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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42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41-0284-01
习近平总书记同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江苏代表一起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职务犯罪确实使我们的损失很大。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我很以为然。”习总书记在高度重视查处职务犯罪的同时,也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预防职务犯罪也是生产力。这一论断有力地回应了一些人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可有可无的质疑,标志着反腐倡廉工作理念和方式的变化,其立足点建立在构建思想教育、制度机制、监督制约等多层面的权力“牢笼”,以保护人才和规范领导人员权力行使,最终达到预防腐败和职务犯罪的发生,促进国家和社会经济及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稳定和谐发展的目的。
一、职务犯罪的概念和危害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
职务犯罪和腐败是践踏法律制度、破坏公平正义、损害群众利益、阻碍科学发展的“毒瘤”。全国每年查办4万多名国家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犯罪,另据中科院国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钢教授估计,上个世纪90年代后期,职务犯罪和腐败每年给中国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消费者福利损失高达万亿,占GDP总量的13.2%~16.8%。职务犯罪和腐败现象对经济生产力的巨大破坏力,由此可见一斑。
二、国有煤炭企业职务犯罪的主要成因
(一)廉政教育松懈。企业对领导人员法制教育、反腐倡廉等廉政教育不够,措施不力。主要表现在,抓干部的教育时紧时松,只注重“抓生产,出效益”的硬指标,忽视抓廉政思想教育的软指标,造成个别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思想滑坡,素质下降,久而久之,领导人员对廉政学习教育不感兴趣,甚至抵触,最后导致违规违纪甚至职务犯罪案件发生。
(二)道德信念丧失。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受西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文化的影响、侵蚀,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世界观、人生观错位,价值观扭曲,把一切向钱看的腐朽思想带入日常管理中,把手中的权力视为交换的筹码,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把公正扔到了脑后。某些党员领导干部丧失信仰,精神世界空虚,价值趋向背离,为职务犯罪行为发生制造了条件。
(三)法制观念淡薄。没有牢固树立公正执政的思想观念,在实际工作中也就不可能自觉遵照法律规定做到依法办事。违法办事的人员往往认为工作不会出问题,自己不会犯错误,就是发生了一些涉及违法的情况,还认为自己是正确的,对工作缺乏高标准、严要求,不能兢兢业业对待每一项具体工作,法制观念淡薄。有的管理人员在纪检组织发现苗头性问题进行调查时,对被调查人想方设法予以袒护,对执纪人员百般阻挠,给查处设置障碍,从客观上助长了职务犯罪。
(四)特权思想严重。特权思想有两种表现,一是有些领导干部往往拥有特权,以管人者的身份自居,自认为高人一等,把党和职工赋予的权利当作玩弄特权的资本,认为自己可以不受党纪、政纪约束。二是缺乏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宗旨意识和为职工甘于奉献的敬业精神,忘记了“权力来自于职工”的崇高宗旨。领导人员一旦丧失本质,树立特权思想,也就助长了职务犯罪发生。
(五)制度机制不全。由于制约管理制度不健全的原因,为那些私欲膨胀的人提供了侵害企业利益非法牟利的机会。一是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企业尚未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无章可循,即使有制度也不落实,造成内部管理混乱,执行不到位。二是领导干部的责、权、利不是十分明确,企业决策机制、管理机制、监督制约关系没有完全理顺。
(六)监督制约不力。企业对直接掌管人、财、物、事,以及有一定实权的企业人员监督不力。
三、预防國有煤炭企业职务犯罪的措施
(一)突出宣传教育,筑牢预防职务犯罪思想防线
预防职务犯罪关键在于教育,应努力突出抓好“六项教育”,促使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时刻绷紧廉洁自律弦。一是抓好主题宣传教育。坚持把学习、遵守、贯彻党章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来抓,通过开展“转变作风保持党的纯洁性”、“中央八项规定转变干部作风‘四改进四倡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二是抓好制度宣传教育。始终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作为开展反腐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通过组织学习《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内容,增强领导干部自我防护意识和依法从业意识。三是抓好形势宣传教育。联系矿井面临的安全质量、现场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困难和压力,开展形势教育实践活动,并从国际国内环境、煤炭市场、内部管理分析、完成目标任务的有利条件,时刻保持党员干部高昂的工作斗志。四是抓好先进典型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宣传栏、简报、报纸刊物等媒介,广泛宣传矿内外典型人物事迹,以激发党员干部创业热情,保持奋进的工作状态。五是抓好警示宣传教育。定期组织领导干部观看腐败案例光盘录像,适时组织领导干部前往监狱接受警示教育,以增强党员干部“不能违纪,不敢违纪”的思想意识。六是抓好宣传提醒教育。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开展廉洁提醒短信活动,每月和重大节日前确定教育提醒主题。
(二)建立完善制度,健全预防职务犯罪长效机制
坚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管理制度,是预防职务犯罪的基础。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把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作为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措施,完善反腐倡廉制度,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要求,每年初及时制定下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与各单位签定责任书,将责任切实落实到实处。二是完善管理制度。为预防职务犯罪,矿制定印发了《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劳动工资管理制度》、《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等具体管理制度,进一步消除职务犯罪的条件。三是建立检企联合预警机制。针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面广、内容涉及面大,为使预防职务犯罪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依托与铜川耀州区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共建这一载体。
总之,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国有煤炭企業如何通过预防职务犯罪促进生产力提升也是一个比较系统、复杂的课题,需要建立在对职务犯罪本质问题的清醒认识上,根据企业改革发展变化,不断探索和研究各种方法、途径、措施来提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水平,着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真正做到依法管好“权”,认真管好“钱”,切实管好“事”,严格管好“人”,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才能保证企业生产力的稳定和提升,才能更加有效地为企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和工作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同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江苏代表一起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职务犯罪确实使我们的损失很大。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我很以为然。”习总书记在高度重视查处职务犯罪的同时,也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预防职务犯罪也是生产力。这一论断有力地回应了一些人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可有可无的质疑,标志着反腐倡廉工作理念和方式的变化,其立足点建立在构建思想教育、制度机制、监督制约等多层面的权力“牢笼”,以保护人才和规范领导人员权力行使,最终达到预防腐败和职务犯罪的发生,促进国家和社会经济及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稳定和谐发展的目的。
一、职务犯罪的概念和危害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规定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
职务犯罪和腐败是践踏法律制度、破坏公平正义、损害群众利益、阻碍科学发展的“毒瘤”。全国每年查办4万多名国家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犯罪,另据中科院国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钢教授估计,上个世纪90年代后期,职务犯罪和腐败每年给中国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消费者福利损失高达万亿,占GDP总量的13.2%~16.8%。职务犯罪和腐败现象对经济生产力的巨大破坏力,由此可见一斑。
二、国有煤炭企业职务犯罪的主要成因
(一)廉政教育松懈。企业对领导人员法制教育、反腐倡廉等廉政教育不够,措施不力。主要表现在,抓干部的教育时紧时松,只注重“抓生产,出效益”的硬指标,忽视抓廉政思想教育的软指标,造成个别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思想滑坡,素质下降,久而久之,领导人员对廉政学习教育不感兴趣,甚至抵触,最后导致违规违纪甚至职务犯罪案件发生。
(二)道德信念丧失。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受西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文化的影响、侵蚀,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世界观、人生观错位,价值观扭曲,把一切向钱看的腐朽思想带入日常管理中,把手中的权力视为交换的筹码,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把公正扔到了脑后。某些党员领导干部丧失信仰,精神世界空虚,价值趋向背离,为职务犯罪行为发生制造了条件。
(三)法制观念淡薄。没有牢固树立公正执政的思想观念,在实际工作中也就不可能自觉遵照法律规定做到依法办事。违法办事的人员往往认为工作不会出问题,自己不会犯错误,就是发生了一些涉及违法的情况,还认为自己是正确的,对工作缺乏高标准、严要求,不能兢兢业业对待每一项具体工作,法制观念淡薄。有的管理人员在纪检组织发现苗头性问题进行调查时,对被调查人想方设法予以袒护,对执纪人员百般阻挠,给查处设置障碍,从客观上助长了职务犯罪。
(四)特权思想严重。特权思想有两种表现,一是有些领导干部往往拥有特权,以管人者的身份自居,自认为高人一等,把党和职工赋予的权利当作玩弄特权的资本,认为自己可以不受党纪、政纪约束。二是缺乏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宗旨意识和为职工甘于奉献的敬业精神,忘记了“权力来自于职工”的崇高宗旨。领导人员一旦丧失本质,树立特权思想,也就助长了职务犯罪发生。
(五)制度机制不全。由于制约管理制度不健全的原因,为那些私欲膨胀的人提供了侵害企业利益非法牟利的机会。一是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企业尚未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无章可循,即使有制度也不落实,造成内部管理混乱,执行不到位。二是领导干部的责、权、利不是十分明确,企业决策机制、管理机制、监督制约关系没有完全理顺。
(六)监督制约不力。企业对直接掌管人、财、物、事,以及有一定实权的企业人员监督不力。
三、预防國有煤炭企业职务犯罪的措施
(一)突出宣传教育,筑牢预防职务犯罪思想防线
预防职务犯罪关键在于教育,应努力突出抓好“六项教育”,促使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时刻绷紧廉洁自律弦。一是抓好主题宣传教育。坚持把学习、遵守、贯彻党章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来抓,通过开展“转变作风保持党的纯洁性”、“中央八项规定转变干部作风‘四改进四倡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二是抓好制度宣传教育。始终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作为开展反腐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通过组织学习《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内容,增强领导干部自我防护意识和依法从业意识。三是抓好形势宣传教育。联系矿井面临的安全质量、现场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困难和压力,开展形势教育实践活动,并从国际国内环境、煤炭市场、内部管理分析、完成目标任务的有利条件,时刻保持党员干部高昂的工作斗志。四是抓好先进典型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宣传栏、简报、报纸刊物等媒介,广泛宣传矿内外典型人物事迹,以激发党员干部创业热情,保持奋进的工作状态。五是抓好警示宣传教育。定期组织领导干部观看腐败案例光盘录像,适时组织领导干部前往监狱接受警示教育,以增强党员干部“不能违纪,不敢违纪”的思想意识。六是抓好宣传提醒教育。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开展廉洁提醒短信活动,每月和重大节日前确定教育提醒主题。
(二)建立完善制度,健全预防职务犯罪长效机制
坚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管理制度,是预防职务犯罪的基础。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把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作为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措施,完善反腐倡廉制度,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要求,每年初及时制定下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与各单位签定责任书,将责任切实落实到实处。二是完善管理制度。为预防职务犯罪,矿制定印发了《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劳动工资管理制度》、《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等具体管理制度,进一步消除职务犯罪的条件。三是建立检企联合预警机制。针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面广、内容涉及面大,为使预防职务犯罪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依托与铜川耀州区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共建这一载体。
总之,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国有煤炭企業如何通过预防职务犯罪促进生产力提升也是一个比较系统、复杂的课题,需要建立在对职务犯罪本质问题的清醒认识上,根据企业改革发展变化,不断探索和研究各种方法、途径、措施来提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水平,着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真正做到依法管好“权”,认真管好“钱”,切实管好“事”,严格管好“人”,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才能保证企业生产力的稳定和提升,才能更加有效地为企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和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