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1版课标"把语文课程的性质重新界定为"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突出强调了"学习语言文字运用"这一揭示语文教学本质的全新理念,从此,语文教学呈现了由语文知识传授到言语能力建构的华丽转身。作为语文教学的主体——学生,"学习"语言文字的运用到底"学习"些什么呢?本文将结合具体的课例来谈谈自己粗浅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