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音乐教育哲学是音乐教育实践的指导思想和行动纲领。它在音乐教师的教学实践、专业发展以及个人价值中有着重要的意义与作用。了解当前国内外较有影响的音乐教育哲学观,有助于拓宽教师的理论视野,深化对音乐教育的认识,促进音乐教师专业化发展。因此,音乐教师应积极学习音乐教育哲学,在促进音乐的有效教学与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同时,推动音乐教育事业的深化发展。
关键词:音乐教育哲学 音乐教育 音乐教师
鲍曼曾说过:“没有音乐教育哲学,音乐教育就像个迷途的羔羊。”[1]那么不懂音乐教育哲学的教师,是否也会在音乐教育中迷茫?音乐教育哲学是对音乐教育的整体性、根本性的认识,这种认识在音乐教育理论与实践中起着重要的引领作用。然而,现阶段我国大多数中小学音乐教师缺乏音乐教育哲学理论基础以及专门的哲学教育,未能正确认识音乐教育对个体发展的价值,对自己的职业缺乏使命感,容易产生职业倦怠,导致音乐教学质量较低,教师专业化发展缓慢且被动,这不利于促进学生音乐素养的整体性提高,阻碍了音乐教育整体功能的发挥。音乐教育哲学是音乐教育的引领者,它为音乐教育工作者提供一个起点,并且阐明该专业所处的地位及发展方向。音乐教育哲学对于音乐教师的教学实践、专业发展以及个人价值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1 音乐教育哲学概述
1.1 音乐教育哲学的内涵
音乐教育哲学是研究音乐教育观的一门学问,它对一切音乐教育教学现象进行高度的概括和总结,反映了音乐教育的基本规律,并且对各种音乐教育实践活动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2]不论音乐教师是否意识到,他们在教学实践中所做的一切决策都受到自己的音乐教育哲学观的影响。即使课程标准是统一的,但每位教师都对其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他们在课标的指引下进行教育实践时,必然会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教学风格及相应的教学行为。因此音乐教育哲学对每位音乐老师来说都是一门必修课,只有在学习了各种不同的音乐教育哲学的基础上,教师们才能形成自己的音乐教育哲学观,对音乐教育实践起到理论指导作用,从而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1.2 六种不同的音乐教育哲学观
音乐教育哲学在其发展历程中形成了多种观点,成为指导音乐教育教学的理论基础。其中对我国影响较大的有美育论音乐教育哲学观、审美的音乐教育哲学、实践的音乐教育哲学、社会/功能的音乐教育哲学、文化的音乐教育哲学、音乐创造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这些观点都对音乐教育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并且或多或少渗透进音乐教育的种种因素之中,潜移默化地影响着音乐教育事业的发展。
美育论音乐教育哲学观强调音乐教育不仅要培养人的审美能力,还要培养学生健康完善的人格,以促进其全面发展。它是从审美和育人的角度来提出的,提倡音乐教育对人的影响是整体性的、全面性的,最终目的落脚于“育人”。我国的孔子、王国维、蔡元培以及国外的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苏霍姆林斯基的教育思想都体现了此观点。
审美的音乐教育哲学的代表人物是美国音乐教育家贝雷特·雷默(Bennett Reimer),他的代表作《音乐教育的哲学》一书的基本立场是“音乐教育的基本价值是由音乐艺术的本质和价值所决定的。”这个观点从音乐本体的角度出发去讨论音乐教育的价值,突出强调了音乐学科的特殊性,认为音乐教育的首要功能是审美。我国《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和《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实验)》所强调的理念就是“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观”。
实践的音乐教育哲学的主要代表人物是雷默的学生——美国音乐教育哲学家大卫·艾利奥特(David J·Elliot)。此观点反对音乐教育脱离实践,强调学生在音乐教育中的主体地位,鼓励学生以音乐表演的形式去亲身参与,音乐的学习在于实际行动,主张对音乐的理解应该与音乐活动紧密联系起来。
社会/功能的音乐教育哲学的代表人物是美国学者保罗·哈克。此观点以音乐的“功能性”、“社会性”为基础,认为音乐不仅有审美教育的功能,同时也具有情绪、娱乐、传播、象征、身体反应、社会控制、服務于社会制度和宗教仪式、文化延续、社会整合等其他社会功能[3]。音乐是人类生活的基础,满足着基本的功能需求,对人类来说意义重大。
文化的音乐教育哲学是直接针对审美音乐教育哲学提出的,代表人物是音乐人类学家内特尔,我国学者管建华先生也是这一观点的支持者。它强调的是“音乐文化传承与音乐文化身份、音乐文化理解与视界融合、音乐文化重组与概念重建”。[4]它提倡音乐作为文化来传授,音乐哲学应与文化整合在一起,强调文化差异的合理性。多元文化音乐教育是未来人类音乐教育的现实基础。
音乐创造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观是我国著名学者王耀华先生提出。他认为每个人都有音乐创造的潜能,音乐是最富有创造性的艺术之一,应将“创造”贯穿于音乐教育的音乐创作、音乐表演和音乐鉴赏的全部实践过程,使师生同为音乐的创造者、音乐教育的双主体,在观念、行为、能力方面得以健全发展。这里的“创造”,既包括音乐美的创造(审美创造、立美创造),又包括音乐文化创造,还包括音乐功能创造。[5]这正与如今的创新时代相适应。
这六种音乐教育哲学观分别是从不同的着眼点出发去思考音乐教育,每种观念都有其各自的侧重点,都有一定的可取性以及局限性。音乐教师应在深入理解这些观点的基础之上,取其精华,兼容并蓄,形成自己的音乐教育哲学观,将其运用于自己的音乐教育实践当中,提高教学质量,促进专业发展。
2 音乐教师专业发展的困境
教师专业化发展是指教师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精神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过程。一个优秀的音乐教师,不仅需要具备音乐学科专业丰富过硬的本体性知识,还要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基本理论知识与方法,也需要积累教学实践性知识,同时也要求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过硬的专业技能、与学生沟通交流的能力等。更重要的是要有良好的专业道德和坚定的教育信念。一个新手教师只有通过不断地专业化发展,才可能成为专家型教师。音乐教师的专业发展不仅可以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与专业水平,提升教师的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更重要的是通过自身发展提高音乐教育效果,促进音乐教育事业的发展,对学生、教师、学校和整个社会都极大的促进意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指出,加快教师专业化的进程是提高教师素质的成功策略。可以说,教师专业化是当今世界教师职业发展的共同目标。[6]然而,目前音乐教师专业发展的状况不容乐观,普遍存在缺乏自主发展的意识、教育信念感不强烈、知识技能的发展不均衡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