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信息的电子化、可存储越来越便捷,从身份识别到行为识别,行为轨迹信息实现了从不可识别到可识别的流变,成为个人数字画像、开展精准广告推送的重要依托,传统身份信息要素的价值愈加依附于其衍生出的行为轨迹信息,甚至与身份要素完全脱离的反映相应特征的行为标签信息,都可实现相应商业利益.由此可见,行为轨迹信息已经具备化升为受法律保护之权益或权利的实质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