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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6月,刚满18岁的我毕业于德宏州民族中学,回到自己家所在农场参加劳动,故而称之为回乡知青。当时我被分配在嘎中分场嘎中一队,实习期的工资是28.5元,一年以后转正是36.54元。我"fl'3嘎中一队全队有老职工52人,有上海、成都、昆明知青67人,老职工及我们回乡知青7人,共12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