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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经信委)、工商(分)局,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市级财政整合设立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为规范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局、市中小企业局、市工商局制定了《重庆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