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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建立和演化 ,如何对社会民事、经济和行政公益案件在无人提起诉讼的情况下 ,通过国家公权的有力介入予以切实保护 ,成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一项有待深入探讨和实践的新领域。对此 ,国家法律应赋予检察机关对公益诉讼的提起权 ,并从制度上进行切实保障 ,以维护我国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