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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的民心工程。如何坚持从实际出发,使民心工程真正让广大农民受益,注重实效是其中的关键。
——治标更要重治本。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些地方不是立足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是偏重于在形式上打圈子。例如,新居要搞硫璃瓦,旧房要搞涂料墙,村部搞一些公布栏,制一些宣传匾,甚至村口要树一些牌坊类的门楼,“面貌”立马可变化。至于经济发展总量,农民经济收入,则根据上级要求和周边的形势,相机上报。再找几个大户作为“典型”,这样汇报起来有点有两,不但“省事省力”,而且“见效”快,很能应付上级检查。
但是这种“建设”不可能使农村发生实质性变化,却只能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形式化、庸俗化,不但不能激起广大农民对新生活的向往和激情,反而会遭到他们的蔑视和唾弃。
衡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功与否,必须坚持从发展生产力的抓起。就以滨海为例,尽管多年来在农田基本建设上作了很大努力,也取得了很大进展,但并没有完成旱涝保收的水系建设。
这些问题如果不能花大力气扎扎实实解决好,我们就不能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功了。因此,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要少搞一些花架子,要多下一些基本功,在治本上狠下苦功,通过上下努力,内外结合,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大局上定乾坤,从而使农村生产力水平得到实实在在的提高,使农民生活能够实实在在富裕起来。到那时,我们才能问心无愧地向党和人民交上一张合格的历史答卷。
——尊重群众愿意。在农村违反群众意愿的事件时有发生:要推广果树,就把群众种下的麦子铲掉;要推广意杨,就把群众家前屋后多年习惯栽植的刺槐、楝树、柳树统统砍掉;要办一件事,就以“人民事业人民办”的名义,或者乘机向农民乱收费,或者大肆借债,实际上还是变相增加群众负担;各级一直要求民主公开村务、财务,总是公开、民主不了,总是几个人知情、少数人说了算,等等。这种违反群众意愿的事,往往恶化了干群关系,伤害了群众感情,增加了工作上不应有的难度。
我们要认真总结历史上的经验教训,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着重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多办、办好那些群众希望办、迫切需要办的事。有些事即使应该办,但群众一时想不通的,也应努力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甚至等一等,等群众想通了、工作做好了再办,决不能靠强迫命令硬行推进。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人们想得最多的是发展经济。但是,如果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仅仅局限在这一点的话,那就很不全面了。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我们在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目标的同时,还必须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推进“乡风文明”,培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型农民。
培养新型农民,首先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样伟大的现代工程,如果没有相应的有一定思想水准、有相当现代科技水平、有一定道德情操的新型农民,是不可能建设成功的。其次,培养新型的农民队伍,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之一。试想,即使经济发展了,收入增加了,如果农民的素质不高,愚昧落后,我们就不能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已经形成了。
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培养新型农民,关键在于广大干部以身作则。言教重于身教,榜样力量无穷。要群众办到的,我们干部首先办到。要注重自身形象,用自己的人格魅力影响群众,启发群众,带动群众,这样,我们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进一步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在农村工作中。不少干部有这样的感想:一是觉得现在农民越来越难领导了,农村工作越来越难了,软不得,硬不得,深不得,浅不得;二是一方面觉得没有多少事好干,一方面觉得好多事干不了。为什么他们会有这些感想呢?我们感到除了他们自身素质上的原因之外,最主要的是乡村治理机制没有完全理顺,许多工作不知如何着手,或者是没有办法着手。新农村建设,必须有一个新型的治理机制相配套,这就需要我们去实践,去探索,去创新。
一是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这既是老传统,也是新课题。一定要通过党的先进性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二是维护农民的民主权利。要纠正少数干部把农村一些矛盾的发生归咎于“民主过头”的错误认识。离开民主,就无所谓民心工程。在工作中,要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健全农民自主筹资筹劳的机制和办法,引导农民自主开展农村公益性设施建设。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活动,推动农村基层志愿服务活动。要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
三是培育农村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要进一步增强农村集体组织经济实力和服务功能;要充分发挥国家基层经济技术服务部门的作用;要鼓励、引导和支持农村发展各种新型的社会服务组织;要推动农产品行业协会发展,引导农业生产者和农产品加工、出口企业加强行业自律,搞好信息服务,维护成员利益;要鼓励发展农村法律、财务等中介组织、为农民发展生产经营和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有效服务。
——不能一届班子一条道。农村有一句俗语,叫做“书记一动,河工重弄。”意思是说,每一届班子都要标新立异,否认前任的,自己另搞一套,瞎折腾,结果损害了事业,苦了老百姓。
推进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历史任务,这一任务贯穿在整个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始终,要充分认识其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完成这一历史任务,不是哪一届农村领导班子所单独能够办到的,需要多少届领导班子前赴后继、锲而不舍,合力完成的。
一是确立科学发展现,按照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确立我们的发展目标。我们要加强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的学习和理解,结合本地实际,发动和组织群众讨论,集思广益,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制定本地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部署、通过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批准,作为纲领性文件、一届届加以贯彻实施,任何一届领导都不得随意变更。
二是确立正确的政绩观,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贡献我们每一届领导班子的力量。各届班子都希望有自己的政绩,这是理所当然的。但是,这个政绩,必须是加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的政绩,是提高农村生产力水平,加速农村富裕程度和文明程度的政绩,而决不是个人的名和利。
三是按照社会发展的要求,逐步完善我们的规划,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日臻完美。制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规划,我们当然要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力求科学、合理。但是,事物都是辩证的,随着时代的进步,我们就会发现,我们原有的规划中,有许多值得进一步完善的地方,这就需要我们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对于这种补充完善,我们不但不能反对,反而要大力提倡和支持,从而使我们能够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更好!
——治标更要重治本。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些地方不是立足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是偏重于在形式上打圈子。例如,新居要搞硫璃瓦,旧房要搞涂料墙,村部搞一些公布栏,制一些宣传匾,甚至村口要树一些牌坊类的门楼,“面貌”立马可变化。至于经济发展总量,农民经济收入,则根据上级要求和周边的形势,相机上报。再找几个大户作为“典型”,这样汇报起来有点有两,不但“省事省力”,而且“见效”快,很能应付上级检查。
但是这种“建设”不可能使农村发生实质性变化,却只能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形式化、庸俗化,不但不能激起广大农民对新生活的向往和激情,反而会遭到他们的蔑视和唾弃。
衡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功与否,必须坚持从发展生产力的抓起。就以滨海为例,尽管多年来在农田基本建设上作了很大努力,也取得了很大进展,但并没有完成旱涝保收的水系建设。
这些问题如果不能花大力气扎扎实实解决好,我们就不能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功了。因此,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要少搞一些花架子,要多下一些基本功,在治本上狠下苦功,通过上下努力,内外结合,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大局上定乾坤,从而使农村生产力水平得到实实在在的提高,使农民生活能够实实在在富裕起来。到那时,我们才能问心无愧地向党和人民交上一张合格的历史答卷。
——尊重群众愿意。在农村违反群众意愿的事件时有发生:要推广果树,就把群众种下的麦子铲掉;要推广意杨,就把群众家前屋后多年习惯栽植的刺槐、楝树、柳树统统砍掉;要办一件事,就以“人民事业人民办”的名义,或者乘机向农民乱收费,或者大肆借债,实际上还是变相增加群众负担;各级一直要求民主公开村务、财务,总是公开、民主不了,总是几个人知情、少数人说了算,等等。这种违反群众意愿的事,往往恶化了干群关系,伤害了群众感情,增加了工作上不应有的难度。
我们要认真总结历史上的经验教训,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着重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多办、办好那些群众希望办、迫切需要办的事。有些事即使应该办,但群众一时想不通的,也应努力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甚至等一等,等群众想通了、工作做好了再办,决不能靠强迫命令硬行推进。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人们想得最多的是发展经济。但是,如果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仅仅局限在这一点的话,那就很不全面了。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我们在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目标的同时,还必须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推进“乡风文明”,培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型农民。
培养新型农民,首先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样伟大的现代工程,如果没有相应的有一定思想水准、有相当现代科技水平、有一定道德情操的新型农民,是不可能建设成功的。其次,培养新型的农民队伍,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之一。试想,即使经济发展了,收入增加了,如果农民的素质不高,愚昧落后,我们就不能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已经形成了。
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培养新型农民,关键在于广大干部以身作则。言教重于身教,榜样力量无穷。要群众办到的,我们干部首先办到。要注重自身形象,用自己的人格魅力影响群众,启发群众,带动群众,这样,我们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进一步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在农村工作中。不少干部有这样的感想:一是觉得现在农民越来越难领导了,农村工作越来越难了,软不得,硬不得,深不得,浅不得;二是一方面觉得没有多少事好干,一方面觉得好多事干不了。为什么他们会有这些感想呢?我们感到除了他们自身素质上的原因之外,最主要的是乡村治理机制没有完全理顺,许多工作不知如何着手,或者是没有办法着手。新农村建设,必须有一个新型的治理机制相配套,这就需要我们去实践,去探索,去创新。
一是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这既是老传统,也是新课题。一定要通过党的先进性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二是维护农民的民主权利。要纠正少数干部把农村一些矛盾的发生归咎于“民主过头”的错误认识。离开民主,就无所谓民心工程。在工作中,要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健全农民自主筹资筹劳的机制和办法,引导农民自主开展农村公益性设施建设。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活动,推动农村基层志愿服务活动。要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
三是培育农村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要进一步增强农村集体组织经济实力和服务功能;要充分发挥国家基层经济技术服务部门的作用;要鼓励、引导和支持农村发展各种新型的社会服务组织;要推动农产品行业协会发展,引导农业生产者和农产品加工、出口企业加强行业自律,搞好信息服务,维护成员利益;要鼓励发展农村法律、财务等中介组织、为农民发展生产经营和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有效服务。
——不能一届班子一条道。农村有一句俗语,叫做“书记一动,河工重弄。”意思是说,每一届班子都要标新立异,否认前任的,自己另搞一套,瞎折腾,结果损害了事业,苦了老百姓。
推进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历史任务,这一任务贯穿在整个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始终,要充分认识其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完成这一历史任务,不是哪一届农村领导班子所单独能够办到的,需要多少届领导班子前赴后继、锲而不舍,合力完成的。
一是确立科学发展现,按照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确立我们的发展目标。我们要加强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的学习和理解,结合本地实际,发动和组织群众讨论,集思广益,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制定本地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部署、通过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批准,作为纲领性文件、一届届加以贯彻实施,任何一届领导都不得随意变更。
二是确立正确的政绩观,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贡献我们每一届领导班子的力量。各届班子都希望有自己的政绩,这是理所当然的。但是,这个政绩,必须是加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的政绩,是提高农村生产力水平,加速农村富裕程度和文明程度的政绩,而决不是个人的名和利。
三是按照社会发展的要求,逐步完善我们的规划,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日臻完美。制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规划,我们当然要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力求科学、合理。但是,事物都是辩证的,随着时代的进步,我们就会发现,我们原有的规划中,有许多值得进一步完善的地方,这就需要我们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对于这种补充完善,我们不但不能反对,反而要大力提倡和支持,从而使我们能够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