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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产生18年来,主动作为,创新思路,依法履职,演绎了一段段“创新行使职权,推进民主法治”的佳话,用人大工作的智慧和担当,成为山水诗乡、多彩宣城健康发展的“加速器”。地方立法顺利开篇2015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宣城市为全省首批开展立法工作的市之一,开始行使本辖区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立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