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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监督是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行政管理活动,它不仅涉及预防医学和一般行政管理问题,而且具有明显的行政执法特征。特别是《食品卫生法》和《行政诉讼法》颁布施行后,食品卫生监督在对正常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预防性监控、引导;食品卫生违章行为的预后性行政处理;监督机构与被监督对象争议的司法处理各个方面,都已形成了系统的法律制度。食品卫生监督已成为在实体和程序上完全法律化的行政执法行为。认真探讨和解决其内在环节,制度的完善及其外在相关的行政、司法制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