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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加注重维护职工权益,确保企业正常运转和社会稳定。改革之初,三省就制订了多项政策措施,要求改制和产权交易等关键环节做到公开、透明、规范。要求以人为本,从解决好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收入、就业、债权和社保接续等问题入手,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利益,确保改制企业正常经营,职工安置方案须经过职工大会(职代会)审议通过。辽宁省坚持“三个保证”原则,即不管投资者是谁,要保证改制企业90%以上的职工得到妥善安置,保证改制后职工收入和福利总体水平不降低,保证经营班子在一段时间内相对稳定。近年来,辽宁省改制企业中93%的职工得到妥善安置,职工收入增长了47%。吉林省全部改制企业共支付改制成本233亿元,妥善安置职工100多万人。黑龙江省多方筹集资金,共支付改制成本270多亿元。三省在如此大范围、如此短时间推进国企改革,没有发生大规模的群体事件。
坚持以改革促发展,正确处理改革与发展的关系。地方政府摆脱了就改革论改革、为改制而改制的做法,把改革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围绕发展推进改革,以改革促进发展。一是从企业长远发展出发,积极慎重选择合作者,要求合作方必须具有较强的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实力。二是鼓励企业采用增资扩股的方式改制,以存量吸引增量投资。三是将企业发展规划、项目和资金投入写入改制方案和协议,并制订防范性条款加以约束。企业通过改革重组,卸掉了历史包袱,初步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引入了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增强了核心竞争力,实现了做强做大。
央企重组地方骨干企业成为亮点。振兴战略实施以来,一大批中央企业与地方企业联姻,既实现了投资主体多元化、增强了企业发展能力,也有效维护了装备、能源、矿产等重点产业安全,成为近年来东北三省企业联合重组的靓丽风景线。央企重组地方企业后,普遍兑现承诺,加大投资力度,承担社会责任,多数被重组的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明显好转。兵器工业集团控股华锦后,迅速启动并开工建设46万吨乙烯和500万吨炼油项目,目前已完成投资72亿元。吉林炭素被中钢集团重组前每年亏损2亿多元,2006年即扭亏为盈。四平昊华被中国化工集团重组后生产规模扩大了10倍,进入行业前列,企业重组前最高年亏损两亿多元,重组后近三年盈利分别为56万元、560万元和5164万元。中冶科工重组葫芦岛有色金属公司后一次性注入资金20亿元。通用技术集团增资齐二机床,并借助自身的国际经营网络帮助齐二开拓国际市场。中煤集团入主黑龙江煤炭化工公司后,已投入13.2亿元资金,年产25万吨的甲醇项目将在2009年投产。中铝重组东轻后在一年内增资11亿元,并将实施总规模超过50亿元的技术改造项目。南航入股辽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后,未来几年将斥资百亿元支持沈阳桃仙机场形成东北亚航空枢纽。
二、进一步推进改革重组面临的主要问题
虽然三省国企改革重组在短时间内取得重大突破,但仍有一些改革遗留问题尚待解决,一些配套政策也未完全落实到位。
(一)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推进不快。经国务院批准,2005年开始在东北地区进行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2006年和2007年先后批复了吉林省(长春、四平、白山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和首钢庆华工具厂)及铁道部东北铁路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方案。中央财政补助吉林、黑龙江两省试点专项资金9.35亿元。截至2008年10月底,吉林省三个试点城市,共有706户大集体企业,499户完成了改制方案,25.02万转换劳动关系人员中,5.9万人已发放了经济补偿金。辽宁省还进行了厂办大集体企业的摸底和测算工作。试点工作进展不快在于这项试点是在地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地方政府和企业有顾虑,认为改革成本高,难以承担,且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
(二)退休人员安置存在不少困难。一是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医保问题。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开展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以来,退休职工经济补偿金基本发放到位,养老保险和拖欠工资问题基本解决,但由于改制成本不足,大多数已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问题仍未解决,老有所医存在很大困难。二是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由于统筹内外项目尚未并轨,很多企业改制后离退休人员仍由改制企业管理,给企业增加了不必要的成本开支,特别是一些关闭破产企业问题更加突出。
(三)历史欠税尚未彻底解决。财政部、税务总局2006年下发了《关于豁免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历史欠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对符合条件的形成于1997年年底之前的历史欠税予以豁免。随后,各省将企业欠税汇总上报财政部、税务总局批准,目前两部门正在办理。如龙煤集团应豁免历史欠税3.9亿元,由于尚未落实,已影响上市。
(四)资产管理公司改革方案未定影响股权处置工作。在三省改制企业中,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普遍拥有比例不等的股权,由于资产管理公司正在进行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股权处置。调研中,黑龙江煤炭化工、北方重工、哈轴等企业都反映,能否处理好“债转股”问题,是企业今后改制重组成功的关键因素。
(五)联合重组困难加大。近几年东北工业企业联合重组取得较大成效,但继续推进重组的难度明显加大,特别是跨地区的重组难上加难,主要是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同时涉及到干部安置等敏感问题。鞍本重组启动两年多来,至今没有实质性进展。这里面既有认识上的原因,也有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实行“统一所有、分级管理”模式和“分税制”财税体制所带来地方政府间的利益矛盾,企业管理层的人事安排以及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等。
三、有关政策措施建议
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日益加深、工业经济严重下滑、市场需求萎缩的严峻形势下,要抓住国家扩大内需之机,采取更加积极、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东北国企改革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巩固来之不易的改革和振兴成果,为老工业基地实现全面振兴提供保障。
(一)进一步加大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力度。在当前主体企业经营形势发生变化、效益下滑的情况下,大集体职工矛盾更加凸显。国务院已经确定先在东北试点,并要在全国推行,坚定不移地推行下去。建议有关部门深入调研,针对试点工作中暴露的问题,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适当加大支持力度。
(二)借外部环境变化积极引导企业联合重组。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为企业联合重组提供了压力和动力,国家应对危机及时出台的产业政策、金融政策也为企业重组提供了有利条件,应借机大力推动东北骨干企业联合重组。一是要采取有力措施支持骨干企业整合区域生产能力。在国家层面上推动鞍本钢实质性重组;通过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准入门槛,支持吉林亚泰重组东北地区水泥企业;通过装备制造产业基金或投资控股公司等方式,整合沈阳、大连的装备制造企业,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装备制造企业集团;依托大连港集团,整合优化辽宁沿海港口能力。二是加大协调力度,进一步破除体制障碍,继续支持央企与地方企业重组。
(三)加快落实并进一步完善豁免历史欠税的政策。对于1997年底之前的企业欠税,财税部门要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完成实质性豁免。
(四)引导“债转股”股东支持国企改革重组。建议有关部门研究资产管理公司改革时充分考虑相关因素,引导协调资产管理公司积极支持国企改革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