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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航空运输规模需求不断提高,民航业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产业,机场规划及建设逐年增加。在民航建设中,机场建设方不仅要重视民航建设的质量,更要主动控制成本,其中民航项目中工程其他费所占成本份额不容忽视,是民航建设期间成本管控重点之一,本文主要以我国对于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相关的国家收费标准为切入点,分析和研究了民航建设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组成,从而为民航建设成本控制提出些许建议。
【关键词】 民航建设;项目工程;其他费用
前言:
民航建设项目规模大、周期长、一次性投入比重大,资金回收周期长,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占整个机场投资的20%~30%,对于机场建设方而言,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成本控制尤为重要。因此,如何合理确定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如何有效监管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是我们面临的重大问题。
一、民航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组成
民航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是指:根据相关规定应在建设工程总投资支付,但又不宜列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及设备购置费用内的费用。主要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可行性研究费、专项研究试验费、勘察设计费、设计审查费、招投标代理费、建设监理费、生产职工培训费、办公及生活家器具购置费、不停航施工措施费、联合试运转费、校飞费、试飞费、转场费等。
二、目前我国民航建设其他费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目前我国民航建设的收费项目相对比较繁杂
《民航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办法》(AP-129-CA-2008-01)第五十三条指出,“如工程所在地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有费用应列人工程总概算的,也应列入。”按照有关规定,只有中央和省两级计划(物价)、财政部门有权制定针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行政事业性取费标准。但在实际工作中,个别收费项目并没有相关的规定,省级以下地方政府也存在擅立收费项目的情况。
(二)目前我国民航建设工程的取费标准相对比较滞后
《民航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办法》于2008年发布至今,部分取费内容、标准没有进行及时的更新,比如质量监督管理费已停止征收,招标代理费计费有所调整,同时根据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档,增加了部分收费项目。
三、我国民航建设工程建设其他费计取及存在问题
(一)常规的取费项目
(1)在计取建设单位管理费时,若遇到建设项目实行代建制或总承包管理,则只能计取代建费或总承包管理费,建设单位管理费不能重复计列。由于审批部门和政府相关部门均难以对建设单位管理费的实际使用情况实行有效监管,对于费用的控制缺乏依据,建议参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或项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对建设单位管理费的总额进行控制。鉴于目前民航项目中经常出现的建设方建设单位管理费超出批复或按照《民航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办法》计取的数额的情况,建议建设方,在项目全过程中考量建设单位管理费的使用情况,从加强内部自控抓起,做到有计划、有效合理使用批复的建设单位管理费;而对于监管部门,应加强过程中的监管,及时发现问题。
(2)专项研究试验费、不停航施工增加费、联合试运转费、校飞费、试飞费、转场费是民用机场工程特有的费用项目,其计费依据与机场飞行区等级、项目类型(新建、改扩建)等相关,应按《民航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办法》中的计算方法和费率执行。
(3)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在《民航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办法》中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是区分新建机场、改扩建机场工程,按照工程费用总额对应不同费率进行计算的。但对于改扩建项目而言,如何相对准确的分割本期的相关费用是比较难的,对建设方管理水平有一定的要求。
(4)環境影响咨询收费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及评估等费用,应按《民航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办法》计取相应的费用。依据每个项目的自身特点,选择是计取环境影响报告书还是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及评估等费用。
(5)可行性研究费,对于项目前期以“立项(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形式出现,则可行性研究费中编制、评估报告费用不能同时计列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费,而应只计取编制、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费用。项目可行性研究费应根据项目的实际工作内容,并结合深度和难度要求按收费标准计取。对于前期仅编制项目申请报告的项目,只计取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及评估费。
(二)参考地方收费标准的项目
通常情况是参照项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收费标准计列的项目包括工程保险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以及人防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
(1)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是指建设单位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档所收取的费用。主要内容包括: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与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量清单编制费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原国家计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9〕2255号)制定了各自的收费管理办法,各项服务内容对应不同的计算基数和费率。计取时应按建设方计划采用的服务项目分别计算费用。
(2)不投保的建设项目不计取工程保险费费用。不同的建设项目根据工程特点选择投保险种,根据投保合同计列保险费用,编制概算时以工程费用为基数进行计算。不包括已列人施工企业管理费中的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费。
(三)按照我国新的规定发生变化的计费项目以及依据
(1)新增的收费项目
1)根据国家计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2010年第6号令),我国境内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要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但国家发改委尚未制定节能评估收费标准,仅北京、上海市参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1999〕1283号)出台了收费标准,因此节能评估费用目前仍是以市场议价为主。 2)根据《关于基于性能的导航飞行程序制定工作的通知》(局发明电〔2011〕322号),自2011年3月l日起,所有新建、扩建机场在可研、初步设计和竣工阶段上报的飞行程序都必须包括相应的RNAV、或RNP进、离场程序以及RNPAPCH进近程序(有运行需求的机场,制作RNPAR程序),所需经费从机场项目中列支。取费标准按照《关于明确机场PBN飞行程序制定取费标准的通知》(民航发〔2011〕80号)执行。
3)根据《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时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国家发改委审批、核准或者核准报国务院审批、核准的在我国境内建设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但目前尚未制定相应的收费标准,仅上海市出台了《上海市重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收费暂行规定》和《上海市重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收费暂行标准》,其他地区以市场议价为主。
(2)地方行政事业收费的处理方法
常见的地方行政事业收费有白蚁防治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劳保基金、消防设施检测费等。在编制建设工程其他费时应注意所依据的收费项目的具体内容及其时效性,核实建设项目是否应执行相关的收费项目。另外,对于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这类“先收后退还”的收费项目,原则上不应列人工程建设其他费。
(3)国家政策调整的收费项目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范并降低施工图设计审查费,降低中标金额在对5亿元以上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扩大工程勘察设计和工程监理收费的市场调节价范围。
(4)已取消的相关收费项目
1)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全国统一对民航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费以及工程的定额测定费取消。2)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取消民航总局对“民航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因此,设计评审费中是否需要计取施工图设计审查费应以实际工程是否发生为依据。需要注意的是,房屋建筑工程仍需计取施工图审查费。
四、结语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民航建设中,对于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计取和管理还存在某些问题。在民航的建设中,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虽然涉及的范围广,参管部门多,但却是整个工程投资重要的组成部分,更是机场建设方控制成本的关键。因此,建设方要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同时民航局及地方等監管单位要加强对于其他费用的监管,进而不断提高项目成本控制水平,提高其经济效益,从而促进我国民航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严青.关于民航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研究与分析[J].中国工程咨询,2013,(8).
[2]陈和.机场建设费“换着新装”[J].航空世界,2012,(07).
[3]熊朝.关于机场建设项目国民经济评价的探讨[J].综合运输,2000,(01).
【关键词】 民航建设;项目工程;其他费用
前言:
民航建设项目规模大、周期长、一次性投入比重大,资金回收周期长,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占整个机场投资的20%~30%,对于机场建设方而言,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成本控制尤为重要。因此,如何合理确定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如何有效监管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是我们面临的重大问题。
一、民航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组成
民航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是指:根据相关规定应在建设工程总投资支付,但又不宜列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及设备购置费用内的费用。主要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可行性研究费、专项研究试验费、勘察设计费、设计审查费、招投标代理费、建设监理费、生产职工培训费、办公及生活家器具购置费、不停航施工措施费、联合试运转费、校飞费、试飞费、转场费等。
二、目前我国民航建设其他费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目前我国民航建设的收费项目相对比较繁杂
《民航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办法》(AP-129-CA-2008-01)第五十三条指出,“如工程所在地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有费用应列人工程总概算的,也应列入。”按照有关规定,只有中央和省两级计划(物价)、财政部门有权制定针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行政事业性取费标准。但在实际工作中,个别收费项目并没有相关的规定,省级以下地方政府也存在擅立收费项目的情况。
(二)目前我国民航建设工程的取费标准相对比较滞后
《民航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办法》于2008年发布至今,部分取费内容、标准没有进行及时的更新,比如质量监督管理费已停止征收,招标代理费计费有所调整,同时根据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档,增加了部分收费项目。
三、我国民航建设工程建设其他费计取及存在问题
(一)常规的取费项目
(1)在计取建设单位管理费时,若遇到建设项目实行代建制或总承包管理,则只能计取代建费或总承包管理费,建设单位管理费不能重复计列。由于审批部门和政府相关部门均难以对建设单位管理费的实际使用情况实行有效监管,对于费用的控制缺乏依据,建议参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或项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对建设单位管理费的总额进行控制。鉴于目前民航项目中经常出现的建设方建设单位管理费超出批复或按照《民航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办法》计取的数额的情况,建议建设方,在项目全过程中考量建设单位管理费的使用情况,从加强内部自控抓起,做到有计划、有效合理使用批复的建设单位管理费;而对于监管部门,应加强过程中的监管,及时发现问题。
(2)专项研究试验费、不停航施工增加费、联合试运转费、校飞费、试飞费、转场费是民用机场工程特有的费用项目,其计费依据与机场飞行区等级、项目类型(新建、改扩建)等相关,应按《民航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办法》中的计算方法和费率执行。
(3)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在《民航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办法》中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是区分新建机场、改扩建机场工程,按照工程费用总额对应不同费率进行计算的。但对于改扩建项目而言,如何相对准确的分割本期的相关费用是比较难的,对建设方管理水平有一定的要求。
(4)環境影响咨询收费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及评估等费用,应按《民航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办法》计取相应的费用。依据每个项目的自身特点,选择是计取环境影响报告书还是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及评估等费用。
(5)可行性研究费,对于项目前期以“立项(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形式出现,则可行性研究费中编制、评估报告费用不能同时计列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费,而应只计取编制、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费用。项目可行性研究费应根据项目的实际工作内容,并结合深度和难度要求按收费标准计取。对于前期仅编制项目申请报告的项目,只计取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及评估费。
(二)参考地方收费标准的项目
通常情况是参照项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收费标准计列的项目包括工程保险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以及人防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
(1)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是指建设单位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档所收取的费用。主要内容包括: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与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量清单编制费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原国家计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9〕2255号)制定了各自的收费管理办法,各项服务内容对应不同的计算基数和费率。计取时应按建设方计划采用的服务项目分别计算费用。
(2)不投保的建设项目不计取工程保险费费用。不同的建设项目根据工程特点选择投保险种,根据投保合同计列保险费用,编制概算时以工程费用为基数进行计算。不包括已列人施工企业管理费中的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费。
(三)按照我国新的规定发生变化的计费项目以及依据
(1)新增的收费项目
1)根据国家计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2010年第6号令),我国境内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要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但国家发改委尚未制定节能评估收费标准,仅北京、上海市参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1999〕1283号)出台了收费标准,因此节能评估费用目前仍是以市场议价为主。 2)根据《关于基于性能的导航飞行程序制定工作的通知》(局发明电〔2011〕322号),自2011年3月l日起,所有新建、扩建机场在可研、初步设计和竣工阶段上报的飞行程序都必须包括相应的RNAV、或RNP进、离场程序以及RNPAPCH进近程序(有运行需求的机场,制作RNPAR程序),所需经费从机场项目中列支。取费标准按照《关于明确机场PBN飞行程序制定取费标准的通知》(民航发〔2011〕80号)执行。
3)根据《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时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国家发改委审批、核准或者核准报国务院审批、核准的在我国境内建设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但目前尚未制定相应的收费标准,仅上海市出台了《上海市重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收费暂行规定》和《上海市重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收费暂行标准》,其他地区以市场议价为主。
(2)地方行政事业收费的处理方法
常见的地方行政事业收费有白蚁防治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劳保基金、消防设施检测费等。在编制建设工程其他费时应注意所依据的收费项目的具体内容及其时效性,核实建设项目是否应执行相关的收费项目。另外,对于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这类“先收后退还”的收费项目,原则上不应列人工程建设其他费。
(3)国家政策调整的收费项目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范并降低施工图设计审查费,降低中标金额在对5亿元以上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扩大工程勘察设计和工程监理收费的市场调节价范围。
(4)已取消的相关收费项目
1)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全国统一对民航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费以及工程的定额测定费取消。2)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取消民航总局对“民航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因此,设计评审费中是否需要计取施工图设计审查费应以实际工程是否发生为依据。需要注意的是,房屋建筑工程仍需计取施工图审查费。
四、结语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民航建设中,对于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计取和管理还存在某些问题。在民航的建设中,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虽然涉及的范围广,参管部门多,但却是整个工程投资重要的组成部分,更是机场建设方控制成本的关键。因此,建设方要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同时民航局及地方等監管单位要加强对于其他费用的监管,进而不断提高项目成本控制水平,提高其经济效益,从而促进我国民航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严青.关于民航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研究与分析[J].中国工程咨询,2013,(8).
[2]陈和.机场建设费“换着新装”[J].航空世界,2012,(07).
[3]熊朝.关于机场建设项目国民经济评价的探讨[J].综合运输,2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