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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以阳朔县新城区城中村建筑立面整治为例,针对阳朔县新城区的城中村在建设发展的过程中如何延续和继承阳朔本土的文化特征和建筑特色,提出了相关的整治设计原则和措施,指导阳朔县新城区城中村的建筑立面整治。
关键词:建筑立面整治城中村
项目背景
阳朔县自2000年阳朔对西街进行了保护性改造,确立了西街桂北民居建筑风格“小青瓦、坡屋面、白粉墙、吊阳台、木花格窗、青石墙裙”,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随后在老城区推广。至今,阳朔县城的建筑立面整治和桂北民居建筑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随着阳朔的城市建设步入快速发展的阶段,阳朔新城区的发展亦提上日程。为了使阳朔县新城区健康有序发展,整治城中村建筑风貌,协调城中村与新城区的建设与发展,阳朔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组织编制了《阳朔县新城区城中村整治及修建性详细规划》。阳朔县新城区城中村建筑立面整治为此详细规划的一个专题内容。
现状概况
阳朔新城区位于阳朔县城南面,通过321国道与县城老城区相接,西面为风景宜人的遇龙河重点景区,北临漓江、印象刘三姐景区,田家河由西至东穿过新城区。本次整治的8个城中村中,凳子岩新村、凳子岩村、龙口村、尖山根村和燕村的两个村民小组临山而建;田家河村、田家河一队和燕村的另两个村民小组位于田家河畔。
现状建筑立面问题分析
建筑质量参差不齐,建筑年代跨度较大,从土房到动工兴建中的砖混建筑。从建筑质量统计中得知,新城区城中村的建筑总体质量不高。
建筑立面风格杂乱。因建筑年代跨度较大,传统桂北民居、一般现代建筑、欧式建筑等各式的建筑风格夹杂在一起,其建筑形像与阳朔县打造的桂北民居特色的城市风貌不符。
建筑立面色彩以村民喜好自发形成,缺乏整体规划。城中村内多数建筑的主色调为白色、灰色,少数欧式建筑的主色调以红色系为主。许多单栋建筑仅仅建筑正立面外墙刷了涂料;部分建筑外墙裸露砖石,外墙面未经任何装饰;质量较差的建筑,其外墙贴面已经脱落,建筑原有色彩退化现象严重。
沿街建筑立面形象缺乏统一管理和规划。沿街建筑天际线较为混乱,建筑平坡屋面参差不齐,没有形成一定的韵律;沿街建筑附墙的管、线、柜、箱、篷等设施,未经统一规划,破坏了建筑立面风貌;建筑首层商业门面外墙(或墙裙)材质较为混乱,没有形成统一的界面;披檐的设置与建筑门窗形式较为呆板、无序;沿街建筑墙面广告无序摆放、尺度大小不一。
建筑立面整治原则
历史文化传承性原则
城市风貌的形成是与其历史发展分不开的,它的发展是具有延续性的。城市在发展过程中要保持其城市风貌特色的延续,必然离不开其历史文化特色设计。阳朔特有的地理环境、人文风俗民情,形成其极具地方特色的民居。作为展示阳朔城市风貌特色的载体,民居建筑利用其立面的细部、墙面等进行合理的装饰设计、色彩规划、地方特色材料运用等方法有效的传承其城市风貌特色。
合理可视性原则
通过一些必要的整治改造手段,使建筑立面的背景在视觉上协调、美观。对原有建筑设施采取不触及结构的简单易行方法,通过沿街建筑风格统一、立面的细部装饰设计、文化元素运用等,体现具有阳朔特色的“小青瓦、白粉墙、坡屋面”建筑风格,在时间和空间上来体现阳朔城市风貌特色所在。
控制引导性改造原则
这种控制性引导性改造设计是在对建筑整体风格特色定位把握考虑下进行的,力图通过规划设计、建筑立面设计来控制、引导具体的建筑立面整治设计。在这种原则下,控制新城区城中村的整体建筑风格,引导新建建筑延续阳朔特色桂北民居风格的城市文脉。
建筑立面整治中的的本土特色表达
建筑立面的本土风貌表达
本次规划整治的城中村要么与遇龙河重点景区相邻,要么处于著名的骆驼过江景点内,要么处于田家河畔,均处在景观敏感地段。我们总结出两个重要的景观控制界面:城中村與景区、山体、水体等相邻的阳朔特色桂北民居风格的景观敏感界面;城中村与新城区主要生活道路相邻的商业景观界面。
景观敏感界面:主要指城中村与景区、山体、水体等相邻的界面。此景观界面的第一排建筑高度控制在12米以内,且建筑顶层向后收退,建筑风貌以体现阳朔特色传统桂北民居风格为主。
商业景观界面:主要指与山水大道、兰溪路相临的沿街建筑界面。此景观界面的临街建筑高度控制在18米以内,通过控制临街面的建筑天际线,形成呼应阳朔山水格局的的街道空间序列。建筑风貌以体现桂北民居阳朔特色的现代中式风格为主。
规划范围内城中村的其他地段为一般城市风貌区,在保持桂北民居特色的前提下,以“简化建筑细部装饰、便于施工、降低整治成本”为主要手段塑造城中村建筑风貌。
建筑立面的本土色彩表达
阳朔县城的城市色彩受到桂北民居传统建筑文化的影响较大,并已形成了一定模式的色彩体系“小青瓦、白粉墙、木花格窗、青石墙裙”。从中可以看出,灰色、白色为主色调。阳朔县城的城市色彩在老城片区、大村门片区、凤鸣片区体现的尤为明显,这些片区是阳朔特色桂北民居风格的精华所在,其建筑色彩奠定了阳朔县城城市色彩的基础。
与一般的“色彩拼贴”城市不同,阳朔县的城市色彩比较单调,特色有余,亮点不足。一个城市的城市色彩与城市景观印象一样,都是由一系列“印象点和印象区”构成,即城市最精彩的旅游点、特色民居、商业中心、景观性生活干道等。阳朔县城的城市色彩应服从城市功能分区的要求,比如行政中心的色彩一般应凝重一些,商业区的色彩可以活跃一些,居住区的色彩应素雅一些,旅游区的色彩则要强调和谐悦目。本次规划的新城区城中村从功能划分上属于居住区,其建筑立面色彩应呼应阳朔特色桂北民居的色彩体系,即以“白、灰”为主色调,临街建筑通过木质装饰、广告、招牌等作为建筑立面的点缀色。广告、招牌的设计应结合历史文化元素,丰富沿街建筑立面的机理特征,有序的融入沿街建筑立面整体形态中。
结语
通过对新城区城中村的整治和详细规划,塑造城中村和谐的规划布局和秩序,使城中村有序地融合到阳朔新城区的建设发展进程中;通过对城中村建筑立面整治的整体把握和局部控制引导,延续阳朔的历史文脉。
参考文献
[1] 何璐珂等.浅谈城市街道景观整治中的沿街建筑立面改造设计,福建建筑,2010年8期
[2] 王杰汇、王晓冬.邯郸市岭南路沿街建筑立面改造的设计思考,山西建筑,2011年3月
[3] 蒋跃庭、陈研洪、纪立军.城市色彩规划的方法创新,小城镇建设,2009年12月
[4] 吴松涛.城市色彩规划控制研究,中国科协2005年学术年会“色彩科学应用与发展”论文集
[5] 王万军.广西城镇风貌特色建设初探,广西城镇建设,2007年11月
关键词:建筑立面整治城中村
项目背景
阳朔县自2000年阳朔对西街进行了保护性改造,确立了西街桂北民居建筑风格“小青瓦、坡屋面、白粉墙、吊阳台、木花格窗、青石墙裙”,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随后在老城区推广。至今,阳朔县城的建筑立面整治和桂北民居建筑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随着阳朔的城市建设步入快速发展的阶段,阳朔新城区的发展亦提上日程。为了使阳朔县新城区健康有序发展,整治城中村建筑风貌,协调城中村与新城区的建设与发展,阳朔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组织编制了《阳朔县新城区城中村整治及修建性详细规划》。阳朔县新城区城中村建筑立面整治为此详细规划的一个专题内容。
现状概况
阳朔新城区位于阳朔县城南面,通过321国道与县城老城区相接,西面为风景宜人的遇龙河重点景区,北临漓江、印象刘三姐景区,田家河由西至东穿过新城区。本次整治的8个城中村中,凳子岩新村、凳子岩村、龙口村、尖山根村和燕村的两个村民小组临山而建;田家河村、田家河一队和燕村的另两个村民小组位于田家河畔。
现状建筑立面问题分析
建筑质量参差不齐,建筑年代跨度较大,从土房到动工兴建中的砖混建筑。从建筑质量统计中得知,新城区城中村的建筑总体质量不高。
建筑立面风格杂乱。因建筑年代跨度较大,传统桂北民居、一般现代建筑、欧式建筑等各式的建筑风格夹杂在一起,其建筑形像与阳朔县打造的桂北民居特色的城市风貌不符。
建筑立面色彩以村民喜好自发形成,缺乏整体规划。城中村内多数建筑的主色调为白色、灰色,少数欧式建筑的主色调以红色系为主。许多单栋建筑仅仅建筑正立面外墙刷了涂料;部分建筑外墙裸露砖石,外墙面未经任何装饰;质量较差的建筑,其外墙贴面已经脱落,建筑原有色彩退化现象严重。
沿街建筑立面形象缺乏统一管理和规划。沿街建筑天际线较为混乱,建筑平坡屋面参差不齐,没有形成一定的韵律;沿街建筑附墙的管、线、柜、箱、篷等设施,未经统一规划,破坏了建筑立面风貌;建筑首层商业门面外墙(或墙裙)材质较为混乱,没有形成统一的界面;披檐的设置与建筑门窗形式较为呆板、无序;沿街建筑墙面广告无序摆放、尺度大小不一。
建筑立面整治原则
历史文化传承性原则
城市风貌的形成是与其历史发展分不开的,它的发展是具有延续性的。城市在发展过程中要保持其城市风貌特色的延续,必然离不开其历史文化特色设计。阳朔特有的地理环境、人文风俗民情,形成其极具地方特色的民居。作为展示阳朔城市风貌特色的载体,民居建筑利用其立面的细部、墙面等进行合理的装饰设计、色彩规划、地方特色材料运用等方法有效的传承其城市风貌特色。
合理可视性原则
通过一些必要的整治改造手段,使建筑立面的背景在视觉上协调、美观。对原有建筑设施采取不触及结构的简单易行方法,通过沿街建筑风格统一、立面的细部装饰设计、文化元素运用等,体现具有阳朔特色的“小青瓦、白粉墙、坡屋面”建筑风格,在时间和空间上来体现阳朔城市风貌特色所在。
控制引导性改造原则
这种控制性引导性改造设计是在对建筑整体风格特色定位把握考虑下进行的,力图通过规划设计、建筑立面设计来控制、引导具体的建筑立面整治设计。在这种原则下,控制新城区城中村的整体建筑风格,引导新建建筑延续阳朔特色桂北民居风格的城市文脉。
建筑立面整治中的的本土特色表达
建筑立面的本土风貌表达
本次规划整治的城中村要么与遇龙河重点景区相邻,要么处于著名的骆驼过江景点内,要么处于田家河畔,均处在景观敏感地段。我们总结出两个重要的景观控制界面:城中村與景区、山体、水体等相邻的阳朔特色桂北民居风格的景观敏感界面;城中村与新城区主要生活道路相邻的商业景观界面。
景观敏感界面:主要指城中村与景区、山体、水体等相邻的界面。此景观界面的第一排建筑高度控制在12米以内,且建筑顶层向后收退,建筑风貌以体现阳朔特色传统桂北民居风格为主。
商业景观界面:主要指与山水大道、兰溪路相临的沿街建筑界面。此景观界面的临街建筑高度控制在18米以内,通过控制临街面的建筑天际线,形成呼应阳朔山水格局的的街道空间序列。建筑风貌以体现桂北民居阳朔特色的现代中式风格为主。
规划范围内城中村的其他地段为一般城市风貌区,在保持桂北民居特色的前提下,以“简化建筑细部装饰、便于施工、降低整治成本”为主要手段塑造城中村建筑风貌。
建筑立面的本土色彩表达
阳朔县城的城市色彩受到桂北民居传统建筑文化的影响较大,并已形成了一定模式的色彩体系“小青瓦、白粉墙、木花格窗、青石墙裙”。从中可以看出,灰色、白色为主色调。阳朔县城的城市色彩在老城片区、大村门片区、凤鸣片区体现的尤为明显,这些片区是阳朔特色桂北民居风格的精华所在,其建筑色彩奠定了阳朔县城城市色彩的基础。
与一般的“色彩拼贴”城市不同,阳朔县的城市色彩比较单调,特色有余,亮点不足。一个城市的城市色彩与城市景观印象一样,都是由一系列“印象点和印象区”构成,即城市最精彩的旅游点、特色民居、商业中心、景观性生活干道等。阳朔县城的城市色彩应服从城市功能分区的要求,比如行政中心的色彩一般应凝重一些,商业区的色彩可以活跃一些,居住区的色彩应素雅一些,旅游区的色彩则要强调和谐悦目。本次规划的新城区城中村从功能划分上属于居住区,其建筑立面色彩应呼应阳朔特色桂北民居的色彩体系,即以“白、灰”为主色调,临街建筑通过木质装饰、广告、招牌等作为建筑立面的点缀色。广告、招牌的设计应结合历史文化元素,丰富沿街建筑立面的机理特征,有序的融入沿街建筑立面整体形态中。
结语
通过对新城区城中村的整治和详细规划,塑造城中村和谐的规划布局和秩序,使城中村有序地融合到阳朔新城区的建设发展进程中;通过对城中村建筑立面整治的整体把握和局部控制引导,延续阳朔的历史文脉。
参考文献
[1] 何璐珂等.浅谈城市街道景观整治中的沿街建筑立面改造设计,福建建筑,2010年8期
[2] 王杰汇、王晓冬.邯郸市岭南路沿街建筑立面改造的设计思考,山西建筑,2011年3月
[3] 蒋跃庭、陈研洪、纪立军.城市色彩规划的方法创新,小城镇建设,2009年12月
[4] 吴松涛.城市色彩规划控制研究,中国科协2005年学术年会“色彩科学应用与发展”论文集
[5] 王万军.广西城镇风貌特色建设初探,广西城镇建设,2007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