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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这段时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通过了《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这意味着创业板接棒科创板,未来是我国注册制改革的主战场,对我国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和服务实体经济意义重大。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明确了自身定位,主要内容涵盖了发行条件、审核注册程序、发行承销、信息披露、监管处罚等多个方面。
毫无疑问,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长期来说对A股是利好,扩宽企业的IPO(首次公开募股)资格并创造更全面的退市规定,将“持续让A股市场成为更具吸引力的IPO目的地,并打击投机性活动”。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属于存量改革,在疫情背景下,资本市场通过创新改革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举措更加振奋人心。未来的创业板将更有包容性,更加注重具备成长性、有发展前景的高质量企业。
创业板注册制四大关键
文│潘向东(新时代证券副总裁、首席经济学家)
创业板作為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行军,弥补了资本市场体系中间层次的缺失,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注册制初步在科创板试点成功,在这种情况下,注册制推广到创业板,以及在创业板再融资、并购重组等方面做好配套制度改革,对于中国资本市场意义重大。
第一,从定位来看,创业板注册制是接棒科创板,而不是简单的竞争关系,两者差异性较强,创业板比科创板覆盖面更广,包容性更强。科创板主要定位是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制造业深度融合,重点支持独角兽企业上市,而创业板则弥补了资本市场体系中间层次的缺失,定位是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发展更多依靠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主要服务于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拓宽了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主要采取负面清单的方法,因此创业板注册制上市公司范围更广。
第二,上市标准方面,创业板注册制制定了更加多元包容的上市条件,其中包括允许符合条件的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和红筹企业在创业板上市,为未盈利企业上市预留空间。这就意味着一方面创业板对上市企业放开了盈利要求,也就是说未来即使未能盈利也能在创业板上市;另一方面在股权结构设计上体现了更多的包容性。区别于科创板,创业板放松了上市企业特殊股权结构限制,将会允许类似VIE的股权结构在创业板上市,这样更好服务科技创新,同时放松了对于同股不同权企业的要求,有助于海外红筹股CDR企业,以及包括新型智能制造、互联网金融等新型服务业态回归A股市场,也有助于国内上市公司分拆在创业板上市。
第三,信息披露方面,创业板的注册制将会是史上最为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注册制的推行,将会显著影响创业板增量和存量上市公司。对于存量上市公司而言,需要按照注册制的要求完善信息披露,敢于接受媒体监督,一旦出现造假和违规行为将会接受法律严惩甚至退市,实现注册制的优胜劣汰机制。对于增量上市公司,一旦实施注册制,短期内创业板上市企业数量较多,难免鱼龙混杂,有些上市公司质量不高甚至存在欺诈发行等问题。因此,创业板需要严格信息披露,对于违规行为将会加大处罚力度,甚至执行退市机制,严惩信息披露不完善,利用内幕信息欺诈投资者的行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第四,退市制度方面,将净利润连续亏损指标调整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复合指标,新增“连续20个交易日市值低于5亿元”的交易类退市指标,丰富完善了退市指标。我国上市公司一直以来存在退市率低、反复“戴帽摘帽”、退出渠道不畅等问题,甚至部分ST上市公司通过调整财务净利润、资产重组、政府补助、虚增收入等方式达到规避退市的目的,也有部分上市公司通过各种手段“突击增加利润”,这样一方面降低了我国上市公司退市的权威性,另一方面也破坏了资本市场的优胜劣汰机制,产生了一定的负外部性。创业板在退市制度上的积极探索,实现上市公司多元化退市的指示意义大于具体数值。条款设计是创业板积极探索多元化退市指标的重要实践,实现创业板上市公司多种形式退市渠道,在把好入口的同时,积极深化存量改革,拓展上市公司退出机制,优化存量市场,推动资本市场生态良性循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实现资本市场优胜劣汰和良性循环,退市率低、反复“戴帽摘帽”的现象将一去不复返。
创业板改革有助于加快形成中国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格局,加快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开放型经济和资本市场制度,未来将会成为中国新一轮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开辟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征程。
试点注册制利好三类公司
文│杨德龙(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
在成熟市场,一般是不设涨跌幅限制的,但是A股市场一直有10%的涨跌幅限制,在科创板适度放宽到20%试点之后,现在进一步推广到创业板,投资者要适应这个变化。涨跌幅限制放到20%,从长远来看对于股价的长期走势并没有太大的影响,对于创业板长期的运行也没有太大的影响,只是在短期之内可能会加大股价波动。
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和科创板相比有一些不同,从上市的标的来看,科创板更加突出硬核科技的特点,就是一定要有科创属性,比如科研投入占比要达到一定的比例,要符合国家六大战略发展方向的科技创新企业才能够在科创板上市,但是在创业板上的公司范围可能更广,不仅包括一些科创企业,也包括一些新商业模式,新的业态的公司,符合条件也可以在创业板上市。从企业发展的阶段来看,科创板可能会更加前期,创业板相对来说是较后期,一定还是有所不同的,科创板、创业板包括新三板的精选层其实都是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为了适应经济转型的要求。
考虑到创业板实施注册制后,上市条件放宽,所以对投资者适当性进行了要求,对于新增的投资者增设了准入标准,包括10万的资金量以及两年也就是24个月的投资经验。原有的创业板的投资者,还是可以继续参与交易。和科创板50万的门槛相比,创业板10万的门槛较低,适用的投资者数量也会更多,这和创业板上市公司在成长类企业里面相对成熟是相匹配的。为了稳步推进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工作,有序做好注册制实施前后创业板新股发行、再融资和并购重组等方面的内容,实施一个过渡期。在过渡期之内,证监会停止接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继续接收创业板上市公司再融资和并购重组申请。
在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利好哪些行业?我认为,至少对三类公司是有利的,第一类就是券商,对于券商来说多了一些投行业务,有更大的发展空间,所以券商股在周二表现普遍较好;第二类是一些创投类的公司,在创业板试点注册之后,创投类公司投资一些科创企业,新兴科技企业有可能会登陆资本市场,这对于创投类公司也是有利的;第三,有利于一些可能做业务分拆的企业,分拆了之后有可能会在创业板注册上市。
在创业板试点注册制,一部分担心可能会导致股票扩容,从而导致二级市场资金分流,我认为这种担忧不必太在意,因为创业板和科创板的定位不同,他们吸引的上市公司的属性不一样。在创业板注册上市之后,监管层也会考虑到市场的承受能力和市场状况来控制新股的发行量,而不会出现大量扩容,就像科创板从去年7月22日正式开始交易以来,新股发行的数量也是根据市场的节奏做适当控制的,所以它对二级市场资金分流作用并不大。
毫无疑问,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长期来说对A股是利好,扩宽企业的IPO(首次公开募股)资格并创造更全面的退市规定,将“持续让A股市场成为更具吸引力的IPO目的地,并打击投机性活动”。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属于存量改革,在疫情背景下,资本市场通过创新改革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举措更加振奋人心。未来的创业板将更有包容性,更加注重具备成长性、有发展前景的高质量企业。
创业板注册制四大关键
文│潘向东(新时代证券副总裁、首席经济学家)
创业板作為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行军,弥补了资本市场体系中间层次的缺失,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注册制初步在科创板试点成功,在这种情况下,注册制推广到创业板,以及在创业板再融资、并购重组等方面做好配套制度改革,对于中国资本市场意义重大。
第一,从定位来看,创业板注册制是接棒科创板,而不是简单的竞争关系,两者差异性较强,创业板比科创板覆盖面更广,包容性更强。科创板主要定位是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制造业深度融合,重点支持独角兽企业上市,而创业板则弥补了资本市场体系中间层次的缺失,定位是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发展更多依靠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主要服务于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拓宽了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主要采取负面清单的方法,因此创业板注册制上市公司范围更广。
第二,上市标准方面,创业板注册制制定了更加多元包容的上市条件,其中包括允许符合条件的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和红筹企业在创业板上市,为未盈利企业上市预留空间。这就意味着一方面创业板对上市企业放开了盈利要求,也就是说未来即使未能盈利也能在创业板上市;另一方面在股权结构设计上体现了更多的包容性。区别于科创板,创业板放松了上市企业特殊股权结构限制,将会允许类似VIE的股权结构在创业板上市,这样更好服务科技创新,同时放松了对于同股不同权企业的要求,有助于海外红筹股CDR企业,以及包括新型智能制造、互联网金融等新型服务业态回归A股市场,也有助于国内上市公司分拆在创业板上市。
第三,信息披露方面,创业板的注册制将会是史上最为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注册制的推行,将会显著影响创业板增量和存量上市公司。对于存量上市公司而言,需要按照注册制的要求完善信息披露,敢于接受媒体监督,一旦出现造假和违规行为将会接受法律严惩甚至退市,实现注册制的优胜劣汰机制。对于增量上市公司,一旦实施注册制,短期内创业板上市企业数量较多,难免鱼龙混杂,有些上市公司质量不高甚至存在欺诈发行等问题。因此,创业板需要严格信息披露,对于违规行为将会加大处罚力度,甚至执行退市机制,严惩信息披露不完善,利用内幕信息欺诈投资者的行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第四,退市制度方面,将净利润连续亏损指标调整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复合指标,新增“连续20个交易日市值低于5亿元”的交易类退市指标,丰富完善了退市指标。我国上市公司一直以来存在退市率低、反复“戴帽摘帽”、退出渠道不畅等问题,甚至部分ST上市公司通过调整财务净利润、资产重组、政府补助、虚增收入等方式达到规避退市的目的,也有部分上市公司通过各种手段“突击增加利润”,这样一方面降低了我国上市公司退市的权威性,另一方面也破坏了资本市场的优胜劣汰机制,产生了一定的负外部性。创业板在退市制度上的积极探索,实现上市公司多元化退市的指示意义大于具体数值。条款设计是创业板积极探索多元化退市指标的重要实践,实现创业板上市公司多种形式退市渠道,在把好入口的同时,积极深化存量改革,拓展上市公司退出机制,优化存量市场,推动资本市场生态良性循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实现资本市场优胜劣汰和良性循环,退市率低、反复“戴帽摘帽”的现象将一去不复返。
创业板改革有助于加快形成中国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格局,加快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开放型经济和资本市场制度,未来将会成为中国新一轮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开辟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征程。
试点注册制利好三类公司
文│杨德龙(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
在成熟市场,一般是不设涨跌幅限制的,但是A股市场一直有10%的涨跌幅限制,在科创板适度放宽到20%试点之后,现在进一步推广到创业板,投资者要适应这个变化。涨跌幅限制放到20%,从长远来看对于股价的长期走势并没有太大的影响,对于创业板长期的运行也没有太大的影响,只是在短期之内可能会加大股价波动。
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和科创板相比有一些不同,从上市的标的来看,科创板更加突出硬核科技的特点,就是一定要有科创属性,比如科研投入占比要达到一定的比例,要符合国家六大战略发展方向的科技创新企业才能够在科创板上市,但是在创业板上的公司范围可能更广,不仅包括一些科创企业,也包括一些新商业模式,新的业态的公司,符合条件也可以在创业板上市。从企业发展的阶段来看,科创板可能会更加前期,创业板相对来说是较后期,一定还是有所不同的,科创板、创业板包括新三板的精选层其实都是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为了适应经济转型的要求。
考虑到创业板实施注册制后,上市条件放宽,所以对投资者适当性进行了要求,对于新增的投资者增设了准入标准,包括10万的资金量以及两年也就是24个月的投资经验。原有的创业板的投资者,还是可以继续参与交易。和科创板50万的门槛相比,创业板10万的门槛较低,适用的投资者数量也会更多,这和创业板上市公司在成长类企业里面相对成熟是相匹配的。为了稳步推进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工作,有序做好注册制实施前后创业板新股发行、再融资和并购重组等方面的内容,实施一个过渡期。在过渡期之内,证监会停止接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继续接收创业板上市公司再融资和并购重组申请。
在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利好哪些行业?我认为,至少对三类公司是有利的,第一类就是券商,对于券商来说多了一些投行业务,有更大的发展空间,所以券商股在周二表现普遍较好;第二类是一些创投类的公司,在创业板试点注册之后,创投类公司投资一些科创企业,新兴科技企业有可能会登陆资本市场,这对于创投类公司也是有利的;第三,有利于一些可能做业务分拆的企业,分拆了之后有可能会在创业板注册上市。
在创业板试点注册制,一部分担心可能会导致股票扩容,从而导致二级市场资金分流,我认为这种担忧不必太在意,因为创业板和科创板的定位不同,他们吸引的上市公司的属性不一样。在创业板注册上市之后,监管层也会考虑到市场的承受能力和市场状况来控制新股的发行量,而不会出现大量扩容,就像科创板从去年7月22日正式开始交易以来,新股发行的数量也是根据市场的节奏做适当控制的,所以它对二级市场资金分流作用并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