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为民司法”作为第一信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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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下旬,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哈尔滨、大庆、绥化以及哈尔滨铁路局下辖的20个基层法院进行了一轮审务督查。在这次暗访行动中,两个基层法院得到点名表扬,通河县人民法院是其中之一。
  9月29日,在全省法院首批“五星级警队”授牌仪式上,通河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被授予“五星级警队”荣誉称号。
  近两年,通河县人民法院曾荣获全省法院系统信访工作先进基层单位、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等多项荣誉,而在三年前,他们在哈尔滨市18个基层法院年终工作评比中一度位居下游。自2011年起,新任领导班子以创业创新创优、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等活动为契机,坚持“为民司法”宗旨,深化工作机制改革,开创了新局面。
  秋收时节,记者走访通河,在感受粮食生产大县丰收喜悦的同时,体味“为民司法”的深意。
  “主动”服务彰显群众观念
  增进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促使法院工作更加便民、利民,是通河县人民法院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着力点。
  今年5月的一个清晨,祥顺镇祥顺村村民陈林正在田里忙活,县法院民一庭庭长宋彦华一行三人踩着一脚泥找到了他:“老陈,你家土地纠纷的案子,趁着春种前赶紧解决了吧,别耽误种地。”
  “那好啊!”陈林忧郁的眼神中放出一丝光亮。
  去年春耕,陈林的两垧承包地被其他村民抢种,秋天时双方又因“抢收”闹得不可开交。无奈之下,陈林向县法院提起诉讼。在之后的两个月里,宋彦华等人先后来村里五六次,了解案情,测算损失,进行调解。这次,原告和被告终于通过司法调解达成补偿协议,案结事了。
  “正赶上农忙的时候,挺闹心——这官司不打吧,这地可能种不了;打吧,地里又有一大堆事儿。”陈林告诉记者,法官现场办案,不仅给他们提供了方便,而且街坊邻居都看得着,更公开、公正。
  据统计,自2013年1月至今年7月底,通河县法院坚持“法官多走路,群众少跑腿”的服务理念,借助2013年3月购置的“巡回审判车”,把法庭开到田间地头和百姓家门口,共巡回审判案件492起,发改率、申诉率、信访率全部为“零”。
  9月23日是星期二,富林乡临江村村民张新来到通河县法院“上访”,反映土地纠纷审理问题。院长王兆华接待了她,倾听情况,翻阅卷宗,答疑解惑两个多小时。临走时,张新感慨地说:“真没想到,院长会接待我!”
  其实,通河县法院实行“院长接访”已经三年多了,正常工作日内都有院长、副院长轮流接待群众,答疑解惑,化解矛盾。每周二下午是院长王兆华的“群众接待日”,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他都会在接待室值班。同时,县法院还实行了“领导带案下访”制度,对一些疑难案件重点把握、细致推进。
  据统计,自2013年1月至今年9月底,通河县法院“院长接访”案件420件,“带案下访”案件76件,赢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此外,针对社会上认为法院办案不透明、缺乏公开性等问题,通河县法院今年两次举办“法院开放日”,邀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执法监督员、律师、企业及群众代表等走进法院,零距离了解法院工作。
  “把关”机制维护司法公正
  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近年来,通河县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机制改革、信息化建设等举措,促进司法公开、公正,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2013年9月的一天,县法院会议室召开了一次特别会议。审判委员会集体审议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这起案件经过一审、二审、申诉、上诉、发回重审,矛盾始终没能化解。
  “无论当初的一审还是正在进行的重审,在审判过程中法官没有任何疏漏,适用法律也十分得当。”
  “我们当然可以就这么判了,可是大家想一想,判决后双方会定分止争吗?从目前情况看,不能。当事人还可能上诉。”
  “法院不单是维护公平的地方,也是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地方,所以,我们要研究怎么化解这个矛盾、解决这个纠纷。”
  ……
  在众人的讨论和争辩中,该案主审法官于希明渐渐梳理出一个调解案件的思路。此后的几个月里,“经过7次调解,案件终于办结”。于希明清晰地记得,最后一次调解是在一个雨天,涉事30余人,调解7个多小时,“我们从早到晚都没有吃饭,双方当事人都被感动了,冰释前嫌”。
  审判委员会集体把关定案制度是通河县法院自2012年3月起结合自身实际,推进改革、规范执法的一个尝试。该制度规定:每一起需要上庭审判的案件,都必须经过审判委员会集体把关。显然,集体把关不是剥夺法官的裁判权,而是帮助法官更好地理清审理思路,规避同案不同判、适用法律不准确、裁判文书制作不专业等问题,从而降低冤假错案的发生几率。
  同时,通河县法院还通过信息化办公的方式进一步促进司法公开。比如,案件审判信息在信息化办公平台全面公开;审理过程中相关证据等通过信息化平台依法向案件当事人公开;建立科技审判庭,实现庭审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乃至现场直播。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年初,通河县法院门户网站——通河法院网正式上线;今年5月,通河法院官方微博正式开通。网站除公开、公布法院相关工作外,还专门设置了网上信访平台、院长信箱、网上预约立案、民意沟通、违纪举报、被执行人查询等“网络服务窗口”,增强了信息技术在维护司法公开、公正上的作用。
  功夫不负有心人。
  今年上半年,通河县法院在哈尔滨市法院审判工作七项指标(信访发生率、案件发改率、申诉率、上诉率、结案率、执结率、调撤率)考评排序中,前六项全市第一,调撤率全市第三。
  法庭内外展现亲民形象
  “延误公正,就是不公正!”在通河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外的走廊上,张贴着丹麦著名法学家兰多的经典名言。采访中,记者发现,类似新潮、通俗的现代法学名言,在法院的公共文化区域可以看到许多条。   “法官需要养成法治理念,时刻提醒自己依法办事;来法院办事的群众也应该养成法治理念,懂得不能触犯法律,懂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政府部门更应该依法行政,履行法律义务。”王兆华介绍,近年来,他们通过落实院长带头办案制度、诉前调解以及聘任人民陪审员、开展法治宣传等多种形式,营造健康的法治生态。
  今年4月,工程承包人尹贵祥起诉哈尔滨某建筑公司和县公安局拖欠工程款,致使其无法支付几十名农民工的工资。由于案件涉及县里的相关科局,执行中干扰很大。为此,法院成立专案组,加大执行力度。5月中旬,尹贵祥终于拿到了拖欠的工程款,将钱发放到农民工手中。
  针对政府部门“欠钱不还”问题,2013年通河县法院开展专项行动,并积极与县委、县政府等相关部门协调,妥善处理案件54起,清偿欠款200余万元,为法院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近年来,通河县棚户区改造、城镇建设速度加快,征地拆迁补偿诉讼等成为司法热点问题。政府部门能否依法征收,群众的利益能否依法保护,成为通河县法院行政庭关注的焦点。
  今年年初,被征收拆迁户刘全德起诉县拆迁办。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法官发现,拆迁办对外公布的“拆迁公告”存在法律程序问题,要求其立即整改。同时,办案法官还以相关法律、现实案例等方式教育原告:应当依法、合理主张权益,不可“狮子大开口”。很快,双方达成协议,原告撤诉。
  “此案不仅给政府部门提了醒,同时对群众也起到了很好的法治教育作用。”县法院行政庭庭长赵冬伟介绍。针对房屋征收拆迁,他们还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先补偿、后拆迁”“严格遵守法律征收程序”等建议,并获得采纳。
  采访接近尾声时,记者一行来到祥顺镇南六方村。在通河县委组织的“千名干部进农村、服务群众促和谐”活动中,法院办公室主任肖宇已经“驻村”一年多。一年多来,在法院党总支的支持下,他带领村民更换自来水管道、整修村屯路、协调贷款、抗洪抢险等,做了不少实事。
  村民许艳辉向记者道出了他对县法院领导、工作人员的由衷感激之情。多年前,许艳辉被确诊为肺结核,失去劳动能力,住在县政府投资改造的稻草板房里,家庭生活极度困难。今年9月,法院号召干警为他捐款4000余元。同时,院领导又帮他联系医院救治,并协调民政部门为他争取救助政策……
  透过许艳辉激动的泪水,记者发现,法院在百姓心目中已不单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靠山。
  (为保护涉案人员隐私,文中原被告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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