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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苏共中央和苏联部长会议1980年11月14日作出“关于改进农产品生产和采购的计划工作及经济刺激办法”的决议,责成各有关部和主管部门制定和批准一系列文件。 1981年4月29日苏联农业部、苏联国家劳动和工资问题委员会、苏联财政部、果品蔬菜部、食品工业部和全苏工会中央理事会会同苏联国家计委批准了国营农场和其他国营农业企业物质鼓励基金新条例。全文如下: 1.国营农场和其他国营农业企业(以下均简称国营农场)的物质鼓励基金系根据苏共中央和苏联部长会议1967年4月13日319号、1973年11月20日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