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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绩溪县农村电子商务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以供销合作社为主导的电商发展模式,选择合适的组织模式、保障模式和经营模式,对发展县域电子商务至关重要;探讨了绩溪县农村电商平台的搭建方案,包括组建方式、运营模式和平台架构;其中,平台架构又包括基础设施、软件开发、应用层和门户层;应用层重点探讨了进销存系统、在线支付系统、物流配送系统(或第三方物流平台)、农产品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农产品质量监管系统、农产品供应链追溯系统等模块。
关键词:绩溪县;电商平台;供销社;平台架构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6.30.012
绩溪县作为安徽省首个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编制了电子商务进农村三年规划,并实施“211221”工程,其中,提到搭建至少1个知名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平台,这将更好地促进该地区的电商发展。
1“绩溪模式”总结
绩溪是徽商的发源地,有着独特的地理文化特色,土特产丰富,在“互联网+”的背景下,可借助互联网实现传统商贸、农林、文化、旅游等实体经济的突破性发展。
“绩溪模式”的初步成功有赖于几个方面:(1)政策扶持。该县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设立了专项资金,推动电商产业聚集、电商进农村网络平台及服务体系构建等。(2)项目推动。该县推出了互联网“聚土地——定制私家农场”、“万人众筹·重建中国最美古村落”项目,将电子商务与土地流转、与古民居保护结合起来。这些项目的成功为绩溪县赢得了声誉,奠定了电子商务在该县快速发展的基础。(3)打造平台。四方电子商务产业园是绩溪县电商进入集聚发展阶段的标志,通过网络平台对接各种服务于农村的资源,开展农村信息服务业务。(4)人才培养。该县通过实施万民电商培训计划,进行人才储备,绩溪县有很多返乡创业的优秀电商人士,并创办了电商培训学校。
2绩溪县电子商务发展模式的选择
绩溪县是联合国绿色产业示范区、国家级生态示范县,拥有丰富的野生植物资源,如山核桃、竹笋、油茶等,交通运输便利,可借助互联网将这些绿色食品销往全国各地,甚至世界各地。选择合适的组织模式、保障模式和经营模式,对发展县域电子商务至关重要。
绩溪县电子商务已进入集聚阶段,电商企业与农产品的对接,相比与农户的直接联系,通过供销合作社构建的桥梁,效率更高。因此,县域电商的组织模式应以政府指导,供销合作社为主,辅之以战略联盟(电商、高校等)。县域电商的发展还有赖于一系列的保障措施,包括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支持、农村物流体系、人员培训、电商平台的构建等。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宽带普及,促进宽带网络提速降费,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对电子商务创业农民的授信和贷款支持,简化农村网商小额短期贷款手续等。加强农村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的共享衔接,加快完善县乡村农村物流体系,通过与知名电商合作等形式,合作共用基层网点、终端设备等,实現“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大力培养农村电商人才,对基层供销社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搭建全国和区域电商平台,必须具备交易和服务的功能,包括组建方式、运营模式和平台架构。以系统内的电子商务企业、基层供销社、科研院校为主要成员,组建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发展联盟,搭建供销合作社第三方支付平台,探索大数据驱动下的订单农业,开发带动市场需求的移动电子商务运营新模式等。
3绩溪县电子商务平台的搭建方案
县域电子商务的模式主要有:B2B模式(涉农企业之间的模式),垂直B2B模式(龙头企业面向供货商或经销商的模式),B2B2C模式(平台整合多家涉农企业共同面向个人消费者的模式),B2C模式(平台整合农产品资源直接面向个人消费者的模式)。其中,B2B2C模式和B2C模式需要将分散的涉农企业和农产品资源进行整合,这就需要一个桥梁,供销合作社是贴近农户的最好选择。因此,以供销合作社为主体,搭建电子商务平台提供服务是县域电子商务发展的新方向。
3.1组建方式
农村电子商务平台的服务对象是广大的农户和涉农企业,除了提供农产品和涉农项目的交易外,还要为它的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由于农民们的文化程度相对较低,需要供销合作社这样的组织充当中介,为其提供信息服务,宣传并动员更多的农民使用电子商务平台。
在平台选择上,供销社既可以自建平台,也可以借助第三方平台,或者二者合一;在业务选择上,既可以只提供平台服务,也可以自己开网店销售,也可以既自营也提供平台服务;在渠道选择上,既可以纯线上,也可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目前,四方电子商务公司正在绩溪县搭建“四方电商农村网络供销平台”,供销合作社可在此基础上搭建电商平台,提供农产品信息服务、整合资源或自营销售农产品。除此之外,还应与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充分利用一切技术资源。
3.2运营模式
供销社的电子商务平台具有准盈利性质,一方面,平台的维护需要费用,另一方面,为农民提供服务只能是象征性的收费。首先,在此平台上组建供销商城,将农户和基层组织生产的特色农产品销售到城市;其次,向县级以下的农村市场销售农资,满足农民们生产和生活的需要;最后,向涉农企业收取服务费,通过收取虚拟店铺出租费、交易手续费、加盟费等来实现盈利。
绩溪县绿色农产品丰富,但农户分散,供销社可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将优质的农产品货源进行整合,把农产品从生产、采摘、分类、包装、加工、储藏、运输、到配送、销售等环节快速有效地整合起来,减少农产品流通中的价值损失。一方面,派专人上门收集农产品,另一方面,将农户及其产品信息录入数据库,以便查询和下次收集农产品。利用RFID、GPS等技术建立的产品智能追溯网络系统,既可以确保食品安全,又可以跟踪农产品的生长情况,进行预售,对于需要加工的农产品可以按订单生产,“聚土地——定制私家农场”可以借此平台推广。此外,还可以推出“数字农家乐”项目,通过网络平台对旅游产品进行宣传,为游客提供一条龙体验服务,与此同时,还可以增加特色农产品的销售。 农村电商与一般电商的区别在于除了农产品电商之外,还有农资电商。借此平台可以吸纳互联网丰富的农资生产企业、农资流通企业、农业技术服务企业等行业企业资源,为大农户、农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主、涉农企业提供产品信息服务、价格查询、产品交易、农业技术服务咨询等业务。
3.3平台架构
农村电子商务平台架构由基础设施、软件开发、应用层和门户层构成。基础层包括计算机硬件和网络,其中,计算机硬件主要有存储设备和服务器;网络主要有网络设施和防火墙。供销社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包括内部网和外部网两个部分。考虑到安全性,可以使用防火墙将内部网和外部网隔离,各基层合作社成员通过授权访问内部网,查询如农户、农产品价格、订单信息等重要信息。通过设立安全网关,允许某些类型的信息与外界之间往来,对供应商、电商企业、物流外包商等合作伙伴部分开放权限,比如订单数据、库存数据、生产计划等相关模块允许合作伙伴访问。
软件开发层包括操作系统、Web服务器软件、中间件和数据库系统。应用层主要是服务平台和业务平台。服务平台主要由支付网关、认证中心和目录服务组成。业务平台包括若干模块,是电商平台的核心。首先,具备一般电商平台的进销存系统、在线支付系统、物流配送系统(或第三方物流平台),其次,农村电商平台还具备一些特色模块,如农产品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农产品质量监管系统、农产品供应链追溯系统等。
3.3.1进销存系统
利用进销存系统对供应链进行协同管理,各基层组织将自己的采购计划录入系统,以就近收购农产品为原则,对各分项计划进行汇总,避免重复采购。库存模块应以订单驱动,以低成本运作和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反应为目标,在满足客户服务的条件下使库存达到最低,如根据订发货信息计算订货余额,根据订货信息进行预测管理,根据发货进行实际库存管理。订单处理模块支持客户网上询价、下单或EDI传输,并与库存模块对接,查询即时库存状态。此外,为涉农企业和用户提供一个虚拟交易市场,双方可发布和查询供需信息,对自己感兴趣的信息可与发布者进一步洽谈,交易系统可以为双方的交易进行撮合。
3.3.2在线支付系统
在线支付系统是电子商务平台的核心技术之一,既要操作简单又要确保安全。一方面加强平台的安全机制,另一方面,与成熟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如今无线终端发展迅猛,几乎人手一台智能手机,这也为在线交易提供了新的支付方式,如手机银行、微信、支付宝等。尤其针对农资产品的交易,购买者都是农民,操作简单的支付方式更为合适。这些新的支付方式不仅可以支持交易的完成,还有在线融资的功能,对于供销合作社这样的资金短缺组织来说,可以借助此平台进行小额融资。
3.3.3物流配送系统
该系统具备智能配送的功能,利用各物流中心整合的运输资源和客户的订货信息,进行最优化配送,使配送成本最低,并在用户要求的时间内将货物送达。包括路线的选择、配送的顺序、配送的车辆类型、客户限制的发送时间、货物状态跟踪等。配送管理信息模块按照即时配送的原则,满足顾客小批量多品种的需求。也可选择与第三方物流合作,允许物流合作伙伴共享订单信息,与其系统对接,对物流进行跟踪。
3.3.4农产品质量监管系统
农产品质量监管系统的核心是对农产品生产信息的管理,利用各种信息采集技术收集种植和采收等环节的信息,从源头上对农产品的安全进行把关。通过基地标准化生产,利用探头等技术实现生产基地远程监控,并将监测数据实时上传。农户也可利用安装在手机和电脑上的无线传输装置接收信息,实现对生产基地的实时监控。而顾客也可利用摄像头和无线通信技术,在家实时监控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生长情况。比如绩溪县已经实施的“聚土地——定制私家农场”项目,可以借助农产品质量监管系统进行推广,消费者足不出户就可以了解自己认购的土地上农作物的生长情况,确保餐桌上的安全。然而,农户众多且分散监管难,供销社可引导产品集约化、标准化生产,逐步减少监管难度。另外,此系统应与认证机构、检测机构对接。
3.3.5农产品供应链追溯系统
农产品供应链包括上游的农资品和下游的农产品,一方面,由农户和基层合作社和生产化肥、农药、种子等厂商构成的农资品供应链,另一方面,由农户、基层合作社、农村配送集成中心和第三方物流构成农产品供应链。利用GPS、RFID、条形码等技术,可以对农产品的整条供应链进行追溯,具体包括:种植监控、加工生产监控和运输监控。在种植环节,利用RFID等技术跟踪记录农产品的生产过程、施肥记录、灌溉次数等信息;在加工环节,利用条形码、电子标签等载体记录加工信息;在运输环节,将农产品和运输车辆的信息录入系统,用GPS和视频记录相结合的技术,对运输车辆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通过接收卡把数据传到后台,可以随时查看车辆状态、地理位置和运输轨迹。到达消费者手中后,通过阅读条形码如微信扫一扫,即可查询农产品的生产基地地址、电话、生产日期等源头信息。
门户层是用户与电商平台交互的入口,通过网站发布产品信息、提供服务和完成交易。电子商务网站的设计风格应该简洁明了,具备农产品销售的特色。首先,网站应具备信息查询的功能,展示和交流商品、商家的信息;其次,网站是提供交易的平台,应具备支付的功能;最后,還应提供系统的后台支持服务和管理功能。绩溪县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电子商务企业蓬勃发展的势头下,凭借基层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协调,将借助电商平台将农产品和传统农业项目推向全国乃至全世界,为地方经济做出巨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绩溪县关于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Z].绩溪县人民政府网站.
[2]《电子商务优秀设计方案与分析》编写组.电子商务优秀设计方案与分析[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14.
[3]屈传建.从阿里巴巴上市看供销合作社发展电子商务的路径选择[J].中国合作经济,2014,(11):1115.
[4]杨谦.供销社电子商务的创新发展与产业变革[J].中国合作经济,2015,(5):4143.
关键词:绩溪县;电商平台;供销社;平台架构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6.30.012
绩溪县作为安徽省首个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编制了电子商务进农村三年规划,并实施“211221”工程,其中,提到搭建至少1个知名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平台,这将更好地促进该地区的电商发展。
1“绩溪模式”总结
绩溪是徽商的发源地,有着独特的地理文化特色,土特产丰富,在“互联网+”的背景下,可借助互联网实现传统商贸、农林、文化、旅游等实体经济的突破性发展。
“绩溪模式”的初步成功有赖于几个方面:(1)政策扶持。该县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设立了专项资金,推动电商产业聚集、电商进农村网络平台及服务体系构建等。(2)项目推动。该县推出了互联网“聚土地——定制私家农场”、“万人众筹·重建中国最美古村落”项目,将电子商务与土地流转、与古民居保护结合起来。这些项目的成功为绩溪县赢得了声誉,奠定了电子商务在该县快速发展的基础。(3)打造平台。四方电子商务产业园是绩溪县电商进入集聚发展阶段的标志,通过网络平台对接各种服务于农村的资源,开展农村信息服务业务。(4)人才培养。该县通过实施万民电商培训计划,进行人才储备,绩溪县有很多返乡创业的优秀电商人士,并创办了电商培训学校。
2绩溪县电子商务发展模式的选择
绩溪县是联合国绿色产业示范区、国家级生态示范县,拥有丰富的野生植物资源,如山核桃、竹笋、油茶等,交通运输便利,可借助互联网将这些绿色食品销往全国各地,甚至世界各地。选择合适的组织模式、保障模式和经营模式,对发展县域电子商务至关重要。
绩溪县电子商务已进入集聚阶段,电商企业与农产品的对接,相比与农户的直接联系,通过供销合作社构建的桥梁,效率更高。因此,县域电商的组织模式应以政府指导,供销合作社为主,辅之以战略联盟(电商、高校等)。县域电商的发展还有赖于一系列的保障措施,包括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支持、农村物流体系、人员培训、电商平台的构建等。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宽带普及,促进宽带网络提速降费,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对电子商务创业农民的授信和贷款支持,简化农村网商小额短期贷款手续等。加强农村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的共享衔接,加快完善县乡村农村物流体系,通过与知名电商合作等形式,合作共用基层网点、终端设备等,实現“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大力培养农村电商人才,对基层供销社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搭建全国和区域电商平台,必须具备交易和服务的功能,包括组建方式、运营模式和平台架构。以系统内的电子商务企业、基层供销社、科研院校为主要成员,组建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发展联盟,搭建供销合作社第三方支付平台,探索大数据驱动下的订单农业,开发带动市场需求的移动电子商务运营新模式等。
3绩溪县电子商务平台的搭建方案
县域电子商务的模式主要有:B2B模式(涉农企业之间的模式),垂直B2B模式(龙头企业面向供货商或经销商的模式),B2B2C模式(平台整合多家涉农企业共同面向个人消费者的模式),B2C模式(平台整合农产品资源直接面向个人消费者的模式)。其中,B2B2C模式和B2C模式需要将分散的涉农企业和农产品资源进行整合,这就需要一个桥梁,供销合作社是贴近农户的最好选择。因此,以供销合作社为主体,搭建电子商务平台提供服务是县域电子商务发展的新方向。
3.1组建方式
农村电子商务平台的服务对象是广大的农户和涉农企业,除了提供农产品和涉农项目的交易外,还要为它的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由于农民们的文化程度相对较低,需要供销合作社这样的组织充当中介,为其提供信息服务,宣传并动员更多的农民使用电子商务平台。
在平台选择上,供销社既可以自建平台,也可以借助第三方平台,或者二者合一;在业务选择上,既可以只提供平台服务,也可以自己开网店销售,也可以既自营也提供平台服务;在渠道选择上,既可以纯线上,也可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目前,四方电子商务公司正在绩溪县搭建“四方电商农村网络供销平台”,供销合作社可在此基础上搭建电商平台,提供农产品信息服务、整合资源或自营销售农产品。除此之外,还应与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充分利用一切技术资源。
3.2运营模式
供销社的电子商务平台具有准盈利性质,一方面,平台的维护需要费用,另一方面,为农民提供服务只能是象征性的收费。首先,在此平台上组建供销商城,将农户和基层组织生产的特色农产品销售到城市;其次,向县级以下的农村市场销售农资,满足农民们生产和生活的需要;最后,向涉农企业收取服务费,通过收取虚拟店铺出租费、交易手续费、加盟费等来实现盈利。
绩溪县绿色农产品丰富,但农户分散,供销社可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将优质的农产品货源进行整合,把农产品从生产、采摘、分类、包装、加工、储藏、运输、到配送、销售等环节快速有效地整合起来,减少农产品流通中的价值损失。一方面,派专人上门收集农产品,另一方面,将农户及其产品信息录入数据库,以便查询和下次收集农产品。利用RFID、GPS等技术建立的产品智能追溯网络系统,既可以确保食品安全,又可以跟踪农产品的生长情况,进行预售,对于需要加工的农产品可以按订单生产,“聚土地——定制私家农场”可以借此平台推广。此外,还可以推出“数字农家乐”项目,通过网络平台对旅游产品进行宣传,为游客提供一条龙体验服务,与此同时,还可以增加特色农产品的销售。 农村电商与一般电商的区别在于除了农产品电商之外,还有农资电商。借此平台可以吸纳互联网丰富的农资生产企业、农资流通企业、农业技术服务企业等行业企业资源,为大农户、农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主、涉农企业提供产品信息服务、价格查询、产品交易、农业技术服务咨询等业务。
3.3平台架构
农村电子商务平台架构由基础设施、软件开发、应用层和门户层构成。基础层包括计算机硬件和网络,其中,计算机硬件主要有存储设备和服务器;网络主要有网络设施和防火墙。供销社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包括内部网和外部网两个部分。考虑到安全性,可以使用防火墙将内部网和外部网隔离,各基层合作社成员通过授权访问内部网,查询如农户、农产品价格、订单信息等重要信息。通过设立安全网关,允许某些类型的信息与外界之间往来,对供应商、电商企业、物流外包商等合作伙伴部分开放权限,比如订单数据、库存数据、生产计划等相关模块允许合作伙伴访问。
软件开发层包括操作系统、Web服务器软件、中间件和数据库系统。应用层主要是服务平台和业务平台。服务平台主要由支付网关、认证中心和目录服务组成。业务平台包括若干模块,是电商平台的核心。首先,具备一般电商平台的进销存系统、在线支付系统、物流配送系统(或第三方物流平台),其次,农村电商平台还具备一些特色模块,如农产品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农产品质量监管系统、农产品供应链追溯系统等。
3.3.1进销存系统
利用进销存系统对供应链进行协同管理,各基层组织将自己的采购计划录入系统,以就近收购农产品为原则,对各分项计划进行汇总,避免重复采购。库存模块应以订单驱动,以低成本运作和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反应为目标,在满足客户服务的条件下使库存达到最低,如根据订发货信息计算订货余额,根据订货信息进行预测管理,根据发货进行实际库存管理。订单处理模块支持客户网上询价、下单或EDI传输,并与库存模块对接,查询即时库存状态。此外,为涉农企业和用户提供一个虚拟交易市场,双方可发布和查询供需信息,对自己感兴趣的信息可与发布者进一步洽谈,交易系统可以为双方的交易进行撮合。
3.3.2在线支付系统
在线支付系统是电子商务平台的核心技术之一,既要操作简单又要确保安全。一方面加强平台的安全机制,另一方面,与成熟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如今无线终端发展迅猛,几乎人手一台智能手机,这也为在线交易提供了新的支付方式,如手机银行、微信、支付宝等。尤其针对农资产品的交易,购买者都是农民,操作简单的支付方式更为合适。这些新的支付方式不仅可以支持交易的完成,还有在线融资的功能,对于供销合作社这样的资金短缺组织来说,可以借助此平台进行小额融资。
3.3.3物流配送系统
该系统具备智能配送的功能,利用各物流中心整合的运输资源和客户的订货信息,进行最优化配送,使配送成本最低,并在用户要求的时间内将货物送达。包括路线的选择、配送的顺序、配送的车辆类型、客户限制的发送时间、货物状态跟踪等。配送管理信息模块按照即时配送的原则,满足顾客小批量多品种的需求。也可选择与第三方物流合作,允许物流合作伙伴共享订单信息,与其系统对接,对物流进行跟踪。
3.3.4农产品质量监管系统
农产品质量监管系统的核心是对农产品生产信息的管理,利用各种信息采集技术收集种植和采收等环节的信息,从源头上对农产品的安全进行把关。通过基地标准化生产,利用探头等技术实现生产基地远程监控,并将监测数据实时上传。农户也可利用安装在手机和电脑上的无线传输装置接收信息,实现对生产基地的实时监控。而顾客也可利用摄像头和无线通信技术,在家实时监控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生长情况。比如绩溪县已经实施的“聚土地——定制私家农场”项目,可以借助农产品质量监管系统进行推广,消费者足不出户就可以了解自己认购的土地上农作物的生长情况,确保餐桌上的安全。然而,农户众多且分散监管难,供销社可引导产品集约化、标准化生产,逐步减少监管难度。另外,此系统应与认证机构、检测机构对接。
3.3.5农产品供应链追溯系统
农产品供应链包括上游的农资品和下游的农产品,一方面,由农户和基层合作社和生产化肥、农药、种子等厂商构成的农资品供应链,另一方面,由农户、基层合作社、农村配送集成中心和第三方物流构成农产品供应链。利用GPS、RFID、条形码等技术,可以对农产品的整条供应链进行追溯,具体包括:种植监控、加工生产监控和运输监控。在种植环节,利用RFID等技术跟踪记录农产品的生产过程、施肥记录、灌溉次数等信息;在加工环节,利用条形码、电子标签等载体记录加工信息;在运输环节,将农产品和运输车辆的信息录入系统,用GPS和视频记录相结合的技术,对运输车辆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通过接收卡把数据传到后台,可以随时查看车辆状态、地理位置和运输轨迹。到达消费者手中后,通过阅读条形码如微信扫一扫,即可查询农产品的生产基地地址、电话、生产日期等源头信息。
门户层是用户与电商平台交互的入口,通过网站发布产品信息、提供服务和完成交易。电子商务网站的设计风格应该简洁明了,具备农产品销售的特色。首先,网站应具备信息查询的功能,展示和交流商品、商家的信息;其次,网站是提供交易的平台,应具备支付的功能;最后,還应提供系统的后台支持服务和管理功能。绩溪县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电子商务企业蓬勃发展的势头下,凭借基层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协调,将借助电商平台将农产品和传统农业项目推向全国乃至全世界,为地方经济做出巨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绩溪县关于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Z].绩溪县人民政府网站.
[2]《电子商务优秀设计方案与分析》编写组.电子商务优秀设计方案与分析[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14.
[3]屈传建.从阿里巴巴上市看供销合作社发展电子商务的路径选择[J].中国合作经济,2014,(11):1115.
[4]杨谦.供销社电子商务的创新发展与产业变革[J].中国合作经济,2015,(5):4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