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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现有的体制下,强调媒体传达党和政府的声音与意志,媒体对于危机的报道必须得到政府的认可。近年来我国政府对于媒体危机报道的管理出现了新的走向--媒体在完全没有征询政府意见的前提下,擅自报道,然后得到政府的认可。政府评估媒体危机报道的标准依次为维稳、政治经济利益和国际声誉。这三个标准的考量,决定了政府是否允许媒体报道,以及如何报道。而媒介危机报道的自由空间来源于危机事件本身对媒体的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