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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地大物博、幅员辽阔,土地资源的总量较大,然而近年来国内土地开发的程度越来越大,加之相关法律有待完善,国家的监管力度有待提高,导致国内一部分地区出现水土流失的问题。基于此,国家相关部门及国土资源单位需要从政策、制度、监督等各个方面多策并举,从而实现我国试图的预防保护,提高我国的生态环境质量。本文针对水土保持的预防保护,提出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仅供参考。
关键词:水土保持;预防保护;措施
水土保护法中对我国水土保持明确了“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体现了要求人与自然达到和谐共处的科学发展观思想,同时也是对我国长期水土保持工作经验的高度总结。然而,就现阶段而言,要想实现我国水土的预防保护,还存在一定的难度,因此相关部门与单位需要对此提起足够的重视,并不断采取有效措施实现水土保持的预防保护。
2.1实施土壤植被的有偿使用
以往,土壤植被生态资源的利用不具有经济性,这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人们对其的过度开发与利用,导致土壤生态资源遭受破坏。通常情况下,在生产建设项目中,人们总是就地、就近获取或者遗弃土材,目的在于将成本降低,这种行为有悖于相关的法律规定,然而受经济利益的驱使,这种行为频频发生,并且屡禁不止。因此,国家相关管理部门需要对此进行制止,可以针对施工单位就近取土石的行为征收一定的土壤植被税费,从而使其成本高于工程内部挖填土石方平衡运输费用,从而实现内部挖填土石方平衡,如此不仅可以将土石方开挖与废弃的行为减少,同时还在很大程度上对土壤植被资源起到了保护作用。
2.2落实生态补偿政策
通常情况下,上游原生态地区在生态环境保护的过程中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从而为下游地区的发展提供了基础条件。与此同时,国家为保护生态环境对重要生态功能区限制开发,从而导致上游地区的经济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基于此,要想使上游地区获得良好的发展,并使上下游地区协调发展,达到平衡,就需要落实上下游之间的生态补偿政策,使下游的水土资源利用者向国家缴纳一定的水土资源利用税费,然后国家根据情况将这些税费用于上游的经济发展,从而改善上游居民的生产生活。利用这种生态补偿机制,可以有效的实现上下游的平衡发展。
3.1生态自然修复工程
生态自然修复工程主要是利用大自然的进化演替以及生态平衡等功能,对某一区域生态系统的气候调节、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自然生态系统功能进行逐步的恢复与治理。这种修复工程对于一些生态比较良好的区域比较适用,因此这些区域的自然植被的生长及繁殖较好,然而人类的生产生活活动以及各种开发、利用对这些自然植被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从而导致这些自然植被的退化与损坏,致使这些区域出现了土地沙化、水土流失等灾害。基于此,国家需要对类似的区域进行一定程度的限制,并鼓励这些区域进行退耕还林、生态移民、轮封轮牧等措施,从而在宏观上实现这些区域的生态自然修复。与此同时,国家及相关部门还需要对该区域进行认为的保护,对于干旱位置,需要进行人工的灌溉,对于病虫害较严重的位置,需要人工对其进行治理,从而将自然修复功能充分的发挥出来。
3.2退耕还林、退耕还草工程
1999年,我国在部分地区初步实施了退耕还林、退耕还草工程,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从而加快了国土绿化的进程,对我国生态环境保护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现阶段,国家相关部门需要将退耕还林、退耕还草工程进行进一步的推广与支持,提高对农户的生活及粮食费用补助,并切实落实相关制度,将退耕还林、退耕还草措施积极的开展并进行下去。除此之外,对于已经实施的退耕还林与退耕还草的地区,相关管理部门需要加大管理力度。当前,一些地区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将已经实现退耕还林草的土地复垦,这不仅有悖于国家的政策,同时也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其危害性不言而喻,因此,管理部门需要对其进行监督与管理,对复垦的行为进行及时的制止与严格的惩戒,从而为退耕还林草工程的开展与保持提供基础保障。
四、加强水土保持的监督执法
现阶段,国家针对水土保持出台了一系列的相关政策,同时国内各地区也制定了各种相关的规章制度及条例细则,目的在于实现水土保持的预防保护,然而当前一些大型生产建设活动依然片面追求短期经济效益,从而只注重工程建设及工程受益,忽视了水土植被资源的重建与保护。因此需要对水土保持的监督执法进行加强,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并依照相关法律及条例对违反水土保持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除此之外,对水土保持方案需要进行严格的审批,并安排专业的监督警察负责水土保持的监管工作,同时全面实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制度,从而实现水土保持的预防保护。
结论:现阶段,我国的社会经济水平不断提高,然而生态环境却遭到了一定程度的破坏,这与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背道而驰。基于此,国家相关部门及国土资源单位需要对水土保持的预防保护提起足够的重视,并不断采取有效手段对水土流失等灾害进行治理,同时实现我国水土保持的预防保护,进而对我国的生态环境进行有效的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最终目标。
参考文献:
[1]翟然,张荟瑶,张婧雯,张永江. 水土保持预防保护策略与措施探讨[J]. 中国水土保持,2014,05:14-16.
[2]罗龙皂,范成五,李渝,秦松. 贵州水土保持研究现状及展望[J]. 中国水土保持,2012,06:40-42.
[3]龙蕾. 贵州水土保持工程监理中存在问题及对策[J]. 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2012,05:61-62.
关键词:水土保持;预防保护;措施
水土保护法中对我国水土保持明确了“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体现了要求人与自然达到和谐共处的科学发展观思想,同时也是对我国长期水土保持工作经验的高度总结。然而,就现阶段而言,要想实现我国水土的预防保护,还存在一定的难度,因此相关部门与单位需要对此提起足够的重视,并不断采取有效措施实现水土保持的预防保护。
- 保护原生态植被
1.1避免开发建设破坏原生态植被
水土保持法的第二十四条中明确规定:“在项目的生产建设过程中,施工地址的选择、线路的选取需要对水土流失的重点治理区与预防区进行避开,并将防治标准进行合理的提高,同时对施工工艺进行优化,从而减少植被的损坏程度与范围,进而实现水土流失的有效控制。”原生态植被是自然界长期进化而形成的,因此其珍贵程度可见一斑,如果原生态植被遭到破坏,那么很可能永远都不能恢复。比如贵阳市二戈寨比邻“福海生态园”,经常出现砍伐树木、破坏植被的现象,这些植被与树木往往是经过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生长、繁殖而成的,成面积的被破坏,必然会损害这片区域的植物繁衍能力,造成该区域生态系统的严重破坏,进而导致原生态植被遭到不可恢复的破坏。
1.2提高原生态植被在综合治理中的地位
对于原生态植被来说,其生长与繁殖对自然界的各种条件与因素有着极强的依赖性,因此天然的降雨或者土壤的基质条件对其生长及繁殖情况有着极为明显的影响。如果区域内降水量的增加或者减少都会引起原生态植被生长的加剧或放缓,与此同时,区域内的土壤基质变化也会使得原生态植被发生相应的改变。基于此,在对水土资源进行综合治理的过程中,需要对原生态植被的生长及繁殖环境提起足够的重视,并且需要对区域内土壤基质的成分及含水量进行合理的调整与控制,从而为原生态植被的生长与繁殖提供更高的基础条件。
- 利用经济手段对土壤植被进行保护
2.1实施土壤植被的有偿使用
以往,土壤植被生态资源的利用不具有经济性,这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人们对其的过度开发与利用,导致土壤生态资源遭受破坏。通常情况下,在生产建设项目中,人们总是就地、就近获取或者遗弃土材,目的在于将成本降低,这种行为有悖于相关的法律规定,然而受经济利益的驱使,这种行为频频发生,并且屡禁不止。因此,国家相关管理部门需要对此进行制止,可以针对施工单位就近取土石的行为征收一定的土壤植被税费,从而使其成本高于工程内部挖填土石方平衡运输费用,从而实现内部挖填土石方平衡,如此不仅可以将土石方开挖与废弃的行为减少,同时还在很大程度上对土壤植被资源起到了保护作用。
2.2落实生态补偿政策
通常情况下,上游原生态地区在生态环境保护的过程中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从而为下游地区的发展提供了基础条件。与此同时,国家为保护生态环境对重要生态功能区限制开发,从而导致上游地区的经济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基于此,要想使上游地区获得良好的发展,并使上下游地区协调发展,达到平衡,就需要落实上下游之间的生态补偿政策,使下游的水土资源利用者向国家缴纳一定的水土资源利用税费,然后国家根据情况将这些税费用于上游的经济发展,从而改善上游居民的生产生活。利用这种生态补偿机制,可以有效的实现上下游的平衡发展。
- 大力实施生态保护工程
3.1生态自然修复工程
生态自然修复工程主要是利用大自然的进化演替以及生态平衡等功能,对某一区域生态系统的气候调节、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自然生态系统功能进行逐步的恢复与治理。这种修复工程对于一些生态比较良好的区域比较适用,因此这些区域的自然植被的生长及繁殖较好,然而人类的生产生活活动以及各种开发、利用对这些自然植被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从而导致这些自然植被的退化与损坏,致使这些区域出现了土地沙化、水土流失等灾害。基于此,国家需要对类似的区域进行一定程度的限制,并鼓励这些区域进行退耕还林、生态移民、轮封轮牧等措施,从而在宏观上实现这些区域的生态自然修复。与此同时,国家及相关部门还需要对该区域进行认为的保护,对于干旱位置,需要进行人工的灌溉,对于病虫害较严重的位置,需要人工对其进行治理,从而将自然修复功能充分的发挥出来。
3.2退耕还林、退耕还草工程
1999年,我国在部分地区初步实施了退耕还林、退耕还草工程,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从而加快了国土绿化的进程,对我国生态环境保护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现阶段,国家相关部门需要将退耕还林、退耕还草工程进行进一步的推广与支持,提高对农户的生活及粮食费用补助,并切实落实相关制度,将退耕还林、退耕还草措施积极的开展并进行下去。除此之外,对于已经实施的退耕还林与退耕还草的地区,相关管理部门需要加大管理力度。当前,一些地区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将已经实现退耕还林草的土地复垦,这不仅有悖于国家的政策,同时也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其危害性不言而喻,因此,管理部门需要对其进行监督与管理,对复垦的行为进行及时的制止与严格的惩戒,从而为退耕还林草工程的开展与保持提供基础保障。
四、加强水土保持的监督执法
现阶段,国家针对水土保持出台了一系列的相关政策,同时国内各地区也制定了各种相关的规章制度及条例细则,目的在于实现水土保持的预防保护,然而当前一些大型生产建设活动依然片面追求短期经济效益,从而只注重工程建设及工程受益,忽视了水土植被资源的重建与保护。因此需要对水土保持的监督执法进行加强,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并依照相关法律及条例对违反水土保持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除此之外,对水土保持方案需要进行严格的审批,并安排专业的监督警察负责水土保持的监管工作,同时全面实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制度,从而实现水土保持的预防保护。
结论:现阶段,我国的社会经济水平不断提高,然而生态环境却遭到了一定程度的破坏,这与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背道而驰。基于此,国家相关部门及国土资源单位需要对水土保持的预防保护提起足够的重视,并不断采取有效手段对水土流失等灾害进行治理,同时实现我国水土保持的预防保护,进而对我国的生态环境进行有效的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最终目标。
参考文献:
[1]翟然,张荟瑶,张婧雯,张永江. 水土保持预防保护策略与措施探讨[J]. 中国水土保持,2014,05:14-16.
[2]罗龙皂,范成五,李渝,秦松. 贵州水土保持研究现状及展望[J]. 中国水土保持,2012,06:40-42.
[3]龙蕾. 贵州水土保持工程监理中存在问题及对策[J]. 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2012,05:6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