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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制度先后经历了1956、1985、1993、2006年四次大的改革,笔者自毕业实习期后就开始从事劳动工资工作,曾在中外合资企业从事了两年人力资源工作后,自1993年起,就一直在实行企业化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人事部门从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全程参与了1993年和2006年国家统一实施的工资改革工作,迄今算起来在人力资源部门工作已有十多年的时间了。鉴于现今建立的薪酬体系逐步替代原来企事业单位传统工资的优势明显,有些观点和看法供大家一起学习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