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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是农村土地经营和交易过程中常见的问题。本文介绍了农村常见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类型,并对经营权纠纷的主要解决途径进行了介绍,旨在提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调解效率。
关键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解决途径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也不断向着市场化的方向演化。而在市场化发展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纠纷问题。因此,如何运用最佳的方式来解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纠纷,并运用合法的手段来维护农民的应有权益,是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中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主要类型
1.土地承包合同引发的纠纷
土地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定理合同的同时,若是出现了没有按照法律明文规定的操作,没有召开村民会议共同讨论土地承包方案的情况、由于村委会暗中操作,直接越过土地的原有承包人将土地转包给他人导致的其中出现土地所有权纠纷的情况、将同一土地发包个不同人导致的承包人重复产生的纠纷,或是由于承包手续不正规而导致的无效承包等情况,即为土地承包合同引发的纠纷。
合同纠纷的主要表现为:发包方无视民主议定原则或是没有通过有关部门批准便擅自进行土地的发包或转包土地,进而造成经营权上的纠纷。
2.因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产生的纠纷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要通过我国专门的机构批准才能进行转让和互换。然而由于交易双方不懂法或是教育程度不足的原因,在土地承包时仅仅通过口头协议和简单的书面协议便完成了土地转包和承包工作,有些土地的转让过程甚至没有任何相关记录,这无疑给土地承包权登记和管理造成了不便。
因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而产生的纠纷的主要表现为:双方当事人没有按照国家的标准进行报备、登记和备案,并且未经发包方同意并擅自流转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没有进行有效的合同登记而产生的土地纠纷;由于土地承包人放弃耕种权利,交由其他农户代耕后引发的纠纷。
3.因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引发的纠纷
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情况是由于发包方侵害承包方的权益对土地的使用权实施占有、侵害其土地收益和自主使用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或是承包房侵害发包方对其土地使用方式的监督权的行为,其具体表现为恶意圈地占地,或是在没有任何书面协定以及有效口头协定的前提下抢占土地的现象。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解决途径和对策
1.和解
在出现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自行和解的方式来解决双方的纠纷。在纠纷获得解决之后,双方当事人要根据相应的条文要求办理土地转让手续,以保证此次和解有效。和解的前提是要让双方之间找到利益的妥协点,因此需要在双方对于整个承包经营权有足够認识的前提下进行双方的和解。为了防止在和解之后双方再生事端,可以派遣专门的第三方法律顾问解决双方之间的问题,使双方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以保证双方和解过程能够顺利进行。
2.调解仲裁
调节过程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在村民委学会或是乡镇政府的调解之下达成共识,并在就有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内容为基础的政府文件上签字盖章,经由组织加盖印章后达成调解协议,一旦协议成立便具有强制性和义务性。该调解文书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一旦调解文件生效,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都能够向人民法院起诉,并要求违约当事人履行既定的义务。同时,违约当事人同样也可以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终止、撤销或是变更协议。同时,调解协议书也可以当做重要的证据交由仲裁法庭或人民法院作为裁判的重要证物之一。
若是请求仲裁委调解,则需要在仲裁双方对双方进行调节时在仲裁书上写明仲裁请求与当事人协商的结果,由仲裁员签字,有仲裁委员会盖章再交由双方手上,在确认内容无误后由双方签字,签字完成的同时仲裁书的法律效力开始生效,双方则需要遵守仲裁书上的规定开始处理土地纠纷的善后工作。
3.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是一种合理解决农村土地承包问题的,通过《调解仲裁法》来解决农村的土地承包纠纷问题,是一种十分有效的仲裁活动。从法律上而言,仲裁具有其独立性、准司法性和专业性。仲裁结束后,完成的仲裁书具有绝对的法律效力,因此可以将其作为保障诉讼方的财产安全,保障诉讼证据的重要证物。
4.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对策
(1)优化人民调解机制
剑与农村的特殊情况,其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常常具有家族性的特点,在进行调解时要充分了解冲突发生的原因,以方便从根本上解决纠纷双方之间的问题;同时,运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能缓解当前法律资源不足而造成的调解效率过低的问题。在进行民间纠纷的调解时,经常能利用到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在调解中穿构造一个对纠纷双方都有利的专业指导平台。
(2)有效利用各种仲裁机制
在调解过程中,利用行政裁决机制、裁决复议机制和仲裁、诉讼机制等各种有效的仲裁方式,配合对专业纠纷调解人员和仲裁人员的培训,能够大幅提升仲裁机制的有效性。
(3)完善相关立法
相关立法的完善是保证仲裁过程科学性和有效性的基础。政府要明确当前农村土地管理的重点,并做好普法工作。严格规范土地转让手续的签订过程,在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前提下进行法律的细化和完善,以保证仲裁过程具有最佳的法律效力。
三、结语
在解决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过程中,充分尊重农民的自主权益,引导其通过协商的方式高效解决土地承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在进行经营权纠纷的调解和处理的过程中,要确保农民的主体地位。构建高效的农村土地纠纷解决机制,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合理地通过政府干预来解决从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之间的纠纷,并保证我国的农业生产稳定高效。
参考文献:
[1]赵玉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类型及解决措施建议[J].南方农业,2018,12(27):90-91 97.
[2]李云奇,张树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类型、特点和解决对策[J].新农业,2017(11):45-47.
关键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解决途径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也不断向着市场化的方向演化。而在市场化发展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纠纷问题。因此,如何运用最佳的方式来解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纠纷,并运用合法的手段来维护农民的应有权益,是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中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主要类型
1.土地承包合同引发的纠纷
土地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定理合同的同时,若是出现了没有按照法律明文规定的操作,没有召开村民会议共同讨论土地承包方案的情况、由于村委会暗中操作,直接越过土地的原有承包人将土地转包给他人导致的其中出现土地所有权纠纷的情况、将同一土地发包个不同人导致的承包人重复产生的纠纷,或是由于承包手续不正规而导致的无效承包等情况,即为土地承包合同引发的纠纷。
合同纠纷的主要表现为:发包方无视民主议定原则或是没有通过有关部门批准便擅自进行土地的发包或转包土地,进而造成经营权上的纠纷。
2.因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产生的纠纷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要通过我国专门的机构批准才能进行转让和互换。然而由于交易双方不懂法或是教育程度不足的原因,在土地承包时仅仅通过口头协议和简单的书面协议便完成了土地转包和承包工作,有些土地的转让过程甚至没有任何相关记录,这无疑给土地承包权登记和管理造成了不便。
因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而产生的纠纷的主要表现为:双方当事人没有按照国家的标准进行报备、登记和备案,并且未经发包方同意并擅自流转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没有进行有效的合同登记而产生的土地纠纷;由于土地承包人放弃耕种权利,交由其他农户代耕后引发的纠纷。
3.因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引发的纠纷
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情况是由于发包方侵害承包方的权益对土地的使用权实施占有、侵害其土地收益和自主使用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或是承包房侵害发包方对其土地使用方式的监督权的行为,其具体表现为恶意圈地占地,或是在没有任何书面协定以及有效口头协定的前提下抢占土地的现象。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解决途径和对策
1.和解
在出现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自行和解的方式来解决双方的纠纷。在纠纷获得解决之后,双方当事人要根据相应的条文要求办理土地转让手续,以保证此次和解有效。和解的前提是要让双方之间找到利益的妥协点,因此需要在双方对于整个承包经营权有足够認识的前提下进行双方的和解。为了防止在和解之后双方再生事端,可以派遣专门的第三方法律顾问解决双方之间的问题,使双方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以保证双方和解过程能够顺利进行。
2.调解仲裁
调节过程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在村民委学会或是乡镇政府的调解之下达成共识,并在就有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内容为基础的政府文件上签字盖章,经由组织加盖印章后达成调解协议,一旦协议成立便具有强制性和义务性。该调解文书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一旦调解文件生效,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都能够向人民法院起诉,并要求违约当事人履行既定的义务。同时,违约当事人同样也可以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终止、撤销或是变更协议。同时,调解协议书也可以当做重要的证据交由仲裁法庭或人民法院作为裁判的重要证物之一。
若是请求仲裁委调解,则需要在仲裁双方对双方进行调节时在仲裁书上写明仲裁请求与当事人协商的结果,由仲裁员签字,有仲裁委员会盖章再交由双方手上,在确认内容无误后由双方签字,签字完成的同时仲裁书的法律效力开始生效,双方则需要遵守仲裁书上的规定开始处理土地纠纷的善后工作。
3.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是一种合理解决农村土地承包问题的,通过《调解仲裁法》来解决农村的土地承包纠纷问题,是一种十分有效的仲裁活动。从法律上而言,仲裁具有其独立性、准司法性和专业性。仲裁结束后,完成的仲裁书具有绝对的法律效力,因此可以将其作为保障诉讼方的财产安全,保障诉讼证据的重要证物。
4.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对策
(1)优化人民调解机制
剑与农村的特殊情况,其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常常具有家族性的特点,在进行调解时要充分了解冲突发生的原因,以方便从根本上解决纠纷双方之间的问题;同时,运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能缓解当前法律资源不足而造成的调解效率过低的问题。在进行民间纠纷的调解时,经常能利用到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在调解中穿构造一个对纠纷双方都有利的专业指导平台。
(2)有效利用各种仲裁机制
在调解过程中,利用行政裁决机制、裁决复议机制和仲裁、诉讼机制等各种有效的仲裁方式,配合对专业纠纷调解人员和仲裁人员的培训,能够大幅提升仲裁机制的有效性。
(3)完善相关立法
相关立法的完善是保证仲裁过程科学性和有效性的基础。政府要明确当前农村土地管理的重点,并做好普法工作。严格规范土地转让手续的签订过程,在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前提下进行法律的细化和完善,以保证仲裁过程具有最佳的法律效力。
三、结语
在解决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过程中,充分尊重农民的自主权益,引导其通过协商的方式高效解决土地承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在进行经营权纠纷的调解和处理的过程中,要确保农民的主体地位。构建高效的农村土地纠纷解决机制,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合理地通过政府干预来解决从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之间的纠纷,并保证我国的农业生产稳定高效。
参考文献:
[1]赵玉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类型及解决措施建议[J].南方农业,2018,12(27):90-91 97.
[2]李云奇,张树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类型、特点和解决对策[J].新农业,2017(11):4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