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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载体,没有土地就没有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马克思指出:土地即“一切生产和一切存在的源泉”,是人类“不能出让的生存条件和再生条件”。威廉·配第也说过:“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由于土地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稀缺资源,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要求,应“围绕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大力推进节约和集约用地”,“探索走符合中国国情的节约用地促进经济发展道路”,对实现人与经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