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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加强对供电系统的安全管理,保证煤矿井下的安全是煤矿企业必须高度重视的事情。文章主要探讨分析了煤矿井下供电系统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就这些安全隐患提出了相应的策略,希望能够引起对这一问题的进一步关注,能够对加强煤矿井下安全管理發挥指导作用。
【关键词】煤矿井下;供电系统;安全隐患;培训体系;监督管理
一、引言
供电系统安全管理是煤矿井下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对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进一步重视,供电系统的安全问题也被提到了新的高度。在人们越来越重视煤矿井下安全管理的背景下,探讨分析煤矿井下供电系统安全存在的隐患,并提出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煤矿井下供电系统安全隐患分析
由于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煤矿井下供电系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这些安全隐患对煤矿的安全作业产生很大的影响。总的来说,这些安全隐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由地面中性点接地的变压器直接向井下供电。尽管,为了保障供电系统的安全,在《煤矿安全管理规程》中,明确规定禁止由地面中性点接地的变压器直接向井下供电。但是,这一规定在实践中没有得到贯彻落实。调查显示,大多数的煤矿没有遵守这一规定,在向井下供电的时候,没有将接入井下的电源安装,或者改造成中性点非直接接地变压器。而采用的是中性点接地的变压器,向井下直接供电。这样给井下供电系统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不利于保障井下的安全,容易引发安全事故。
2、没有采用两回路供电系统。为了加强对煤矿井下供电系统的管理,国家制定了相应的规定,对煤矿井下供电进行具体的规定。比如,《煤矿安全管理规程》规定: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但是,在煤矿井下供电中,没有对此进行落实。调查显示,大部分的矿井并没有采用两回路供电系统,运用的是单回路供电系统。事实上,运用两回路供电系统具有显著的优点,当矿井停电的时候,处在同一回路的关键设备能够照常运行。在作业区有照明,工人也能够安全撤离,可以避免透水事故的发生,能够保障矿井的安全。
3、由地面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没有按规定装设相应的保护装置。根据相关的规定,当从地面向井下引入供电线路的时候,在入井处的地方,必须安装相应的防雷防电装置。对于矿井下的电气,也必须装有接地、过流、漏电保护装置。但是,在煤矿井下的实际工作中,没有按照这些相关的规定进行。大部分的矿井在入口处没有安装防雷装置。这样一来,如果发生雷击的话,雷电将有可能侵入矿井下,引起工作人员触电或者是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因此,为了保证人员的安全和矿井的安全,对于地面接入井下的供电线路必须安装相应的保护装置。
4、一些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按照相关的规定,对于从事煤矿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取得相应的专业资格证书,否则将不能从事煤矿特种作业。然而,调查显示,在煤矿开采中,没有经过专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在从事特种煤矿作业。他们缺乏相应的电工常识、安全意识、应急处理能力等,造成煤矿井下管理系统变得混乱。特种作业人员素质不高,专业技能水平较低,一旦发生事故,将难以很好的进行处理,往往会带来很大的损失。
三、煤矿井下供电系统安全隐患的应对策略
煤矿井下供电系统存在的安全隐患,如果没有对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就有可能引发安全事故,造成很多的损失。为了应对这些安全隐患,尽可能的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策略。
1、端正认识,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煤矿井下供电系统的安全问题。首先就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对煤矿井下供电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相关的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操作人员必须树立安全意识,在工作实践中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在思想上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不能有任何的放松。
2、完善培训体系,加强对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一方面,要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使得对员工的培训能够有序的进行,以通过培训,提高他们各方面的素质。另一方面,定期组织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学习,尤其是加强对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使他们熟悉相关的规定,加深对相关规定的认识和了解,并将这些知识和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从人为因素方面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3、拆除和整改相应的电源供电系统,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规划和装置。对于在一些煤矿中,存在的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直接向井下供电的装置,要进行拆除,并积极对其进行整改。比如,拆除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装置,购买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的变压器装置;整改单回路电源,购置备用电源;在电源的接入点和入口处安装防雷装置,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规划三级漏电保护、接地、过流等装置。在改造设备和装置的时候,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以达到相关标准的规定。对于新购买的装置,要保证相关装置的合格,并按照规定安装。
4、监督管理部门需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加强对供电系统的安全检查工作。除了以上几项措施之外,为了保证煤矿井下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还必须加强安全检查工作。各监督管理部门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定期对煤矿井下的供电系统进行检查。在检查的时候,还有必要对煤矿井下的供电系统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技术、管理、安全等多个方面,保证各个指标都达到评估的要求,切实保障井下的安全。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与相关法律法规不符合的情况,监督管理部门要责令进行整改,使其符合相关的规定。对于检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积极采取相应的法律、经济、行政措施,加强整顿,保证煤矿井下供电系统的安全。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煤矿生产中,我们需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只有保证安全才能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煤矿井下供电系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为了排除这些隐患,保证安全生产,保证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在实际工作中需要积极采取相应的策略,端正思想认识、完善培训体系、做好相应的供电规划,并加强对供电安全系统的安检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煤矿的安全生产,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1]徐铮,沈俊.煤矿井下127V供电系统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0(18)
[2]杨清枝.煤矿井下高低压供电系统可靠性分析[J].科教创新,2009(4)
[3]赵凯.煤矿井下供电系统安全隐患及处理措施研究[J].科技资讯,2011(32)
[4]李晓阳.煤矿井下供电系统研究[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0(3)
[5]康永玲.煤矿井下配电系统的现状及存在的安全隐患分析[J].科技资讯,2011(18)
【关键词】煤矿井下;供电系统;安全隐患;培训体系;监督管理
一、引言
供电系统安全管理是煤矿井下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对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进一步重视,供电系统的安全问题也被提到了新的高度。在人们越来越重视煤矿井下安全管理的背景下,探讨分析煤矿井下供电系统安全存在的隐患,并提出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煤矿井下供电系统安全隐患分析
由于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煤矿井下供电系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这些安全隐患对煤矿的安全作业产生很大的影响。总的来说,这些安全隐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由地面中性点接地的变压器直接向井下供电。尽管,为了保障供电系统的安全,在《煤矿安全管理规程》中,明确规定禁止由地面中性点接地的变压器直接向井下供电。但是,这一规定在实践中没有得到贯彻落实。调查显示,大多数的煤矿没有遵守这一规定,在向井下供电的时候,没有将接入井下的电源安装,或者改造成中性点非直接接地变压器。而采用的是中性点接地的变压器,向井下直接供电。这样给井下供电系统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不利于保障井下的安全,容易引发安全事故。
2、没有采用两回路供电系统。为了加强对煤矿井下供电系统的管理,国家制定了相应的规定,对煤矿井下供电进行具体的规定。比如,《煤矿安全管理规程》规定: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但是,在煤矿井下供电中,没有对此进行落实。调查显示,大部分的矿井并没有采用两回路供电系统,运用的是单回路供电系统。事实上,运用两回路供电系统具有显著的优点,当矿井停电的时候,处在同一回路的关键设备能够照常运行。在作业区有照明,工人也能够安全撤离,可以避免透水事故的发生,能够保障矿井的安全。
3、由地面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没有按规定装设相应的保护装置。根据相关的规定,当从地面向井下引入供电线路的时候,在入井处的地方,必须安装相应的防雷防电装置。对于矿井下的电气,也必须装有接地、过流、漏电保护装置。但是,在煤矿井下的实际工作中,没有按照这些相关的规定进行。大部分的矿井在入口处没有安装防雷装置。这样一来,如果发生雷击的话,雷电将有可能侵入矿井下,引起工作人员触电或者是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因此,为了保证人员的安全和矿井的安全,对于地面接入井下的供电线路必须安装相应的保护装置。
4、一些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按照相关的规定,对于从事煤矿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取得相应的专业资格证书,否则将不能从事煤矿特种作业。然而,调查显示,在煤矿开采中,没有经过专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在从事特种煤矿作业。他们缺乏相应的电工常识、安全意识、应急处理能力等,造成煤矿井下管理系统变得混乱。特种作业人员素质不高,专业技能水平较低,一旦发生事故,将难以很好的进行处理,往往会带来很大的损失。
三、煤矿井下供电系统安全隐患的应对策略
煤矿井下供电系统存在的安全隐患,如果没有对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就有可能引发安全事故,造成很多的损失。为了应对这些安全隐患,尽可能的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策略。
1、端正认识,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煤矿井下供电系统的安全问题。首先就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对煤矿井下供电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相关的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操作人员必须树立安全意识,在工作实践中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在思想上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不能有任何的放松。
2、完善培训体系,加强对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一方面,要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使得对员工的培训能够有序的进行,以通过培训,提高他们各方面的素质。另一方面,定期组织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学习,尤其是加强对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使他们熟悉相关的规定,加深对相关规定的认识和了解,并将这些知识和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从人为因素方面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3、拆除和整改相应的电源供电系统,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规划和装置。对于在一些煤矿中,存在的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直接向井下供电的装置,要进行拆除,并积极对其进行整改。比如,拆除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装置,购买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的变压器装置;整改单回路电源,购置备用电源;在电源的接入点和入口处安装防雷装置,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规划三级漏电保护、接地、过流等装置。在改造设备和装置的时候,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以达到相关标准的规定。对于新购买的装置,要保证相关装置的合格,并按照规定安装。
4、监督管理部门需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加强对供电系统的安全检查工作。除了以上几项措施之外,为了保证煤矿井下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还必须加强安全检查工作。各监督管理部门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定期对煤矿井下的供电系统进行检查。在检查的时候,还有必要对煤矿井下的供电系统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技术、管理、安全等多个方面,保证各个指标都达到评估的要求,切实保障井下的安全。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与相关法律法规不符合的情况,监督管理部门要责令进行整改,使其符合相关的规定。对于检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积极采取相应的法律、经济、行政措施,加强整顿,保证煤矿井下供电系统的安全。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煤矿生产中,我们需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只有保证安全才能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煤矿井下供电系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为了排除这些隐患,保证安全生产,保证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在实际工作中需要积极采取相应的策略,端正思想认识、完善培训体系、做好相应的供电规划,并加强对供电安全系统的安检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煤矿的安全生产,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1]徐铮,沈俊.煤矿井下127V供电系统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0(18)
[2]杨清枝.煤矿井下高低压供电系统可靠性分析[J].科教创新,2009(4)
[3]赵凯.煤矿井下供电系统安全隐患及处理措施研究[J].科技资讯,2011(32)
[4]李晓阳.煤矿井下供电系统研究[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0(3)
[5]康永玲.煤矿井下配电系统的现状及存在的安全隐患分析[J].科技资讯,20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