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发达平原农业区比较优势利用的制度性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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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当前重要的宏观经济目标,欠发达地区的经济振兴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主题是欠发达地区农村经济的发展,而其中的平原农业区自然条件相对优越,发展潜力相对较大,在有利的政策前提下,只要立足自身优势,因地制宜,选择正确的发展战略,欠发达平原农业区一定能脱颖而出,在欠发达地区中优先发展起来,使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局面大为改观。
  
  一、欠发达平原农业区的主要比较优势
  
  (一)劳动力资源丰富
  欠发达平原农业区在历史上都是主要的农业区,是重要的人口聚居区,村镇密集,人口众多。由于其特殊的历史和自然条件,现在仍然是我国重要的人口聚居区,劳动力资源十分丰富。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一方面在农村特别是欠发达平原农业区出现了大量剩余劳动力;另一方面,市场大潮的洗礼,城乡交流的增多,乡村教育的发展,现代文化的熏陶,使欠发达平原农业区劳动力的素质不断提高。这些都有利于劳动力成本的降低,因此欠发达平原农业区为我国经济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劳动力保障。
  
  (二)耕地面积广,土地资源存量丰富
  欠发达平原农业区耕地面积占我国耕地总面积的一半以上,且地势平坦,土地肥沃,易于耕种,农作物品种丰富,产量较高,能产生很高的经济效益,是不可再生的、价值极高的重要稀缺资源。欠发达平原农业区还存在着大面积的涝洼盐碱地和滩涂,经过改造可成为可耕用地,也可成为商用价值极高的商业用地。随着发达地区要素价格的不断上升,发达地区的一些产业或产业链的某一部分,必然会向自然条件相对较好的欠发达平原农业区转移,丰富的土地资源存量将成为欠发达平原农业区重要的资源优势。
  
  (三)农产品资源丰富
  由于平原地区优越的自然条件,再加上农民对市场风险的恐惧心理和在种植业上的技术优势以及传统的以地为本的经营习惯,农民种植粮食的积极性十分高涨,种植业占了绝对优势,种植业在农业结构中的比重一直徘徊在60%左右,加上自1997年以来农产品连年丰收,因此,欠发达平原农业区农产品资源十分丰富。改革开放以后,欠发达平原农业区不但率先脱贫,而且成为城市工业发展的重要原料来源和外贸出口创汇的重要渠道之一。同时,丰富的农产品资源也为欠发达平原农业区进行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了雄厚的物质基础。
  
  (四)生态环境区位优势明显
  欠发达平原农业区工业发展起步较晚,工业化程度低,工业污染相对较轻,自然生态环境保持得较好。而且欠发达平原农业区在后发的过程中,可以从发达国家和发达地区的发展中吸取教训,成功避免走他们的老路,一方面阻止发达国家或地区的污染严重的产业和产品向欠发达平原农业区转移;另一方面,利用加入WTO后我国农业可以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的有利条件,扩大资源的利用范围和环境容量,为多样化地利用全球化的环境资源,缓解耕地和水资源的压力提供机会,保持农业资源环境的区位比较优势。在人类深受城市文明和工业污染侵害的今天,回归自然,崇尚自然,追求对野生和绿色天然产品的消费正在成为一种时尚和现代文明的标志。在WTO框架下,对于工业化程度低,农产品中所附加的工业物质要素又少的欠发达平原农业区来说,扩大天然野生资源和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以迎合绿色消费的潮流,是其在国内外市场上获得竞争比较优势的最简单最便捷的方式。
  
  二、欠发达平原农业区比较优势利用的制度性约束
  
  (一)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制度性约束
  由于宏观环境的变化,中国一亿多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成为改善产业结构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但由于我国工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国有企业进行体制改革,减员增效,国有企业大量存在的隐性失业逐渐显性化,大量人员下岗,城市就业日益艰难,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城市就业的空间日益缩小。同时,加入WTO后,面对西方各国现代化农业的竞争,我国农业必须走产业化、集约化经营的道路,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实现高效的现代化农业,农业生产将占用更少的劳动力而释放更多的剩余劳动力,从而增加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压力。另外,在国家鼓励科技创新的政策激励下,我国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十分迅速,知识产业初具规模,知识产业和高科技对传统农业的改造有着重要影响力,对劳动力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从而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纳呈现出很强的排斥性。此外,由于高等院校连年扩招,高等院校毕业生正以逐年增多的趋势涌向社会,2006年高校大学毕业生将达400万人。高等教育的普及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工业的转移。
  
  (二)农村土地的产权制度性约束
  首先,土地所有权的归属不明确、主体缺位。虽有宪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但都比较笼统,乡、村和村民小组三级集体经济组织,究竟谁是土地所有者没有明确界定。其次,土地产权不明晰。联产承包制实现了土地经营权和所有权的适当分离,但没有真正解决农村土地产权问题。农民的土地经营权既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也缺乏相关法律制度保障。再者,农村现行土地制度,基本上是以人口作为分配土地权利的依据,是一种福利性、行政性的均田制分配方式,这不仅造成了土地规模过小,同时引发承包地的频繁调整。这些都严重影。向了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
  
  (三)农业资本投入的制度性约束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农村实行的是一家一户的耕作方式,这种耕作方式规模小,农户的投资能力十分有限,农民对基础性设施的投入几乎是不可能的,农民只好把投资的重点放到流动资产投入上,如化肥、种子、农药等,而由于农业比较利益的低下,这方面的投资动力也十分有限。另外,地方政府的财政资金在工业化目标驱动下,会更多地倾斜在工业特别是加3232业和相关的基础产业方面。这就会限制政府财政预算内资金对农业的投资规模。且由于地方政府投资目标与中央决策目标的不一致,地方政府调节资金在各产业之间的分配,必然向非农产业倾斜,从而削弱中央财政农业投资的力度。与此同时,农产品价格改革所产生的国家财政补贴的增加,也会加重财政的压力,从而迫使政府在资金分配上采用农价补贴替代农业投资的措施。还有,经过改革后,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成为实际意义上的商业银行,利益追逐的欲望更加强烈,使他们的经营经转向了城市,以降低风险并获取更高的贷款利润。农村信用社的机构虽然没有大的变动但其对农业的贷款条件也相当苛刻。划转到中国农业银行的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实行全面的商业化管理,已经失去了政策性贷款的职能。因此,现阶段我国农业贷款相当缺乏。农业资本投入不足限制了欠发达平原农业区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化,严重制约了欠发达平原农业区长远的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
  
  (四)生态农业发展的制度性约束   自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以来,在我国欠发达平原农业区的实践中,仍然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强调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忽视农村生态与可持续性,发展生态农业还没有成为欠发达平原农业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导战略和基本模式。在“工业强市”“全民招商”的政府激励和社会热潮中,欠发达平原农业区的招商引资缺乏必要的项目筛选机制,一些污染严重、耗能巨大的工业项目的落户,给欠发达平原农业区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严重威胁。另外,在过去20多年,欠发达平原农业区虽然把主要精力放在了改造传统农业,建立生态农业模式上,但对生态农业的科学管理和综合管理相对滞后,没有建立起相关的政策制度。作为生态农业生产经营基本单元的生态户和生态村、生态乡等微观管理水平较低,导致生态农业经营规模较小,劳动投入较高,技术体系不完备,同西方精准农业差距较大等一系列问题。
  
  (五)农业科技进步的制度性约束
  首先是法律体系的制约。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与国外不尽一致,导致有关法律的立改废任务艰巨,会在一定时期内在众多领域出现法律上的无序或缺位,从而影响农业科技的发展,人世后,我国农业科技发展面临更为严峻的法律环境。其次是人才培养和创新机制的制约。农业科技人员管理制度、分配制度、激励机制、科研条件等方面缺乏严格有效的制度化措施,高精尖科研人才不足和基层科技人员不足,直接导致农业科技水平的落后和农业技术推广应用能力薄弱。再次,农业科技资源分配失衡,农业科技发展的人力、才力、物力资源主要集中于大宗粮棉油作物种植业、园艺作物、特色经济作物,畜牧业和水产业领域的科技资源长期严重不足;农业科技力量主要集中于产前和产巾领域,而产后领域科技力量匮乏;研究领域科技资源相对集中,而在科技推广领域科技资源匮乏。农业科技进步的制度约束,影响了欠发达平原农业区农业科研水平的提高和科技推广,制约了欠发达平原农业区农产品向国际市场的的扩展。
  
  三、完善欠发达平原农业区比较优势利用的制度措施
  
  (一)制定和完善用工制度、教育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直接进入第三产业,并通过科学疏导和政策支持,引导农民工事一些互补性的行业,使城市居民和农民工双方方受益
  欠发达平原农业区受经济发展水平、自然历史条件,大中城市的辐射半径的影响,特别是受信息、资源、人才、资本因素及乡镇企业和非农产业发展缓慢的影响,小城镇建设发展缓慢,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受到限制。因此,欠发达平原农业区应适时改变城市发展策略,集中有限的资源,实现重点突破,建设和发展区域中心城市,使区域中心城市成为区域经济发展伪增长极,通过扩散效应,带动区域经济全面发展,同时,区域中心城市的发展,必然会成为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强大吸盘。
  
  (二)完善欠发达平原农业区农村土地制度
  首先,明确土地产权关系,从法律上赋予农产物权性质的农用土地承包权,明确土地产权主体,使农民土地的经营权不被侵犯,保障土地受益权。其次,改革土地征用制度。变现行强制性的行政征用行为为交易性行为,并提高土地征用标准,使失地农民获得就业和生活的必要资本。另外,还要形成新的土地流转机制,在租赁转包等土地使用权自愿有偿转让的基础上,探索合作经济实体、合作经济组织和土地股份公司制经营方式,允许农户的土地使用权人股,形成新的土地流转机制,促进土地经营向规模化方向发展,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促进结构调整,提高农民收入。
  
  (三)以制度建设促进生态农业发展
  首先根据人世后世贸组织在农业立法方面的发展动态,制定配套的地方农业生产生态标准,加强IS014000国际标准的认证工作,使欠发达平原农业区农业生产过程和产品向国际标准靠拢。其次,建立自身产业发展的完整体系,包括质量标准体系、质量监控体系、组织管理体系、产品开发体系、市场流通体系、技术服务体系和人才培训体系。使绿色食品产业在生产、技术、管理、贸易等方面进一步与国际接轨,在国内外市场上树立欠发达平原农业区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良好品牌形象,形成带动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另外,政府应加强对绿色农业发展的财政支持力度,通过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支持绿色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科技兴农战略的实施,促进农业科技推广单位办实事、兴产业,加快绿色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
  
  (四)完善农业资本投入体系
  首先,重塑农村金融体制,积极培育合作信用组织。以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主体,资金来源除了吸收农村各种存款外,还要通过政策调控取得低成本资金。其次,利用金融创新,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根据农村经济发展对农村金融服务的需要,开拓一些新的业务品种,创办一些新的金融机构,以改善农村金融体系,充分发挥农村金融体系的功能,提高农村金融体系的效率。另外,广辟渠道,形成以政府拨款为主,科技贷款、企业和社会投入等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农业科技投入体系,切实增加农业科技投入,并提高其利用率。
  
  (五)逐步健全农业技术市场体系
  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强,我国特别是欠发达平原农业区农业技术市场的建设,必须注意借鉴国外农业技术市场建设的成功经验,着眼于全球农业技术市场体系,与国际通行管理模式接轨,向国际化方向发展。为此,欠发达平原农业区要特别注意加强农业技术市场的法制建设,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技术许可贸易制度等,充分发挥政府调控职能,建立有效的政府宏观调控、监督、激励和保障机制,增强农业技术市场对技术开发及科技成果转化的供需调节功能,完善农业技术商品的价格评估办法,加强农业技术市场管理体系和队伍建设。
  (作者单位:德州学院经济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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