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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孔华、李玉峰等6位购房者与玉丰建筑、紫金苑房地产开发公司之间因商品房买卖争议纠纷一案”庭审引发的相关调查。
2009至2010学年第二学期,本人参与了学校开展的“专业课教师到企业参加实践”的活动。6月25上午8:30,本人跟随指导律师参加了在朝阳市双塔区法院四号审判庭审理的关于孔华、李玉峰等6位购房者与玉丰建筑、紫金苑房地产开发公司之间因商品房买卖争议纠纷一案。案件的普遍性、案情的复杂性和购房者的弱势和对相关法规的缺失,促使本人进行了下面的相关调查,希望借此给购房者一些提醒和帮助。
2009至2010学年第二学期,本人参与了学校开展的“专业课教师到企业参加实践”的活动。6月25上午8:30,本人跟随指导律师参加了在朝阳市双塔区法院四号审判庭审理的关于孔华、李玉峰等6位购房者与玉丰建筑、紫金苑房地产开发公司之间因商品房买卖争议纠纷一案。案件的普遍性、案情的复杂性和购房者的弱势和对相关法规的缺失,促使本人进行了下面的相关调查,希望借此给购房者一些提醒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