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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地市、省三级医院192名护士长、主管护师及副主任护师对高职护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的认识进行调查,不同级别医院人员对高职护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的认识基本一致,仅存在位次上的差异。在预先拟定的34条标准中,有28条标准被认为是高职护生必备的基本素质,1条标准有分歧,5条标准无效,基本能反映出不同级别医院对高职护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含义的理解和认识,具有一定的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