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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①正式实施以来,有关公司对外担保相关法律问题的争议就未曾停息,2005年《公司法》的修改并未起到定纷止争的作用,而是将争议的焦点从公司担保能力的限制转移到违反相关程序的担保行为的效力认定上.由于法律理解的不一致,现今司法实践中的相关法律裁判也难以确定统一标准,这就给法律的权威性大打折扣.基于这些现象我们亟需明确判定违反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担保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相关问题:《公司法》第16条能否作为用以认定公司对外担保合同效力的直接依据?公司章程是否具有对外效力?由非章程规定的机构决策担保的法律效力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