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颜·锦瑟

来源 :星期九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wsttkl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图/老八
  
  楔子:锦瑟
  
  斯轩初到北平,是农历新年的初二。
  他拎着一只褐色皮箱站在天桥上,茫然地望着周围喧腾的人海,感觉自己与这热闹很不相配。
  一道灰色的身影匆匆擦过自己身侧,待回过神来,突然惊觉皮箱不翼而飞。
  斯轩打了一个激灵,失声:“不好!”
  而后听到一个脆生生的声音:“喂,你想往哪跑!”
  他向前跑了几步,看到一个俏生生的卖艺少女,正扯着一个穿灰色棉袄的瘦子,挑眉怒喝:“你这个贼!快将东西还人家!”
  斯轩快步上前,从小偷手上抢过皮箱,缓了口气,转头向那少女道了声谢。
  对方偏过头,对他露出一个甜甜的笑。
  他终于看清,那是个清秀的女孩,皮肤黝黑,两腮被寒风吹得发红,浓眉秀鼻,一双大眼,波光流转。
  斯轩忽地有些发怔,却看到少女跺了下脚:“呀,让贼跑了。”
  果然,那个瘦子早已跑得不见人影。他吁了口气,然后微笑着说:“你叫什么名字,我想请你吃饭,以表谢意。”
  对方扑哧笑出声来:“你真是我见过的最文雅的男人,说话这么文绉绉。”
  斯轩听了这话,白的皮肤上,居然有了淡淡的红晕。
  少女抬起头,两眼笑如弯月:“我的名字叫锦瑟。”
  斯轩正在微笑,听到这个名字,笑意凝结在唇边。
  锦瑟瞄了他一眼,在他面前挥挥手:“喂,你怎么像傻了一样,是不是觉得这么文雅的名字和我这野丫头不相配啊。”
  斯轩回过神来,吁一口气:“哪里。只不过我觉得你的眉眼长得很像一个故人。”
  他扶了扶眼镜,隐于镜后的双眸有些茫然若失。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他喃喃,莫非,这便是命中注定的缘份?
  
  一、斯轩
  
  在天桥的偶遇,让卖艺少女锦瑟交了一个新朋友斯轩,这个温文尔雅的年轻男子,几乎天天来捧她的场。
  他总是穿着一身浅灰色哔叽西装,外面披着件毛大氅,黑漆皮鞋,梳着一丝不苟的黑亮头发,戴一副金边眼镜,整个人看上去十分文雅清秀。
  他总是一双眼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然后转身离去,从不多语。第二日,准时又来。
  锦瑟的心湖里便悄悄起了一丝波澜,这个男子,和她平日接触的师兄弟和那些看她表演的客人,是那样的不同。
  他的身上充满了淡淡的书卷味。手里总是拎着褐色的皮箱,两只手紧紧握住。
  于是她愈发觉得好奇,总觉得斯轩与他的皮箱,充斥着巨大的秘密。
  三月开了春,锦瑟和斯轩愈发熟悉起来,熟悉到她经常去他下榻的旅馆做客。
  那一日,她去时他并不在,锦瑟推开轻掩的门,走进他的房间,好奇地四处打量。
  只是普普通通的旅馆客房,然而好奇的锦瑟却不死心,一双眼四处张望,希望能看到一些秘密。
  很快她被置于桌上的一幅画吸引了。锦瑟猫着腰走上前细看,一时之间却愣住了。
  那是一个如扶风杨柳般的纤弱女子,穿着一身素色锦缎旗袍,皮肤白皙得有若透明,一泓秋水中含着三分怨,七分情。锦瑟脱口而出:“好美啊。”
  身后传来轻轻的推门声。“对不起,我不知你会来。”声音温和。
  锦瑟赶紧回头,甜甜一笑,然后指了指画中的女子,眼中尽是羡意:“这是不是你的心上人,长得真美啊。”
  斯轩不答,微微低下头,片刻后,眯起眼,温言答道:“其实你与她的眉眼有些相似。如果皮肤再白些,脸形再尖一点,便有七八分相像了。”
  锦瑟叹口气:“你别取笑我了。我一个卖艺的野丫头,哪能和这个小姐相比啊。”话说出了口,口气中居然有了一丝醋意。
  斯轩微笑,手指轻柔地拂过那画中人:“她并不是什么大家小姐,她是一个歌女。”语毕,他的一双眼紧紧地盯着狐疑的少女,缓缓开口:“锦瑟,如果你想拥有和她一般的美貌,半月后,去苏州找我。”
  锦瑟瞪大眼,觉得眼前这个书卷气的青年,愈发神秘莫测。
  半晌,锦瑟使劲点了点头。
  半月后,锦瑟只身上了去苏州的火车。
  依旧在一个旅馆里,斯轩仍是一身西装,他的手里,紧紧握着那只皮箱。
  他朝锦瑟点点头:“你果然来了。”
  锦瑟的心怦怦地跳,一咬牙,很大声地说:“我想变成那个美丽的小姐。”
  心里有个声音在说,如果我变得和她一样漂亮,是不是你会喜欢我呢?
  斯轩沉默了一下,从口袋里拿出一只蓝色瓷瓶,轻轻叹口气:“锦瑟,这是一种神奇的药水,你涂上,便能如书晴一样美丽。”
  书晴,便是那画中的小姐吗?锦瑟下意识接过,打开瓶盖,觉得这一切完全是匪夷所思。
  但她却信他。
  一阵浓烈的香味钻进她的鼻子。锦瑟眼前有些迷茫,只觉斯轩那张白皙的脸在她眼前模糊起来,再之后,她只觉眼前色彩斑斓,眼花缭乱。
  锦瑟的头昏昏沉沉,手中的瓶子不自觉地掉在地上。
  在阖上双眼之前,她听到耳畔传来斯轩温柔清雅的声音。
  他说,锦瑟,你也替我做一件事好不好。
  她闭上眼,点点头问什么事。
  然后听到斯轩说。
  杀了李朗言。
  
  二、李朗言
  
  锦瑟醒转过来,不由吓了一跳,斯轩不见了不说,自己居然身处在一个荒芜的戏园里。
  她深深缓了口气,再狠命咬了一口自己的胳膊,钻心地痛。确认自己并不是在做梦。
  锦瑟咬着唇,挑眉打量周围,前面是个戏台,布满灰尘和蜘蛛网,下面扔着几张破旧的椅子。
  斯轩怎么将自己扔在了这个地方?自己初到苏州,人生地不熟,现在根本不知在哪了。
  锦瑟有些莫名地恐惧起来,大着胆子,走了几步,跳上戏台,闻到一阵霉尘气,她捂紧鼻,正要离开这戏台,却突然瞪大眼。
  她看到有面破了的旧穿衣镜,竖在后台,镜中宛然便是那个画中的美貌女子。
  锦瑟不可思议地捧着自己的脸,她的皮肤果真变得白皙,两颊变得修长,浓眉变细,连一双眼似乎都变得更有神。
  果真是如同换了容貌一般。
  她不由惊叫出声。
  “什么人在这里!”
  她听到台下传来低沉的声音,冷冰冰的。
  锦瑟吓了一跳,偏过头,不由打了个哆嗦。
  一把乌黑的枪对着自己,阴森的枪洞口发着冷洌的光。
  如同它的主人,那个年轻的持枪男子,一身戎装,白色的手套,身上挂着一根权杖。
  “转过身来!”
  锦瑟原本不敢动分毫,闻言只得微微地转过身,终于看清那个军官,三十岁光景,比斯轩要成熟一些,虽也长得俊朗,却是一脸的阴戾之气。
  然而他却在看清她脸庞的刹那,杀气全无。
  眼神中惊诧莫名,他失声:“书晴!”
  锦瑟的心突突地跳,这是她第二次从别人的嘴里听到这个名字。
  她突然感到害怕,正想否认,却冷不防被他一把搂入怀中,他低沉的声音在她耳畔响起。
  “书晴,你回来了。”
  “我知道,你是不会离开我的。”
  锦瑟紧紧咬住牙,憋住一口气,然后猛然推开他:“你认错人啦!你是谁呀你。”
  对方一个错愕,后退几步,蹙眉,一双乌灼灼的眼,紧紧盯住她,终于恍过神来。
  他冷冷地说,不,你不是书晴,她早就死了。然后唇边泛起一丝自嘲的笑意,如果你是书晴,你不会不认识我。
  我是李朗言。
  锦瑟的心跳得更厉害,斯轩温和的声音在她耳畔回荡。
  杀了李朗言。
  她正盘算着如何开口,忽然看到几个持枪的军人跑进来,向李朗言恭恭敬敬地行了个礼。
  他们唤他:少帅。
  她的一颗心,沉了下去。
  第二日,锦瑟便知,原来李朗言是直系军阀的权贵。是时军阀割据,直系一派雄霸一方,稳占北平、直隶、江苏、江西、湖北。
  而李朗言便是直系军阀首领李纯的大公子,他的军队盘踞在苏州一带。
  这个不太平的乱世,有了枪,便宛然是这个城市的主宰。
  她却答应了斯轩,去杀这样一个不可能杀掉的人物。胆大如锦瑟,也不由皱了眉头。
  从遇到斯轩起,所有的事情都变得诡异。
  年轻的军官李朗言对她的态度,更是诡异万分。虽然对她的身份非常起疑,却执意将她带回府,将她安置在最整洁的房间,两个丫头,专门伺候她。
  他甚至问她的家乡和父母,他说,择日,便去向她的父母提亲。
  李朗言说要娶她为妻,不是姨太太。
  是明媒正娶的妻。
  锦瑟听到这消息时,有点晕眩,觉得一切都那样的不可思议。
  心下也隐隐地知道,这一切,全和那个叫做书晴的女子有关。
  而且是一个死了的女子。
  这其中有着怎样的故事。锦瑟想了几天几夜,想到头疼,仍是不得要领。
  
  三、锦瑟
  
  苏州城内,人人都道有个卖艺的少女,不知几世修来的福,居然即将成为年轻的将军李朗言的太太。
  各茶楼里关于这段罗曼史的传闻至少有五个版本,愈编愈离谱。
  不过每个版本里女主角的名字都未走样。
  她的名字叫锦瑟。
  锦瑟,锦瑟。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苏州偏僻的一角,一个孤独的身影徘徊在积满灰尘的旧戏台前,如兽般一双眼,盯着这人去楼空的故地。
  怔怔地发呆。
  微微叹口气,雄姿英发的李朗言转过身,蹙着眉头,想不通天底下怎会有如此巧的事。一样的容貌,连名字都似乎充满着禅机。
  虽然她完全不认识他,然而那双眼,他再熟悉不过的眼,却含着警戒和排斥。
  一如他的书晴。李朗言恍惚之中,仿佛看到那个清秀的女子,正在这戏台上,袅袅娜娜地唱。
  唱的是李商隐的诗,配了曲。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她的嗓音,天生含媚带怨,那时日,她尚是个生涩的歌女,初次上台,声音有些怯怯,常常垂下粉颈,长长的睫毛搭下来,盖住那两汪秋水。
  盖住她的心事。
  李朗言眯起眼,他已从初遇锦瑟的惊诧中清醒过来。
  锦瑟不是他的书晴。虽则有一样的相貌,然而那双眼却带着太多的野性,那双手,厚厚的茧子,身段也是灵活纤巧。
  相处几日下来,话也多起来,她缺乏书晴那种淡雅的气质,一开口便露了馅。
  一看便是飘零多年的江湖儿女。
  李朗言微微一笑,这个卖艺女子,不是他的书晴,而且出现得太过诡异。然而——
  然而,她却有着与书晴一般的容貌。
  他到底躲不过,即使不是书晴,他也要留她在身边。
  尽她所愿,想要什么,他便给她。什么都顺着她的意。
  哪怕是一场劫。
  躲不过,就不躲。
  锦瑟在将军府等着李朗言的归来,她知道他每日必要去那个破旧的戏台。
  一去便是半日。
  李朗言神采奕奕地踏进府第,自有人上前为他扑去灰尘,小心翼翼地伺候。
  他望着那个东张西顾的少女微笑,到底是个在天桥闯荡的女子,对什么都不怕。而且充满好奇,毫不拘谨。
  说起来,他唐突地提出要娶她为妻,锦瑟也只是怔了几分钟,而后,便点头同意了。
  他走进大厅,锦瑟发觉他的身影,脸上有些许的羞涩,张张唇,不知说什么好。
  李朗言目不转睛地盯着她,一对剑眉深深纠结。
  不知是自己心理作用,抑或是自己眼花,这几日来,觉得这个少女与书晴越来越不相似。
  明明是白得吹弹可破的肌肤,却仿佛变得黝黑起来。那白瓜子般的脸蛋,也似乎有些变圆。
  这世上,果然是只有一个书晴。那一日,难道是他眼花?
  凝视了锦瑟半晌,片刻后开口:“你会唱曲子吗?”
  锦瑟瞪大眼,摇摇头:“什么曲子?”
  李朗言走近她,声音有些低沉:“比如……《锦瑟》。”
  “什么词啊诗啊,我不会。”锦瑟嘟囔了一句,“我自小没念过书,不会唱。”声音压小,“怎么你们都一样,都喜欢这种文绉绉的词。”
  你们?
  李朗言挑眉,他容忍她:“那你唱别的。”
  锦瑟有些任性地摇头:“都不会,我的嗓子像乌鸦叫,嘶哑难听得很,你要听吗?”转了下黑白分明的眼,“不如我爬刀山给你看啊?”
  李朗言的脸色突然有些发白,勉强挥挥手:“不用了。”
  突然深吸了口气,唇边泛起一丝冷笑:“嗓子嘶哑,不唱也罢。”
  转身便走,留下一脸茫然的锦瑟,不知哪里得罪了他。
  
  四、斯轩
  
  锦瑟与李朗言订婚的日期,定在半月后。莫名其妙即将嫁入将门的锦瑟心情却日益沉重。
  她成日被一群丫头仆人带着去看成亲要用的绸缎、脂粉、外国舶来的花露水之类。
  虽然这些东西花花绿绿的,让她这个从未见过世面的小丫头大开眼界,虽然少帅李朗言对她几乎是言听计从,温柔体贴。
  但她却是胆战心惊,况且一颗心里,只念着一个名字。
  斯轩,斯轩,斯轩,你到底躲在哪呀。
  穿着淡粉色旗袍,锦瑟扭着腰,像做贼似的走出李府,三步一回头。李朗言这几日去直隶办差,她总算能抽出空来,摆脱掉那些紧紧相随的仆从。
  她非常不习惯这种装束,然而,李朗言给她置办的却全是这类款式。连旗袍上的花蕊,早上是含苞,中午便是怒放,到了晚上,羞答答地,极是讲究。
  锦瑟却不爱,心下也知,他是爱屋及乌。这样的衣裙,应该是那个柔弱如扶柳的书睛所爱之物。
  书晴这个女子,也不知几世修来的福分,让李朗言这样的人念念不忘,只是斯轩,却不知是否也如他一样。
  心心念念。
  半晌,她乘上马车来到那个破旧戏园子,走到一口深井边,蛾眉纠结,突然心情郁闷,捡起块石子,抛入井中,泛起层层涟漪。
  刚下过一场细雨,破旧的戏园中迷漫着层层的雾气。迷蒙中井中突现一个倒影,随着震荡开来的水波摇摇晃晃。仔细辨认才看出,是个皮肤白皙、带着眼镜的年轻男子。手里也依旧拎着那只褐色的皮箱。
  锦瑟心中一喜,回头,他果然在这里。
  斯轩冲她温和地笑,伸出手,触碰到锦瑟有些变圆的脸颊,点点头:“嗯。果然已经有些变化了。快趁他没发觉,我再替你……”
  锦瑟的两颊微红,陡地发起怒来,挥手推开他,没好气地再踢掉块石子:“我不要涂那神奇的药水了,我也不想再变成那个小姐了,一点意思都没有。而且,我上次投毒已经失败。我可不想把命搁在这里头。”
  斯轩的眼中有些歉意,他让这样一个与他并不是很熟稔的女孩子去冒风险杀炙手可热的权贵,也的确是难为了她。只是……
  他的语气中带着恳求:“锦瑟,现在你是我唯一的希望了。你放心,事成后,我会带你安全离开。你相信我好不好?”
  锦瑟看了他一眼,眼中尽是笑意,叹口气,你们这些做官的,哪会来顾我的性命。不过,我就信你一回吧。
  她真的已经尝试过一次,李朗言有只青花瓷的碗,上面刻的便是那阙《锦瑟》,他甚为喜爱。
  于是锦瑟便在青花瓷碗内涂了毒,欲待李朗言再次把玩时,便让他悄无声息地死在这首诗上。可在锦瑟的心里,李商隐的这首诗是一个咒,困住斯轩,困住李朗言,也困住她。
  心里悲哀地觉得,三个人,都注定要因它而死。
  不料却生变故,李朗言养的一只狼狗,从桌上将那青瓷碗叼走,等李朗言发觉,便掉在地上,碎了。
  李朗言还没来得及发怒,便见他那只西伯利亚纯种狼狗突然头一歪,倒在地上。
  口里吐出一口鲜血来。
  锦瑟当时匆匆地跑进来,看着李朗言有些泛青的脸色,只觉一颗心突突地跳。
  她想,再这么下去,她迟早要被斯轩害死。
  想及此,狠狠瞪了他一眼。爱恨交杂。
  斯轩扶了扶眼镜,微笑:“我早说过我不是官,我是追随孙先生的革命党人。”
  他语声刚落,后面突然传出一阵啪啪的鼓掌声。
  还有一个人微笑着开口,声音低沉。
  “有人通报我说有奉系的人在城内流窜,却原来你是孙文的人。”
  斯轩不语,微微叹了口气,转过身,一双沉着的眼,紧紧盯住来人。
  眼神中闪过一丝异样的光芒。
  
  五、书晴
  
  蒙蒙雾气中,走出一身戎装的李朗言,依旧英气逼人,那双深邃的眼,如兽,紧紧盯住面前的两人,唇角泛着一丝嘲弄的笑。如一只将老鼠戏于手上的猫。
  看到直面相对的斯轩,他的笑意有一丝凝结,忽又笑出声来,如阴冷的鸱枭。
  “你扮得果真是惟妙惟肖。”
  李朗言说你这一身打扮,还让我以为那个早已成鬼的人,居然复活了。
  斯轩的手有一丝颤抖,却依旧无言,无惧地对着他。
  李朗言突然从怀里掏出枪。
  陷入茫然的锦瑟忽然变得无比的清醒,她飞快地挡住离枪口只有几公分的斯轩。
  她蛮横地说不许你杀他,不许,不许,我不许,你若要杀他,先杀了我。
  李朗言有些失笑,她便像是一个娇蛮的小孩,沉默片刻,微笑。他道,你以为我不会杀你吗?
  你并不是书晴。
  即使是书晴,即使是书晴……
  他叹口气,你大概至今并不知道自己是怎么露馅的吧。那次那只青瓷碗被我的狗打碎,你进来安慰我时,却问了句。
  是不是那只印有李商隐诗句的瓷碗。
  你从没念过书,是怎么知道《锦瑟》便是李商隐的诗的。
  锦瑟无语,突然紧紧抓住斯轩的手,轻轻道了句:“喂,虽然我不喜欢这样的死法,不过,能和你死在一起,我也是很喜欢的。”
  斯轩微笑,摇摇头,他将锦瑟扯到身后,他说,李朗言,这件事从始至终与她都是无关的,她不过是一个江湖卖艺的女孩子。还希望你看在她与书晴相似的分上,放了她罢。
  李朗言的心忽地一紧,书晴书晴,他的心忽然痛了起来。
  那是两年前的事了。
  两年前,他领军甫入苏州,便被她吸引,那个柔弱如扶风杨柳般的女子,名叫书晴。
  她是戏园子里的一株盛开的花,唱的曲,袅袅糯糯,最擅长的是一曲《锦瑟》。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他甫踏进这戏园子,正见她一双眼,望向自己,含着三分情,七分怨。
  于是他的心,便也无端地被扰乱了一池湖水。
  后来方知,她的眼光,其实望的,却是自己身后。
  那个刚留洋回来的年轻人徐子轩。他为逃家中订下的婚约,而来到苏州,遇见书晴,两厢便有了情意。
  只是,他不明白,他李朗言为何就比不过那个一脸书生气的徐子轩。
  他每日必来捧场,她却只是敷衍。
  他沉迷于她的歌声,情不自禁。他说,书晴,你的《锦瑟》实在是动听。他又说,书晴,我初见你,便认定了,你是我今生唯一想要的人。
  再来戏园,他便被告知,歌女书晴倒了嗓,再也不能唱歌,即日便要离开苏州。
  她红着眼告诉他:“我的嗓倒了,你便放过我吧。”
  无限的屈辱令李朗言的手微微地颤,她情愿倒了嗓,也不愿意嫁给他。
  此情此景,如此相像。
  他的怒意忽从心头起,你既然喜欢扮成那个人,那就让你和他一样的死法吧。
  那一日,他便在书晴的面前,用枪亲自结束了她心上人的性命。
  那一日,他的书晴,也如今日的锦瑟,牢牢抓着那个年轻人的手,他们准备私奔,逃出苏州城。
  远远地弃他而去。
  他怎能让他们如愿。
  正要扣动手中的枪,冷不防被一记劈腿打落,李朗言呆了一呆,眼光瞄过那个狠狠瞪着他的卖艺少女,冷笑了一声,俯身再去捡掉落的手枪。
  他倒忘了,这个女子并不如书晴般柔弱无依。
  锦瑟大急,上前抢夺,却不防被他一把推开,一个踉跄,尖叫出声。
  斯轩一把抓住她的手,他说小心,锦瑟。
  她大半个身子已经掉进井中。
  只差一步,便要命归戏园。
  李朗言突然发怔,他的眼里闪过一丝仓皇。
  那一日,也是这般情景,他的书晴,当着他的面,毅然跳入了这口井中。
  丝毫不犹豫。
  眼前的锦瑟,一样的打扮,侧身看去,分明便又是两年前的书晴。
  李朗言的心突然揪紧,爆发出一声怒喝,他叫道书晴,这一回,你绝不能再离我而去。
  他扑上前,想去拥抱那幻象蜃楼,攫住天地间一抹缥缈人魂,她去了,魂也不留给他。
  明知眼前人不是她。
  突地,感觉脑后一阵发凉,惊心触目的血流淌开来。
  李朗言眯起眼,突然诡异地笑。
  他终于不让她离他而去,心满意足。
  被他紧紧搂住的锦瑟,一动也不敢动。
  身后,斯轩紧紧握着手中尚冒着烟的枪,长长地吁了口气。
  尾声:徐子轩
  三日后,斯轩和锦瑟在朋友的帮助下,安全离开了苏州。
  先到了广州,甫下火车,锦瑟便换了衣服,忙着摆下摊子,开始吆喝着卖艺。
  这个女孩子,在火车上便告诉他,一定要让他见识一下她的绝活,上刀山。
  她说在天桥没让他看到,简直是他的损失。
  刚度过危急关头,却还惦记着这个,斯轩不由哑然失笑。
  一抬头,便看到早已恢复了容貌的锦瑟,在半空中向自己挥手,一双眼亮灿灿地望着自己,嘴角噙着一丝笑意,露出两个甜甜的酒窝。
  他早已告知她,那种神奇药水其实便是最普通的水,他不过是在国外学得了精妙的化妆术,在中国的民间,大概便是所谓的易容术。
  而她的眉眼与歌女书晴,本就有几分相似。
  他是广州的革命党人,既为执行任务,也为了替故人报仇。
  眯起眼,看着那个站在刀口上的少女,突然心里隐隐觉得不安起来。
  所谓上刀山便是在地上竖根粗木杆,用麻绳紧紧拴着,木杆上,便是两排明晃晃的刀口。彼时的锦瑟早已攀到顶端。
  那双笑意盈盈的眼中忽地闪过一丝从容的哀伤。
  斯轩的心一紧,而后便在一片哗然声中看到,那个如阳光般明媚的少女从高高的木杆上摔了下来。
  倒在血泊之中。
  
  锦瑟仰躺在地上,向着那个急匆匆钻进人群的温文男子甜甜地笑,她并未告诉他,她的身份实则是奉系的军阀派到北平来的探子。
  她的任务是接近这个广州来的革命党,在直系的地盘杀了他,然后嫁祸于直系,挑起事端。
  然而,最终她却下不了手。
  任务执行失败,她唯有一死了之。
  她在闭上眼前,心满意足地倒在斯轩的怀中,她说:“你知不知道,我很喜欢你。”
  斯轩不语,双手紧紧抓住锦瑟的胳膊,他听到她说:“我从来未见过你这般温柔的男子,我好喜欢你,你喜欢我吗?”
  他感到锦瑟的体温渐渐冷退,于是点点头。
  他在心里说,他是作为一个叫做斯轩的男子,接受锦瑟的爱意。
  然而,然而,他并不是斯轩,甚至不是男子,她自有一个心上人,也是她自幼定下的未婚夫,名叫徐子轩。
  那个逃了与她的婚约却为歌女书晴送了性命的年轻人。
  因为爱他,所以,她化名叫斯轩。斯轩,思轩,与他一般的打扮,边为执行任务,也为替他报仇。
  她望着这个名叫锦瑟的少女,想起与她同名的那阙词的最后两句。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于是想起徐子轩,想起书晴,想起李朗言,想起自己。
  说到底,大家都逃不过——
  一个情字。
  (责编:紫堇轩)
其他文献
策划源起:  对于80后的种种非议似乎还在耳边回响,关于90后的指责却已经开始甚嚣尘上。一如当初从70后到80后的过渡。似乎每一个年代的青春,都是注定要被关注和非议的喧嚣时光。  她们说,因为青春,本就是一场嚣叫的病。蛊惑、嚣张、虚荣、敏感……无处挥洒的精力与无处告悔的窘迫,不可一世的骄傲与不经世事的脆弱,无法抑制的虚荣与不够丰盛的物质,揉合在一起,经纬错落,交织成明亮与阴影并存的成长病历,难过却
期刊
丙戌年十月初九    今天是我可以完整地陪在他身边的第一天。以前我们总是很忙碌,每次见面都会很仓促。不像我们大学那会儿总有大把的时间可以挥霍。  从上次见他到现在,已经过了很久。这次是我偷偷跑来看他的。我看他穿着笔挺的西装,匆匆忙忙走向地铁站。头发有些凌乱,并且,顶着浓重的眼袋。我跟在他身后,随着人群上了地铁。他站在靠窗的位置,眼神一直凝视着窗外。我不知道他在看什么,因为他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亦或
期刊
1     斯佳有一辆自行车,绿色的,像春天的小树芽一样新鲜,散发着甘甜的香味。斯佳给它取名叫安德鲁,说它是中世纪的年轻伯爵,浑身上下透着迷人的贵族气息。我却觉得它应该是个美丽可爱的姑娘,在河边等待着爱。我们意见不一,却是同样地爱它。周末我们给安德鲁洗澡,用了香喷喷的沐浴露,安德鲁变得更加漂亮了,在阳光下熠熠发光。然后斯佳带着我穿过这个城市,一路上我都抱着斯佳的腰,看着路边的小树与花笑,我觉得实在
期刊
吴远洋是这样的一个大男孩,有人找他谈恋爱的时候,他心不在焉,没有人找他谈恋爱的时候,他失魂落魄。总而言之,吴远洋是个轻骨头的家伙。这话是柔兰说的。下这个结论的时候,吴远洋就站在她面前,但是并不用目光追随她,即使他知道这正是她期望的,她期望他看着她,忠诚地,温柔地,看着她,直到她在这目光下发光发热,变得同样忠诚和温柔为止。  可是吴远洋不确定他是否有必要这么做,他不知道柔兰的爱对于他是否重要。每当看
期刊
楼兰,王治扦泥城,去阳关千六百里,去长安六千一百里。户千五百七十,口四万四千一百。  ——《汉书·西域传》    一    满月之夜。  月光将战争的狼烟涂满银辉,然后凛冽而密集地覆盖战火纷飞的楼兰城每一处角落。  “蒲昌海,胡杨林,楼兰男儿皆勇士,左手剑,右手盾。战马嘶鸣风沙起,千里杀敌誓死归……”豪迈而略带凄凉的歌声从远处传来,飘散在夜色里。  此时,楼兰城外不远处,乱石砌成的防御堡垒里靠着城
期刊
她那时是多么喜欢他呀!  整日混迹于男生寝室,如影随形地跟在他身后,为他出谋划策追到系花,再在他失恋的时候向他表白,为他恢复自信加油助力。  然而她知道他是不爱自己的,爱的话早就在一起了。他一直纵容她在自己的身边,如同太阳纵容地球绕着自己转。也对啊,谁会嫌弃粉丝呢?  她对他单方喜欢的时候,心里总是很鼓舞。她买PSP送给他,从家里带丰盛的菜肴送到他寝室,还在冬日里织了副暖洋洋的手套给他。  明知他
期刊
李下不认识昨日黄花    开学一周,寝室六兄弟在卧谈会上品评系内美女时,邱景得了三票。李下那一票投给了陆丹。此语一出,立即遭到鄙视,众兄弟严重怀疑李下的审美有问题。老大更是把问题上升到美学理论高度:你小子用的是猪的审美标准。  李下先是反抗了一下,自己好歹也学过两个月零八天的美术,比不上达·芬奇,总比得上老大吧?可仔细一想就让他很郁闷了:得了三票的美女邱景他压根就不知道是哪个。美女这么明目张胆地从
期刊
当我看见寝室的姐妹温静猜和张韵秋的时候,我正要去机场的咖啡馆上班,韵秋说:“景荷,一起去滑旱冰吧,潘楚安也去。”  我说:“你们去吧,我还有事。”离开之前,我看见韵秋还想说什么,但被静猜制止了。  潘楚安是学校里大名鼎鼎的人物,是无数女孩的梦中情人。他的好,我不想提及,因为,这不关我的事,我没有闲暇呆在他周围做花痴。  我在学校里勤工俭学,在校外做家教,在咖啡馆做服务生,还投稿,还给杂志社插画,只
期刊
我的骄傲,只是一个尖子生无可救药的虚荣而已  一个平常的午后,我看见了白小烟。  她从另一所学校转来,径直走进我们班,找到唯一的空位坐下,没有做自我介绍。她的头发很短,挑染成五颜六色,嘴唇倔强地抿着,眼神犀利得让人害怕。  三个月后的期末考试,白小烟与我并列年级第一。  我心情复杂地看着白小烟从座位上站起来,面无表情地接受表扬。  我的眼睛扫过去,眼神里明明白白写满了嫉妒。  例行的家长会上,我被
期刊
从《The one》的横空出世,到《我们说好的》暖身前奏,张靓颖依照对音乐的约定,款款而来,从不迟疑,从不断续,她是坚定而勇敢的,依稀唱着爱和梦想。今夏,她的全新大碟将再一次炫目登场,温暖歌迷的耳朵,激荡每一个热爱音乐的灵魂。  她是张靓颖。从新秀到大将的完美蜕变,从音乐到舞台的全面升级,靓颖仿佛夜来风雨中熟透的一枚青果,在《Up Date》中绽放迷人芳香。她涂黑色或海蓝色的眼影,眼神迷离,似是阅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