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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国普法的终极目标应该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985年11月2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从1986年这个值得记忆的年份开始中国式的普法拉开了帷幕。而面对多年过后普法效果的底下,笔者甚感焦虑,故以此文对一些普法漏洞尝试予以补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