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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在我国会计准则趋同国际准则的大背景下,从国际租赁准则变化出发,结合我国零售业特点,讨论该变化对我国零售业的影响以及零售业的对策。
关键词:租赁准则;零售业
一、准则修订背景
从1982年发布现行的IFRS17租赁准则以来,几经讨论和征求意见,终于在2016年1月发布了IFRS16租赁准则,于2019年生效。IFRS16将会对很多行业产生影响,尤其是零售业、交通运输业、能源等行业。我国会计准则逐渐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接轨,在这种与国际准则趋同的形势下,我们有必要了解新准则与现行准则的不同,以及在我国执行新准则将带来的影响。为此,我们以零售业为切入点进行深入分析。
二、租赁准则的变化
1.承租人的会计处理变化
在现行租赁准则中,主要是以“风险报酬转移”为判断标准,将租赁分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并采用了经营租赁不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仅在附注中披露,而融资租赁要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双重会计模型。
就承租人而言,新准则将不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采用了资产使用权模型(right-of-use model),即统一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单一会计模型。在发生租赁的初始确认时,承租人不仅要确认标的资产的使用权,也要确认一项支付租金所产生的负债。在后续计量中,承租人需在预计租赁期和租赁资产的最长使用寿命孰短的期间内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权资产,并承担租金的利息费用。在披露中,使用權资产和租赁负债可以在资产负债表中与其他资产负债区分开来单独列报,也可以在附注中单独披露。折旧费用和利息费用不允许在利润表内合并列报。在现金流量表中,租赁负债的本金支付作为筹资活动列报。
2.出租人的会计处理变化
出租人会计处理的变化较少,仍继续按照IAS17准则执行,分别按照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进行确认计量,但要说明这两者的差异,加强出租人对剩余价值风险的披露。更为关键的是,承租人会计处理的变化可能会影响承租人重新架构租赁安排,进而影响出租人的业务模式及与承租人的商业谈判。
三、准则变化对零售业的影响
1.零售业的租赁特点
众所周知零售业具有轻资产特性,其拥有的商场店铺、货车、仓库等资产大部分是租赁而来。但现行准则并不要求将经营租赁资产列入资产负债表,大多数企业都会尽可能将租入资产划为经营租赁资产部分,只在报表附注中披露,降低对承租方的相关财务指标的影响。
2.以华联综超为案例分析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联综超,主营大型综合连锁超市和生鲜超市,在全国20度个省、市、自治区均拥有100多家门店,是国内门店分布最广、规模最大的大型综合超市运营商之一。我们依据华联综超2015年度财务报表,选取了与租赁相关的科目,计算新准则下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华联综超2015年财务报表披露,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合计39,080,324.79元,占固定资产合计额的6.26%。但其自有门店只有2个,租赁的门店多达171个,即使这些门店的租赁期较长,但在现行准则中仍归于经营租赁。财报披露的租赁费为535,303,343.11元,是该公司所有类型费用中占比最大的,直观上看是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13.7倍。我们不能排除该租赁费中包含一些低价值办公设备的租赁,但其主要涉及的是门店租赁且难以具体划分,所以全部视为是固定资产经营租赁费用。假设这部分租赁费为一年内提足折旧报废的固定资产,那么其占固定资产总值(报表上固定资产合计数加上租赁费)的46.16%。虽然这种比较不尽合理,但我们还是能从数据上直观感受到经营租赁费对华联综超财务数据的影响是巨大的,也意味着租赁准则变化对华联综超的影响是重大的。
根据IFRS16,在初始确认经营租赁时,要同时确认一笔资产(使用权资产)和一笔负债(租赁负债)。租赁负债=租金的现值+租赁期结束时预计支付款项的现值。我们假设租赁期结束后没有优惠购买权。那么,以当前的租赁费535,303,343.11元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当年租赁付款额,假设该笔租赁费在未来10年内不变,那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535,303,343.11*(P/A,7%,10)=3,759,756,560.67元。根据准则,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初始直接费用+预付租赁付款额+收到的租金激励。假设初始直接费用为5,000,000元且不考虑后两项,则使用权资产=3,764,756,560.67元。
从上述简单计算中,我们可以看出当经营租赁列入资产负债表后,经营租赁的租金现值增加使得承租人的资产和负债都会膨胀,资产增加了32.42%,负债增加了44.14%,这导致一些于资产负债相关的财务指标发生变化了。例如,资产负债率由73.35%上升到79.84%,產权比率由2.75增加到3.96,意味着企业的财务风险增加,同时也增加了进一步借款融资的难度。
新准则变化对承租人营业收入是没有直接影响的,对利润总额却是有影响的。新准则要求经营租赁由直线法确认费用变为与融资租赁一样的按照前大后小确认费用的方法,这使得前期进入费用的金额大于现行准则下经营租赁确认费用的金额,影响了企业的利润。
在本文案例中,现行准则下计入费用的租赁费要调减535,303,343.11元,同时根据使用权资产的直线摊销计提折旧376,475,656.067元。而由租赁负债形成的利息费也需要考虑,本文按照同期的银行贷款利率基础上微调至5%来计算得到187,987,828.03元。不考虑所得税的影响下,利润总额为28,216,525.81元。这种调整使得该公司的利润由57,376,666.80元下降到28,216,525.81元,下降幅度超过了50%。但在考虑所得税情况下,折旧费和利息费用还有一定税盾效应,下降幅度可能会减小。 与利润相关的财务指标也受到影响,例如资产回报率和资产周转率的下降。这表明了经营租赁的变化影响了公司资本运营管理的效率,而每股收益和市值率的下降則会在股市上影响投资者投资决策。在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减少,融资活动现金流增加。
四、零售业面对新准则的对策
1.选择融资租赁或者直接购买固定资产
从上述华联综超的案例可以看出,新准则中经营租赁纳入资产负债表的变化对零售业的影响是巨大的,那么减少经营租赁,更多的选择融资租赁或者直接购买固定资产。这对于资金雄厚、经营状况良好的零售企业来讲可能是一个投资的机会,但是在互联网线上零售业的强势发展下,线下的零售业发展可能还需要另寻他径来解决租赁新准则带来的变化。
2.增加租赁次数,尽量将每次租赁期都降到12个月以内。
在新准则中不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并要求经营租赁要在资产负债表中披露,特殊规定是租赁期小于12个月以内的经营租赁可以不列入资产负债表,按照现行准则经营租赁方式来处理,称为租赁豁免。零售业可以根据利用这个租赁豁免,承租人可以縮短租赁期,增加租赁次数,尽可能减小经营租赁变化带来的影响。
3.建立内部租赁中心
在大集团公司中会建立资金集中管理中心或财务公司,仿照这种模式,可以建立内部租赁中心,集中管理集团内部公司租赁资产,合理增加租赁期小于12月的租赁。
五、研究不足
本文以华联综超为例的分析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在分析过程中,由于数据获得的局限性以及为了说明租赁准则的变化,做出了一些假设和限制,这可能和企业的实际情况不一致。其次,不同的零售企业有着不同的租赁规模和周期,具体情况也是不一致的。本文最大的作用在于引起零售业对国际租赁准则变化的注意,在我国会计准则趋同国际准则的大趋势下,我国零售业也应该提前做好准备。
参考文献:
[1]王韵.《租赁》国际会计准则新变化对我国零售业的影响.会计之友,2011(05).
[2]孟蝶.关于租赁会计新发展的思考--以航空业为例.会计评论,2014(11).
[3]IASB.IFRS16LEASE[EB/OL].http://www.ifrs.org,2016.
[4]周龙,李亚星.新租赁准则的修订、影响及我国的应对之策[J].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06):103-106.
关键词:租赁准则;零售业
一、准则修订背景
从1982年发布现行的IFRS17租赁准则以来,几经讨论和征求意见,终于在2016年1月发布了IFRS16租赁准则,于2019年生效。IFRS16将会对很多行业产生影响,尤其是零售业、交通运输业、能源等行业。我国会计准则逐渐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接轨,在这种与国际准则趋同的形势下,我们有必要了解新准则与现行准则的不同,以及在我国执行新准则将带来的影响。为此,我们以零售业为切入点进行深入分析。
二、租赁准则的变化
1.承租人的会计处理变化
在现行租赁准则中,主要是以“风险报酬转移”为判断标准,将租赁分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并采用了经营租赁不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仅在附注中披露,而融资租赁要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双重会计模型。
就承租人而言,新准则将不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采用了资产使用权模型(right-of-use model),即统一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单一会计模型。在发生租赁的初始确认时,承租人不仅要确认标的资产的使用权,也要确认一项支付租金所产生的负债。在后续计量中,承租人需在预计租赁期和租赁资产的最长使用寿命孰短的期间内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权资产,并承担租金的利息费用。在披露中,使用權资产和租赁负债可以在资产负债表中与其他资产负债区分开来单独列报,也可以在附注中单独披露。折旧费用和利息费用不允许在利润表内合并列报。在现金流量表中,租赁负债的本金支付作为筹资活动列报。
2.出租人的会计处理变化
出租人会计处理的变化较少,仍继续按照IAS17准则执行,分别按照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进行确认计量,但要说明这两者的差异,加强出租人对剩余价值风险的披露。更为关键的是,承租人会计处理的变化可能会影响承租人重新架构租赁安排,进而影响出租人的业务模式及与承租人的商业谈判。
三、准则变化对零售业的影响
1.零售业的租赁特点
众所周知零售业具有轻资产特性,其拥有的商场店铺、货车、仓库等资产大部分是租赁而来。但现行准则并不要求将经营租赁资产列入资产负债表,大多数企业都会尽可能将租入资产划为经营租赁资产部分,只在报表附注中披露,降低对承租方的相关财务指标的影响。
2.以华联综超为案例分析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联综超,主营大型综合连锁超市和生鲜超市,在全国20度个省、市、自治区均拥有100多家门店,是国内门店分布最广、规模最大的大型综合超市运营商之一。我们依据华联综超2015年度财务报表,选取了与租赁相关的科目,计算新准则下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华联综超2015年财务报表披露,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合计39,080,324.79元,占固定资产合计额的6.26%。但其自有门店只有2个,租赁的门店多达171个,即使这些门店的租赁期较长,但在现行准则中仍归于经营租赁。财报披露的租赁费为535,303,343.11元,是该公司所有类型费用中占比最大的,直观上看是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13.7倍。我们不能排除该租赁费中包含一些低价值办公设备的租赁,但其主要涉及的是门店租赁且难以具体划分,所以全部视为是固定资产经营租赁费用。假设这部分租赁费为一年内提足折旧报废的固定资产,那么其占固定资产总值(报表上固定资产合计数加上租赁费)的46.16%。虽然这种比较不尽合理,但我们还是能从数据上直观感受到经营租赁费对华联综超财务数据的影响是巨大的,也意味着租赁准则变化对华联综超的影响是重大的。
根据IFRS16,在初始确认经营租赁时,要同时确认一笔资产(使用权资产)和一笔负债(租赁负债)。租赁负债=租金的现值+租赁期结束时预计支付款项的现值。我们假设租赁期结束后没有优惠购买权。那么,以当前的租赁费535,303,343.11元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当年租赁付款额,假设该笔租赁费在未来10年内不变,那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535,303,343.11*(P/A,7%,10)=3,759,756,560.67元。根据准则,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初始直接费用+预付租赁付款额+收到的租金激励。假设初始直接费用为5,000,000元且不考虑后两项,则使用权资产=3,764,756,560.67元。
从上述简单计算中,我们可以看出当经营租赁列入资产负债表后,经营租赁的租金现值增加使得承租人的资产和负债都会膨胀,资产增加了32.42%,负债增加了44.14%,这导致一些于资产负债相关的财务指标发生变化了。例如,资产负债率由73.35%上升到79.84%,產权比率由2.75增加到3.96,意味着企业的财务风险增加,同时也增加了进一步借款融资的难度。
新准则变化对承租人营业收入是没有直接影响的,对利润总额却是有影响的。新准则要求经营租赁由直线法确认费用变为与融资租赁一样的按照前大后小确认费用的方法,这使得前期进入费用的金额大于现行准则下经营租赁确认费用的金额,影响了企业的利润。
在本文案例中,现行准则下计入费用的租赁费要调减535,303,343.11元,同时根据使用权资产的直线摊销计提折旧376,475,656.067元。而由租赁负债形成的利息费也需要考虑,本文按照同期的银行贷款利率基础上微调至5%来计算得到187,987,828.03元。不考虑所得税的影响下,利润总额为28,216,525.81元。这种调整使得该公司的利润由57,376,666.80元下降到28,216,525.81元,下降幅度超过了50%。但在考虑所得税情况下,折旧费和利息费用还有一定税盾效应,下降幅度可能会减小。 与利润相关的财务指标也受到影响,例如资产回报率和资产周转率的下降。这表明了经营租赁的变化影响了公司资本运营管理的效率,而每股收益和市值率的下降則会在股市上影响投资者投资决策。在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减少,融资活动现金流增加。
四、零售业面对新准则的对策
1.选择融资租赁或者直接购买固定资产
从上述华联综超的案例可以看出,新准则中经营租赁纳入资产负债表的变化对零售业的影响是巨大的,那么减少经营租赁,更多的选择融资租赁或者直接购买固定资产。这对于资金雄厚、经营状况良好的零售企业来讲可能是一个投资的机会,但是在互联网线上零售业的强势发展下,线下的零售业发展可能还需要另寻他径来解决租赁新准则带来的变化。
2.增加租赁次数,尽量将每次租赁期都降到12个月以内。
在新准则中不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并要求经营租赁要在资产负债表中披露,特殊规定是租赁期小于12个月以内的经营租赁可以不列入资产负债表,按照现行准则经营租赁方式来处理,称为租赁豁免。零售业可以根据利用这个租赁豁免,承租人可以縮短租赁期,增加租赁次数,尽可能减小经营租赁变化带来的影响。
3.建立内部租赁中心
在大集团公司中会建立资金集中管理中心或财务公司,仿照这种模式,可以建立内部租赁中心,集中管理集团内部公司租赁资产,合理增加租赁期小于12月的租赁。
五、研究不足
本文以华联综超为例的分析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在分析过程中,由于数据获得的局限性以及为了说明租赁准则的变化,做出了一些假设和限制,这可能和企业的实际情况不一致。其次,不同的零售企业有着不同的租赁规模和周期,具体情况也是不一致的。本文最大的作用在于引起零售业对国际租赁准则变化的注意,在我国会计准则趋同国际准则的大趋势下,我国零售业也应该提前做好准备。
参考文献:
[1]王韵.《租赁》国际会计准则新变化对我国零售业的影响.会计之友,2011(05).
[2]孟蝶.关于租赁会计新发展的思考--以航空业为例.会计评论,2014(11).
[3]IASB.IFRS16LEASE[EB/OL].http://www.ifrs.org,2016.
[4]周龙,李亚星.新租赁准则的修订、影响及我国的应对之策[J].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06):103-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