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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杭州市把高质量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并把村级集体经济消薄增收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截至2019年,全市2049个行政村总收入达52.20亿元,村均总收入254.74万元;总经营性收入达30.81亿元,村均经营性收入150.34万元,其中经营性收入超过20万元村的比例达7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