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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课程标准》倡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数学教学过程不应是由教师“教给”学生知识的过程,而是教师鼓励引导学生自己去看、想、说、做,并通过合作与交流建构数学知识结构的过程。无疑,学生应是这个过程的主体。那么,如何在数学课堂上发挥学生,特别是低年级学生的主体作用呢?本文拟从以下四个方面作一些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