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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手机——一个不容忽视的大问题
当手机等高科技电子电器产品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巨大方便的时候,你可曾想到,这个巨大方便的背后可能要付出巨大的健康代价。
手机,计算机等高科技电子电器产品含有含溴阻燃剂,锑,砷,铍,铅,镍,锌等重金属,废弃后处置不当,如随意丢弃在环境中,简易填埋,无控制的焚烧等等,将造成环境污染,危害人体健康,引发神经系统和免疫系统等疾病。
如何降低甚至淘汰手机等高科技电子电器产品中对环境有毒有害的物质含量,促进废弃电子电器产品以无害环境的方式回收利用和处置,是摆在各国政府,名国主产商,环保组织以及所有公众面前的重要课题。
发达国家动起来了
欧盟调查显示,1998年,欧盟废弃电子电器总量达600万吨,虽然总量仅相当于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的4%,但对环境的危害远远超过其他城市废弃物。而且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增长迅速,增长率是普通生活垃圾增长率的3倍,约15年将翻一翻。在发达国家,手机使用期一般为一年半,不论功能是否正常,都将被淘汰。据估计,英国目前有大约9000万部多余手机,尽管目前这些废弃手机大部分被闲置在抽屉和碗橱中,但最终都要进入废物流。
随着对电子废物危害性认识的进一步增强,不少国家对电子电器产品的环境管理日趋严格,以期进一步降低或减小这些产品废弃后对环境和人体的不良影响。如日本、瑞士、瑞典、挪威等国家和组织先后对电子电器产品立法。目前美国许多州也正在酝酿对电子电器产品立法。
特别是欧盟2003年2月13日公布了《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和《关于在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规定,成员国应当确保对家庭用产品,主要由政府承担收集责任,但生产者也可以自行收集。生产者对政府收集的产品承担运输、处理、循环利用和环境无害化处置等所有责任。对非家庭用产品,由生产者承担所有的收集、处理、再循环利用和环境无害化处置责任。此外,生产者还必须承担信息责任,即告知公众废弃电子电气产品要分类收集;返还和收集废弃电子电气产品的地点或系统;电子电气产品中存在的有害物质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潜在影响等等。《关于在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要求成员国确保从2006年7月1日起,投放于市场的新电子电气设备不包含铅、汞、镉、六价铬、聚溴二苯醚(PBDE)或聚溴联苯(PBB)。
国外厂商走在前头
为适应环境保护发展的趋势,以及各国日趋严格的关于电子电器产品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发达国家的手机厂商纷纷开发有毒有害物质的替代技术,并联合销售商、网络运营商一道开发和实施废弃手机及其配件的回收计划。
2002年9月24日,英国电话通讯网络以及4个主要电话销售连锁店启动了一项规模宏大的手机回收利用计划。以沃达丰集团公司为主的一些电信产品销售商开始回收旧手机、电池以及手机附件,并对其进行循环加工利用。此外,包括英国最大的消费电子产品和电气产品零售商迪克森在内的4家通讯产品销售店为消费者提供免邮资信封,将其废弃手机邮寄到回收利用中心。英国环境盾牌公司首席执行官戈登介绍说:"通常情况下,我们使用一部手机不会超过两年,因此闲置的手机就越来越多。所以实施这个手机回收利用计划是迫切的"。
瑞典爱立信公司制定了"爱立信产品生产者延伸责任战略"。它列出了公司内部在生产中和产品中禁止和限制使用的物质名单,制定了淘汰含铅焊料、淘汰氧化铍(BeO),采用无哈龙阻燃剂的印刷板的计划,以及产品废弃后的处理规划。
正是在各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2003年4月,摩托罗拉、诺基亚、三星、飞利浦、松下等10家移动电话生产商在瑞士日内瓦签署联合声明,表示愿意采取合理的步骤确保负责任的设计和生产,促进废弃移动电话以无害环境的方式管理。
电子电器产品的环境管理与对外贸易
发达国家加强电子电器产品环境的管理措施客观上还对国际贸易产生了巨大影响。
我国商务部公平贸易局专业人士指出,欧盟颁布的两个指令中的一些要求,对中国企业来说,其要求确实超出了国内现有的技术水平。比如,聚溴二苯醚是在电器开关的节点上大量使用一种阻燃剂,现在几乎没有可以替代的产品。但一些专家也认为:"这两个指令中的规定是一个趋势,对于环保是很有意义的。中国企业应该尽快跟上这个趋势"。
中国电子生产企业一些有识之士也认识到了这一点。曾连续8年领跑中国电视出口市场的创维集团有关负责人表示,欧盟颁布的两个指令,是本着为消费者利益负责、为人类的未来负责的态度采取的积极举措。
商务部机电司负责人李铭林由此呼吁,我国应尽早制定和出台限制使用有害物质电子电气产品上市销售的法律法规,加大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尽快开发研制替代材料,引导企业建立绿色产业链条和绿色生产体系,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认证,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同时还要积极吸引国外环保型材料企业来华投资,增强我国相关环保材料的研发和生产能力。
无论如何,对更多的企业来说,谁先在产品中使用新型环保材料,研制出无毒无害的替代品,谁就能适应环境保护的世界潮流,从而也就能在市场上站稳脚跟,实现"绩业常情"。
国人的认识不落伍
在我国,随着老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在生活和办公过程中废弃的物质也越来越多,逐步成为一类不可忽视的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问题。特别是电子电器产品,其品种繁多,日益普及,更新和废弃的速度快。废弃电子电器产品近年来受到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现在全国手机用户近2亿,以每个手机平均使用 3年,重100g计算,平均中国每年有近7000万部手机退役,产生重量为7000吨的电子废弃物。随着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该数字还会继续大幅增加。
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处置不当将造成环境污染,同时又是一种难得的"富矿"。手机中含有铜、金、银、钯等有价金属,含量约为:金280g/t,银2kg/t,铜 100kg/t,钯100g/t。而即使经选矿得到的金精矿也只有70g/t左右,不可能达到280g/t,手机回收存在较大的资源价值。
我国人均资源占有量仅为世界人均的58%,资源相对贫乏。以环境无害化方式回收利用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对于保护环境,促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
中国人开始行动了
2003年7月30日,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危险废物管理培训及技术转让中心的组织下,废弃移动电话环境无害化管理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污染控制司和国际合作司官员、专家及海尔、摩托罗拉、诺基亚、三星、首信、TCL、熊猫等国内外知名移动电话生产商代表20余人参加了会议。各生产商代表先后介绍了各自公司在移动电话环境保护工作方面所做的工作和面临的主要问题,并就如何促进废弃移动电话环境无害化管理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进行了沟通。会议决定发起一次倡议,开展移动电话环境保护行动。
2003年8月26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发布了《关于加强废弃电子电气设备环境管理的公告》。公告要求实行排污申报制度,产生电子废物的单位,包括电子电气设备制造企业、电子电气设备维修服务企业和大量使用电子电气设备的企事业单位等,必须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供电子废物的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公告要求对电子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对含铅酸蓄电池、镍镉电池、汞开关、阴极射线管和多氯联苯电容器等的电子废物,要按照危险废物管理;产生者必须将电子类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处置。
公告明确禁止以露天或简易冲天炉焚烧、简易酸浸等方式从电子废物中提取金属;并要求各地环保局通过严格执法,发布信息等形式,引导和促进废物产生者将电子废物送交能以环境无害化方式回收利用的企业。
行动一个接着一个。
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支持下,中国环境新闻工作协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危险废物管理培训及技术转让中心联合有关移动电话生产商正在策划一次移动电话环境保护行动,此次行动拟定于2003年10月30日在人民大会堂召开倡议书签字仪式。届时,移动电话生产厂商和响应者将签署"关于开展移动电话环境保护行动的倡议书",倡议移动电话生产厂商主动承担环境保护的责任,设计并制造对环境更友好的移动电话,开发并逐步实施废弃移动电话及其配件回收计划,积极向公众提供并传播废弃移动电话环境无害化回收利用和处理的信息;推动社会各界和公众优先使用和选择对环境更友好的产品,参与废弃移动电话回收行动。
据组织者透露,该项行动已得到海尔、海信、摩托罗拉、诺基亚、三星、首信、TCL等移动电话生产厂商的积极响应。组织者希望有更多的厂商参与进来,共同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实施生产者延伸责任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有关人士指出:电子废物问题集中体现了现有经济发展模式下,大规模生产,大规模消费和大规模废弃,而废弃物管理与生产消费过程相割裂所带来的矛盾。解决废弃物问题必须改革现有的生产-消费模式,将其引向基于可持续发展综合目标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其中一项重要机制是实施生产者延伸责任(EPR,即Extended Pro duc er Responsibility)制度,即生产者不仅要对生产过程中造成的环境污染负责,还要对产品废弃后的环境管理承担一定的责任。
生产者延伸责任将把废弃物的管理与生产消费有机地联系起来。要求生产者对产品废弃后的环境管理承担一定的责任,将有助于激励生产厂商设计更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产品,如减少原材料的消耗,减少有害物质的使用,使用更有利于循环利用的材料和设计;有利于促进废弃产品的回收和循环利用,发展循环经济。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透露,全国人大正在组织修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计划2004年年底完成,其中一项重要修改内容是研究制定生产者延伸责任。
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是对"污染者付费"制度的深化和延伸,是重大的环境政策创新。实施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将对现有的生产和消费模式产生冲击,对于生产厂商而言,是一次挑战也是一次机遇。
《固体法》修改还将考虑实施生产者信息责任:即要求生产者必须告知消费者电子电器产品中存在的有害物质及其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潜在影响,该产品如何以环境无害化方式回收利用和处置等。实施"信息责任"将有利于社会各界了解产品的环境性能,引导发展环境友好型产品的市场。
消费者,行动起来吧!
如果说消费者是决定企业生产链的重要环节,那么,消费者也就有权利和义务来维护整个环境的和谐与统一。因为消费者优先购买环境友好产品,就必然会形成一种有效的市场力量推动生产者生产对环境更友好的产品。
如今,温饱的恐慌已不复存在,健康升华为生存的重心。试想一下,在科技如此发达的今天,无论产品如何方便,消费的前提首先是生存安全。因此,消费者行动起来,都来选择更具环保优势的产品--为了我们自己,也为了我们的子孙后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