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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和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在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的进程中,特别对一种名为“期权腐败”的新型腐败现象一定要有足够的认识,并与之展开斗争。
近年来,各地相继出现了一些官员为达到以权谋私、中饱私囊,又能逃避法律惩处的目的,创新出一种新的腐败模式:“期权腐败”。某些官员在任时将手中掌握的各种审批权、决策权及政策优惠等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对企业、个体老板“投资”。获得积分,待退下来后,再将其兑现,以谋取不正当私利。如,浙江省某县级市的一房管办负责人,在职时利用自己的关系。将市区黄金地段大片土地出让给某民营企业主。该企业主因此拥有了亿元资产。该负责人退休后被受益的这个民营企业主聘为干部,年薪30万。另加豪宅一套,同时还拥有每年几万元的请客送礼签批权。又如。南京市某区政府官员黄某在职时,代表该区办事处与南京某开发公司签定了委托拆迁协议,并在拆迁工作中为该公司谋得了许多利益。一年多。黄某办理了提前退休手续后,他便以买车为名向南京某开发公司杨某索要人民币100万元,杨某认为。黄在位不拿钱,退休后拿钱能掩人耳目。以逃避法律追究。没想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黄某东窗事发,被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期权腐败的三个特点
期权腐败案件,一般具有如下三个特点:1、隐蔽性。期权腐败不像一般权力腐败那样要搞现行交易,而是投桃与报李之间有较长的时间差,让人很难发现和判定英权钱交易的实质。2、默契性。权利场上买卖双方,有一种默契。官员与寻租对象之间心照不宣,一个暗送秋波,一个心中有数,他们没有口头契约,也没有明码标价,权力资本的回报尽在不言之中。3、高效性。一些腐败分子带着“剩余权力资本”下海。权力投资得到的回报是非常高的。与一般官员下海不同,这些人在位时,掌握着各种项目、工程资金的审批权、决策权。下海后原有行政关系、官场职务影响、政府内部信息等这些资源也随之发生特移,公权与私权发生交换,
期权腐败产生原因
由于期权腐败行为具有较大的安全系数,而且回报率高,所以被贪官们纷纷仿效和推崇,这也是期权腐败暗流濒濒涌动的内在原因。期权腐败现象多发,除了有当事人的内周外,也与以下外部因素有关:1、反腐败高压态势是期权腐败的逆推动力。近年来,从上至下反腐败力度逐年加大,腐败分子遇到了在权力寻租中前所未有的压力和风险。而低风险的“期权交易”正好迎向了他们的需求。于是。他们利用在土地审批、项目审批、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等方面为一些部门、企业或个人多方谋取利益后,却不在任职期间收取钱财回报。而是等到退休、退位或“下海”后再兑现。2、权力过于集中为期权腐败提供了备件。现在政府权力过大,对经济干预过多,容易造成利益牵扯,或者导致暗籀操作。这是造成“期权交易”的体制原因。而目前。一些政府部门在权力运行过程中,决策程序不够规范,机制不科学问题比较突出,少数人说了算的情况仍然极其严重,分权制衡和上下监督机制弱化。在这种情况下。有些拥有实权的领导干部,违规操作如反掌。而那些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人,也配合默契,当领导干部退休、提前离职或辞职之后再投桃报李。3、监督不力为期权腐败开了方便之门。从理论上讲。我国已构建起了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平级之间以及舆论监督等多层面的权力监督体系。但事实上,上级对下级不好监督;群众和下级由于缺乏相应的制度支撑作用微乎其微:舆论监督则带有滞后性和来自方方面面的管束,从而也往往是有其名而无其实。在监督不到位的情况下,领导干部则利用职务之便,大打政策的“擦边球”,为寻租对象谋取利益,不但机会多,而且游离于监督视线之外。遏制期权腐败对策
根据《工作规划》中“紧紧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紧密结合实际,区分不同情况,加强政策指导,探索有效途径,不断取得新进展”的基本要求,特提出以下五点防范对策:
一、构建社会透明体系。让期权腐败现形。在高度透明的社会,即使是辞去公职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和所得利益。也是完全公开的,公众可以通过多种渠道了解这些原国家公职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情况。近日有媒体报道,四川巴中白庙乡。通过“晒账”的办法。治理“三公”(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出国)消费。让干部招待的每一笔费用都向群众公开。办法出台后。3个月比以往同期节支3万余元,效果显著。如果他们在期权腐败中元所顾忌,其营利活动就会受到公众的质疑,甚至招致司法机关的介入。在这个社会里。每一个政府官员时刻都被置于公众特别是媒体的监督之下,无论他是在任职期间腐败,还是在辞职以后搞期权腐败。都能够被新闻媒体曝光。接受大众的监督。构建社会透明体系,不但是遏刺领导干部期权腐败的有效武器,也是防止和纠正其他一切权力腐败的防腐剂。
二、规范权力运作。让期权瘸败不能进行。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草,变“全能政府”为“有限政府”、“法治政府”,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防止领导干部插手微观经济活动,是防范权力进入市场,并作为资本进行投资获取私利的治本之策。比如,建立招标中心,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建设工程,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实行公开招投标或拍卖,使期权腐败渠道不畅通。
三、加强离任审计,让期权腐败难以兑现。要加大对离任特别是“下海”领导干部的经济审计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经济问题没有搞清楚的干部。应暂缓批准离职和辞职,对查实确有经济问题的要严肃处理。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在任期间的经济责任审计,查找大额资金的安排和使用、重大工程项目的确定和审批是否符合程序要求。并以此为突破口。深挖期权腐败行为。严肃追究其责任。
四、推进轮岗交流。让期权腐败失去根基。领导干部在某个岗位时间长了,容易形成一个以其为中心的利益关系网,这种关系网是领导干部期权腐败的社会根基,当领导干部与寻租对象确定了“期权交易”关系之后,或亲自过问或通过关系网成员为其谋取利益非常方便。清除形成在领导干部周围的关系网,是防止期权腐败的重要途径。要通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行干部回避和轮岗制度,以有效防止利益圈的形成,铲除滋生期权腐败的土壤。
五、加大惩处力度,让期权腐败不敢进行。要加大《公务员法》的实施力度,对公务员的监督管理要实行法律化、细则化、透明化、规范化,力求将官员日后徇私的可能性降至最低。同时。从党纪政纪上作一些具体规定。对离职、退休领导干部的去向和行为采取一些操作性强和必要的管理限制措施。
如此,期权腐败的空间必将受到压缩,期权腐败的可能必将受到遏制。我们期待以上对策能早日落到实处。
(责编:盛山)
近年来,各地相继出现了一些官员为达到以权谋私、中饱私囊,又能逃避法律惩处的目的,创新出一种新的腐败模式:“期权腐败”。某些官员在任时将手中掌握的各种审批权、决策权及政策优惠等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对企业、个体老板“投资”。获得积分,待退下来后,再将其兑现,以谋取不正当私利。如,浙江省某县级市的一房管办负责人,在职时利用自己的关系。将市区黄金地段大片土地出让给某民营企业主。该企业主因此拥有了亿元资产。该负责人退休后被受益的这个民营企业主聘为干部,年薪30万。另加豪宅一套,同时还拥有每年几万元的请客送礼签批权。又如。南京市某区政府官员黄某在职时,代表该区办事处与南京某开发公司签定了委托拆迁协议,并在拆迁工作中为该公司谋得了许多利益。一年多。黄某办理了提前退休手续后,他便以买车为名向南京某开发公司杨某索要人民币100万元,杨某认为。黄在位不拿钱,退休后拿钱能掩人耳目。以逃避法律追究。没想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黄某东窗事发,被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期权腐败的三个特点
期权腐败案件,一般具有如下三个特点:1、隐蔽性。期权腐败不像一般权力腐败那样要搞现行交易,而是投桃与报李之间有较长的时间差,让人很难发现和判定英权钱交易的实质。2、默契性。权利场上买卖双方,有一种默契。官员与寻租对象之间心照不宣,一个暗送秋波,一个心中有数,他们没有口头契约,也没有明码标价,权力资本的回报尽在不言之中。3、高效性。一些腐败分子带着“剩余权力资本”下海。权力投资得到的回报是非常高的。与一般官员下海不同,这些人在位时,掌握着各种项目、工程资金的审批权、决策权。下海后原有行政关系、官场职务影响、政府内部信息等这些资源也随之发生特移,公权与私权发生交换,
期权腐败产生原因
由于期权腐败行为具有较大的安全系数,而且回报率高,所以被贪官们纷纷仿效和推崇,这也是期权腐败暗流濒濒涌动的内在原因。期权腐败现象多发,除了有当事人的内周外,也与以下外部因素有关:1、反腐败高压态势是期权腐败的逆推动力。近年来,从上至下反腐败力度逐年加大,腐败分子遇到了在权力寻租中前所未有的压力和风险。而低风险的“期权交易”正好迎向了他们的需求。于是。他们利用在土地审批、项目审批、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等方面为一些部门、企业或个人多方谋取利益后,却不在任职期间收取钱财回报。而是等到退休、退位或“下海”后再兑现。2、权力过于集中为期权腐败提供了备件。现在政府权力过大,对经济干预过多,容易造成利益牵扯,或者导致暗籀操作。这是造成“期权交易”的体制原因。而目前。一些政府部门在权力运行过程中,决策程序不够规范,机制不科学问题比较突出,少数人说了算的情况仍然极其严重,分权制衡和上下监督机制弱化。在这种情况下。有些拥有实权的领导干部,违规操作如反掌。而那些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人,也配合默契,当领导干部退休、提前离职或辞职之后再投桃报李。3、监督不力为期权腐败开了方便之门。从理论上讲。我国已构建起了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平级之间以及舆论监督等多层面的权力监督体系。但事实上,上级对下级不好监督;群众和下级由于缺乏相应的制度支撑作用微乎其微:舆论监督则带有滞后性和来自方方面面的管束,从而也往往是有其名而无其实。在监督不到位的情况下,领导干部则利用职务之便,大打政策的“擦边球”,为寻租对象谋取利益,不但机会多,而且游离于监督视线之外。遏制期权腐败对策
根据《工作规划》中“紧紧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紧密结合实际,区分不同情况,加强政策指导,探索有效途径,不断取得新进展”的基本要求,特提出以下五点防范对策:
一、构建社会透明体系。让期权腐败现形。在高度透明的社会,即使是辞去公职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和所得利益。也是完全公开的,公众可以通过多种渠道了解这些原国家公职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情况。近日有媒体报道,四川巴中白庙乡。通过“晒账”的办法。治理“三公”(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出国)消费。让干部招待的每一笔费用都向群众公开。办法出台后。3个月比以往同期节支3万余元,效果显著。如果他们在期权腐败中元所顾忌,其营利活动就会受到公众的质疑,甚至招致司法机关的介入。在这个社会里。每一个政府官员时刻都被置于公众特别是媒体的监督之下,无论他是在任职期间腐败,还是在辞职以后搞期权腐败。都能够被新闻媒体曝光。接受大众的监督。构建社会透明体系,不但是遏刺领导干部期权腐败的有效武器,也是防止和纠正其他一切权力腐败的防腐剂。
二、规范权力运作。让期权瘸败不能进行。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草,变“全能政府”为“有限政府”、“法治政府”,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防止领导干部插手微观经济活动,是防范权力进入市场,并作为资本进行投资获取私利的治本之策。比如,建立招标中心,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建设工程,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实行公开招投标或拍卖,使期权腐败渠道不畅通。
三、加强离任审计,让期权腐败难以兑现。要加大对离任特别是“下海”领导干部的经济审计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经济问题没有搞清楚的干部。应暂缓批准离职和辞职,对查实确有经济问题的要严肃处理。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在任期间的经济责任审计,查找大额资金的安排和使用、重大工程项目的确定和审批是否符合程序要求。并以此为突破口。深挖期权腐败行为。严肃追究其责任。
四、推进轮岗交流。让期权腐败失去根基。领导干部在某个岗位时间长了,容易形成一个以其为中心的利益关系网,这种关系网是领导干部期权腐败的社会根基,当领导干部与寻租对象确定了“期权交易”关系之后,或亲自过问或通过关系网成员为其谋取利益非常方便。清除形成在领导干部周围的关系网,是防止期权腐败的重要途径。要通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行干部回避和轮岗制度,以有效防止利益圈的形成,铲除滋生期权腐败的土壤。
五、加大惩处力度,让期权腐败不敢进行。要加大《公务员法》的实施力度,对公务员的监督管理要实行法律化、细则化、透明化、规范化,力求将官员日后徇私的可能性降至最低。同时。从党纪政纪上作一些具体规定。对离职、退休领导干部的去向和行为采取一些操作性强和必要的管理限制措施。
如此,期权腐败的空间必将受到压缩,期权腐败的可能必将受到遏制。我们期待以上对策能早日落到实处。
(责编:盛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