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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一艘外籍杂货船“D”轮在辖区某船厂修理完毕后开航,在航行至狭窄水道时,主机NO.5缸扫气箱高温报警,主机自动保护动作减速运行,船舶失速,紧急抛锚。然而,船方却未按程序第一时间报告主管机关,自行联系船厂使用拖轮拖回船厂后进行抢修。抢修后在船厂码头前沿水域试车后又发现NO.5缸不发火,再次引发主机自动减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