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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我国民办跨国高等教育的主要因素是教育理念的陈旧,发展中国家的经验印证了私立(民办)高校最适合于从事私立的、非公益性跨国高等教育和国际教育服务贸易这一观点。正确理解WTO-GATS的精神实质,充分认识教育主权分层和国家教育权的适度让渡的合理性,将民办高校纳入私法的调整范围,是发展我国民办跨国高等教育的正确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