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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信访制度自创立以来,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变化,其功能定位也在不断地发展深化。1951年5月16日,毛泽东在中央办公厅秘书室《关于处理群众来信情况的报告》上批示,首次明确了新中国信访工作定位是“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加强和人民联系的一种方法”,也确定了“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是信访工作的核心内涵与本质属性。这一基本定位在1951年6月7日周恩来总理签署颁布的《政务院关于处理人民来信和接见人民工作的决定》和1957年5月的第一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上得到进一步明确。随着国家治理推进,信访工作定位一步步发展,工作内涵不断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