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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定义及分类不统一 ,造成了健康保险统计数据的混乱 ,这不仅不能正确反映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状况 ,而且为专家学者的学术研究和领导决策提供了不实信息。根据各国对健康保险的定义及分类分析 ,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应定义为 :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 ,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直接费用或间接损失获得补偿的保险 ,包括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收入保障保险和长期看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