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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划在2006年启动农药良好实验室规范(GLP)资料国际互认程序。据了解,GLP是包括试验、设计、实施、查验、记录、归档保存和报告等组织过程的一种质量体系,适用于农药、兽药、工业化学品、食品、饲料添加荆等。中国与化学品GLP相关的政府管理部门主要有4个,其中农业部负责农药、兽药和饲料的登记管理: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和中国尊药监察所分别承担GLP监督实施的具体工作;国家环保总局负责新(工业)化学品的登记管理,由有毒化学品登记中心承担GLP监督实施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