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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为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吸引外国投资者来华投资,同时保护中国投资者在国外的权益,我国门前已与106个国家(其中亚洲38国、欧洲34国、非洲20国、北美洲5国、南美洲6国、大洋洲3国)签订了投资保护协定,其中半数以上已经生效;与81个国家(其中亚洲28个、欧洲35个、非洲8个、北美洲5个、南美洲2个、大洋洲3个)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