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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步,电商经济发展进入了快车道,利用网络购物平台购买商品已经成为了现代人们消费的一个重要渠道。我们经常会收到一些垃圾短信,刷单广告邮件中的内容大致是:“鉴于您购物情况良好,现邀请您参与刷单,宝妈、上班族都可利用手机兼职,足不出户,日进斗金”。甚至有些快递公司也参与网店刷单,明码标价参与其中,网络商家伪造交易记录,利用虛假好评的吸引消费者购物的行为引发了电商信用的信任危机。
刷单行为乱象丛生
所谓刷单,就是指电商平台的商家通过伪造资金往来或者物流记录,聘用刷单人进行购买行为,刷单人确认收货,给与商家好评,刷单完成后,网络电商再把刷单的费用还给刷单人,刷单人一单能够赚到5到10元的报酬,网店通过这种虚假的销售行为,以增加网店的好评率和销售额,这是一种蒙骗消费者,虚假宣传的行为。比如,一家首饰店,一款首饰销售额就高达上百万,年销售量达上百款,但是申报总收入却不到一款首饰的二分之一。店家这种行为不仅涉及到店进行刷单伪造销售数据,还存在隐瞒年报数据,涉嫌偷税漏税的违法行为。
早在几年前,刷单行为已经开始萌芽,刚开始网店商户依靠亲戚朋友进行散户型刷单行为。随着网购人群的增多,网络上逐渐形成了刷单集团、刷单公司逐渐以集体方式进行规模化集团刷单,成千上万的刷单军融入刷单服务行业。这种行业内的潜规则造成了网络购物的乱象行为。这种刷单行为为消费者通过网店的销售量和用户评价来判断这家网店的好坏,评判这家商品的实际情况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刷单行为刷高了网店的信誉,刷高了网店的销售额。但是,却刷低了电商公平竞争的平台信誉,削弱了网店的诚信。
商家寻找漏洞,逃避监管
买家在网络购物行为中,具体选择哪位商家进行购物行为,很大一部分原因是通过查询综合排行、信誉度排行、销售额排行这三个选择的标准进行购物行为,销售额和店家信誉是消费者进行购物的一个重要的参考值,某网店店主透漏,电商平台上将近百分之八十的电商都是通过刷单提高自己网络排行榜的排位,否则自己的店铺不会被消费者关注,生意就做不下去,最后逼着商家不得不去刷单,刷单的价格也随着市场行情不断攀升,挤压了商家的生存空间。
随着网络监管逐渐加强,电商开始绞尽脑汁不被发现,通过刷单师模仿真正的购物流程,收到空包裹进行刷单。差评刷单行为比比皆是,但是淘宝后台会鉴别买家的IP,如果IP地址一样,差评就会被删除,所以需要不同的差评师用不同的IP地址登录,就算账号是一样的,也可以规避淘宝对评价的管控。在购物平台监管之下,商家开始寻找刷单资源,把目光瞄准老客户,当客户购买行为完成之后,商家通过给客户发短信、打电话、微信返现等方式,让买家帮助网店刷单,这种新的刷单模式应运而生。
完善信用保障机制,加强监管
跟传统线下的传统消费方式相比,网络购物以其商品种类齐全,价格实惠,省时省力的优势,给现代人们生活、生产活动带来了极大的便利。随着,网络购物平台的增多,拼多多、淘宝、京东、蜜柚、天猫等等电商平台的涌入,这些电商平台形成了虚拟的网络社会,出现诸如刷单等违法行为是一种必然的现象。电商平台在网络监管的过程中,出现部分监管缺失、监管打击力度小、监管难度大等影响,电商平台针对刷单行为明确提出禁止刷单的行为,但是真正实行起来还是难免有漏网之鱼,执行力度不高、实施难度高等原因,导致刷单行为依旧猖獗。面对新形势,新挑战,电商平台和快递公司应该积极寻找标本兼治的办法,明确法律责任、道德责任、社会责任,重塑商业规则。
因此,作为电商平台来说,获得网络平台流量为自己增加受益的同时也有责任,有义务去堵住这个漏洞。作为国家的层面,要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市场责任,对相应的刷单行为进行定规定责,规范网络市场行为,打破暴力产业链的生成,引导网络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对于每个消费者来说,需要正确认识电商刷单的危害,不要为了蝇头小利参与到网络刷单行为中,把握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之间的关系。
2016年12月,阿里巴巴起诉炒信公司危害市场竞争秩序,这也成为全国首例“电商平台状告刷单平台案”。最后,法院认为傻推网组织刷单,违背了公平诚信的原则和商业道德,电商平台胜诉。随后,2017年,我国重新修订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虚假宣传的具体内容进一步细化和明确,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销售状况、用户评价刷单,做出因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内容。第二十条明确,“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以上二百万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于2018年1月日执行。对于网购行为来说,刷单行为促使商品以次充好,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结语:
如何实现电商经济平稳有序健康的发展,如何让互联网发展的成果惠及每一位消费者,电商平台和网络监管部门应该完善电商信用评价机制,利用信用保障机制规范网络经济行为,提出相应的诚信底线,引导每一个网店人员在线上和线下经营过程中,遵循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通过提高产品品质,提高售后服务水平等多种正当的竞争行为,成为真正的赢家。
刷单行为乱象丛生
所谓刷单,就是指电商平台的商家通过伪造资金往来或者物流记录,聘用刷单人进行购买行为,刷单人确认收货,给与商家好评,刷单完成后,网络电商再把刷单的费用还给刷单人,刷单人一单能够赚到5到10元的报酬,网店通过这种虚假的销售行为,以增加网店的好评率和销售额,这是一种蒙骗消费者,虚假宣传的行为。比如,一家首饰店,一款首饰销售额就高达上百万,年销售量达上百款,但是申报总收入却不到一款首饰的二分之一。店家这种行为不仅涉及到店进行刷单伪造销售数据,还存在隐瞒年报数据,涉嫌偷税漏税的违法行为。
早在几年前,刷单行为已经开始萌芽,刚开始网店商户依靠亲戚朋友进行散户型刷单行为。随着网购人群的增多,网络上逐渐形成了刷单集团、刷单公司逐渐以集体方式进行规模化集团刷单,成千上万的刷单军融入刷单服务行业。这种行业内的潜规则造成了网络购物的乱象行为。这种刷单行为为消费者通过网店的销售量和用户评价来判断这家网店的好坏,评判这家商品的实际情况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刷单行为刷高了网店的信誉,刷高了网店的销售额。但是,却刷低了电商公平竞争的平台信誉,削弱了网店的诚信。
商家寻找漏洞,逃避监管
买家在网络购物行为中,具体选择哪位商家进行购物行为,很大一部分原因是通过查询综合排行、信誉度排行、销售额排行这三个选择的标准进行购物行为,销售额和店家信誉是消费者进行购物的一个重要的参考值,某网店店主透漏,电商平台上将近百分之八十的电商都是通过刷单提高自己网络排行榜的排位,否则自己的店铺不会被消费者关注,生意就做不下去,最后逼着商家不得不去刷单,刷单的价格也随着市场行情不断攀升,挤压了商家的生存空间。
随着网络监管逐渐加强,电商开始绞尽脑汁不被发现,通过刷单师模仿真正的购物流程,收到空包裹进行刷单。差评刷单行为比比皆是,但是淘宝后台会鉴别买家的IP,如果IP地址一样,差评就会被删除,所以需要不同的差评师用不同的IP地址登录,就算账号是一样的,也可以规避淘宝对评价的管控。在购物平台监管之下,商家开始寻找刷单资源,把目光瞄准老客户,当客户购买行为完成之后,商家通过给客户发短信、打电话、微信返现等方式,让买家帮助网店刷单,这种新的刷单模式应运而生。
完善信用保障机制,加强监管
跟传统线下的传统消费方式相比,网络购物以其商品种类齐全,价格实惠,省时省力的优势,给现代人们生活、生产活动带来了极大的便利。随着,网络购物平台的增多,拼多多、淘宝、京东、蜜柚、天猫等等电商平台的涌入,这些电商平台形成了虚拟的网络社会,出现诸如刷单等违法行为是一种必然的现象。电商平台在网络监管的过程中,出现部分监管缺失、监管打击力度小、监管难度大等影响,电商平台针对刷单行为明确提出禁止刷单的行为,但是真正实行起来还是难免有漏网之鱼,执行力度不高、实施难度高等原因,导致刷单行为依旧猖獗。面对新形势,新挑战,电商平台和快递公司应该积极寻找标本兼治的办法,明确法律责任、道德责任、社会责任,重塑商业规则。
因此,作为电商平台来说,获得网络平台流量为自己增加受益的同时也有责任,有义务去堵住这个漏洞。作为国家的层面,要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市场责任,对相应的刷单行为进行定规定责,规范网络市场行为,打破暴力产业链的生成,引导网络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对于每个消费者来说,需要正确认识电商刷单的危害,不要为了蝇头小利参与到网络刷单行为中,把握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之间的关系。
2016年12月,阿里巴巴起诉炒信公司危害市场竞争秩序,这也成为全国首例“电商平台状告刷单平台案”。最后,法院认为傻推网组织刷单,违背了公平诚信的原则和商业道德,电商平台胜诉。随后,2017年,我国重新修订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虚假宣传的具体内容进一步细化和明确,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销售状况、用户评价刷单,做出因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内容。第二十条明确,“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以上二百万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于2018年1月日执行。对于网购行为来说,刷单行为促使商品以次充好,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结语:
如何实现电商经济平稳有序健康的发展,如何让互联网发展的成果惠及每一位消费者,电商平台和网络监管部门应该完善电商信用评价机制,利用信用保障机制规范网络经济行为,提出相应的诚信底线,引导每一个网店人员在线上和线下经营过程中,遵循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通过提高产品品质,提高售后服务水平等多种正当的竞争行为,成为真正的赢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