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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温家宝总理在北京主持召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议认为,2007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突破口,节能减排取得积极进展,会议认为目前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突出表现在经济增长速度偏快,特别是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增长仍然过快,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下降,产业结构重型化的格局没有改变。实现五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相当艰巨。
在此之前的6月,在交通运输部召开的全国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会议中,确定了运输行业“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到2010年和2020年,营运货车单位运输量能耗分别下降5%和16%,营运船舶单位运输量能耗分别下降10%和20%(其中海运船舶分别下降11%和20%,内河船舶分别下降8%和20%),港口生产单位吞吐量综合能耗分别下降5%和10%。
国家层面把节能减排放在了很重要的位置上,中国人从没有像今天这样关注节能。记得去年的“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大型活动,曾引起社会极大的关注。这一活动无疑是引发全社会关注能源、珍惜资源、保护环境的重要活动,在全社会奠定了节能减排的全民基础,对我国节能减排事业的推动可谓功不可没。但是,节能减排不能只停留在“全民”的层面,必须深入地了解能源消耗的真相,将节能减排落实到真正的“行动”中才行。否则,只要求全民节能,只要求所有的轿车减排,于中国的节能减排大业实在是杯水车薪。
事实上,民用能源的消耗量在中国能源综合消耗量中所占的比重可谓微乎其微。就拿电能来说,据统计,目前全国人口总数13.0628亿,平均家庭人数为3.39人。照此测算,全国家庭总数约3.85亿个。一般城市家庭用电量在50度/月,农村居民用电量相对更低,我们按可推测的较高上限计算,每月每个中国家庭平均耗电量为80度,全国用于民用日常生活的耗电量不过3696亿度/年。而我国目前发电总量约4.675万亿度,如果加上各工矿企业的自备电厂,年发电总量5.2万亿度,生活用电只占7.1%。这7.1%的电力,再怎么节约,对于全国耗电总量来说,也是微乎其微的。
因此,真正的节能,关键在于企业,特别是国有大型企业。仅以电厂自身耗电举例,全国发电厂自身耗电约8%-10%,如果按照全国发电4.675万亿度电测算,电厂自身耗电量就高达4675亿度,而目前技术先进的发电厂,通过节能改造,可以将自身耗电降低到4%,通过简单的计算,我们就可以得出,仅此一项,便可以挖掘出2000亿度电的节能潜力,为国家缓建数个百万千瓦装机容量的电厂,将其转换成一次能源,更是个天文数字。
因此,节能减排必须从大中型企业着手,从钢铁、水务、发电等领域着眼,严格控制单位耗电成本,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节能减排不能仅着眼于“能”。一说到节能减排,似乎无论用多大的代价,只要将能耗指标降下来,便可以视作成绩。这种思路无疑是错误的。首先,所有人都应该明白,应该记住邓小平说过的一句名言:发展是硬道理。节能减排的目的,也必须为全社会经济发展的总目标服务,节能减排不应该以损害经济发展为代价。
在国电集团的一次会议上,河南某电厂的老总抱怨说,就在今年8月份还正常运转的该电厂两台10万千瓦的发电机组,在国家“上大压小”一刀切的政策下,被迫关停并转,如今,企业4000多职工已经下岗,该机组虽还未经国资委相关部门处理,但是已经有很多周边发展中国家前来订购淘汰机组。
中国是个发展中国家,自身资源和产能本身就无法同发达国家相比。对于正在运行的小火电、小水电、小冶金、小煤矿、小水泥等,是通过技术改造使其降低能耗减少排放,还是一刀切的全部砍掉,必须是经过严格的经济测算的。我们应该学会用最小的代价,创造最大的经济价值,这样才真正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律。这种一刀切式的节能减排,最终,反而可能是“增能增耗”的结果。而反观发达国家如美国,如今5万千瓦的小型发电机组仍然在运行,通过技术的改造和应用先进的管理手段,仍然可以将发电成本控制在400克煤/度左右,甚至比我们的一些正在推广的大型发电机组节能效果还好。发达国家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为节能减排,国家推行的一些相关政策是有效的,比如要求新上马的采油、发电、大型电机项目必须进行节能改造后才能正式生产。但我一直没有想明白的是,为什么这项政策不能从源头进行控制,以便更好的节约能源避免浪费呢?
就拿锅炉设备来说,国家规定大型锅炉设备必须安装喷嘴小油枪、脱硫装置等技术。但是,这一要求并没有在锅炉制造企业推广,而是对使用这些锅炉的单位强制推行,这就造成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市场上的大型锅炉产品还是老产品,消费这些产品的企业,将这些产品购买回来之后,还要动用资金将原先不符合节能标准的部件拆除,换成符合节能产品的部件。这一拆一装之间,浪费了多少资源?浪费了多少成本?将损失的资金转换成一次能源,又是多少?这笔账很容易就能算得清楚。
国家推行相关节能减排的政策,不能强制消费者进行改造,而是应该要求供应商进行改造,这才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律。如果政策规定锅炉制造企业必须进行产品的更新换代才能出厂,不但能够节约大量的改造成本,降低能耗,同时还可以提高我国工业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鼓励生产企业进行科技创新,这才是标本兼治的正确思路。
当然,仍然要感谢“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如果不是这样的一场全社会性的运动,我也不会想到去研究节能减排政策中的经济规律,不会去千方百计寻找数据进行计算。但是,还是本文开头那句话,我们不能将眼光仅仅停留在“全民”行动上,在全社会普及了节能减排意识之后,我们必须深入地研究有效的节能减排方法,有效地运用政策推动和经济规律拉动的手段,制定出符合经济规律、符合发展规律的政策,才能真正地推动节能减排这一千秋大业。
在此之前的6月,在交通运输部召开的全国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会议中,确定了运输行业“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到2010年和2020年,营运货车单位运输量能耗分别下降5%和16%,营运船舶单位运输量能耗分别下降10%和20%(其中海运船舶分别下降11%和20%,内河船舶分别下降8%和20%),港口生产单位吞吐量综合能耗分别下降5%和10%。
国家层面把节能减排放在了很重要的位置上,中国人从没有像今天这样关注节能。记得去年的“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大型活动,曾引起社会极大的关注。这一活动无疑是引发全社会关注能源、珍惜资源、保护环境的重要活动,在全社会奠定了节能减排的全民基础,对我国节能减排事业的推动可谓功不可没。但是,节能减排不能只停留在“全民”的层面,必须深入地了解能源消耗的真相,将节能减排落实到真正的“行动”中才行。否则,只要求全民节能,只要求所有的轿车减排,于中国的节能减排大业实在是杯水车薪。
事实上,民用能源的消耗量在中国能源综合消耗量中所占的比重可谓微乎其微。就拿电能来说,据统计,目前全国人口总数13.0628亿,平均家庭人数为3.39人。照此测算,全国家庭总数约3.85亿个。一般城市家庭用电量在50度/月,农村居民用电量相对更低,我们按可推测的较高上限计算,每月每个中国家庭平均耗电量为80度,全国用于民用日常生活的耗电量不过3696亿度/年。而我国目前发电总量约4.675万亿度,如果加上各工矿企业的自备电厂,年发电总量5.2万亿度,生活用电只占7.1%。这7.1%的电力,再怎么节约,对于全国耗电总量来说,也是微乎其微的。
因此,真正的节能,关键在于企业,特别是国有大型企业。仅以电厂自身耗电举例,全国发电厂自身耗电约8%-10%,如果按照全国发电4.675万亿度电测算,电厂自身耗电量就高达4675亿度,而目前技术先进的发电厂,通过节能改造,可以将自身耗电降低到4%,通过简单的计算,我们就可以得出,仅此一项,便可以挖掘出2000亿度电的节能潜力,为国家缓建数个百万千瓦装机容量的电厂,将其转换成一次能源,更是个天文数字。
因此,节能减排必须从大中型企业着手,从钢铁、水务、发电等领域着眼,严格控制单位耗电成本,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节能减排不能仅着眼于“能”。一说到节能减排,似乎无论用多大的代价,只要将能耗指标降下来,便可以视作成绩。这种思路无疑是错误的。首先,所有人都应该明白,应该记住邓小平说过的一句名言:发展是硬道理。节能减排的目的,也必须为全社会经济发展的总目标服务,节能减排不应该以损害经济发展为代价。
在国电集团的一次会议上,河南某电厂的老总抱怨说,就在今年8月份还正常运转的该电厂两台10万千瓦的发电机组,在国家“上大压小”一刀切的政策下,被迫关停并转,如今,企业4000多职工已经下岗,该机组虽还未经国资委相关部门处理,但是已经有很多周边发展中国家前来订购淘汰机组。
中国是个发展中国家,自身资源和产能本身就无法同发达国家相比。对于正在运行的小火电、小水电、小冶金、小煤矿、小水泥等,是通过技术改造使其降低能耗减少排放,还是一刀切的全部砍掉,必须是经过严格的经济测算的。我们应该学会用最小的代价,创造最大的经济价值,这样才真正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律。这种一刀切式的节能减排,最终,反而可能是“增能增耗”的结果。而反观发达国家如美国,如今5万千瓦的小型发电机组仍然在运行,通过技术的改造和应用先进的管理手段,仍然可以将发电成本控制在400克煤/度左右,甚至比我们的一些正在推广的大型发电机组节能效果还好。发达国家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为节能减排,国家推行的一些相关政策是有效的,比如要求新上马的采油、发电、大型电机项目必须进行节能改造后才能正式生产。但我一直没有想明白的是,为什么这项政策不能从源头进行控制,以便更好的节约能源避免浪费呢?
就拿锅炉设备来说,国家规定大型锅炉设备必须安装喷嘴小油枪、脱硫装置等技术。但是,这一要求并没有在锅炉制造企业推广,而是对使用这些锅炉的单位强制推行,这就造成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市场上的大型锅炉产品还是老产品,消费这些产品的企业,将这些产品购买回来之后,还要动用资金将原先不符合节能标准的部件拆除,换成符合节能产品的部件。这一拆一装之间,浪费了多少资源?浪费了多少成本?将损失的资金转换成一次能源,又是多少?这笔账很容易就能算得清楚。
国家推行相关节能减排的政策,不能强制消费者进行改造,而是应该要求供应商进行改造,这才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律。如果政策规定锅炉制造企业必须进行产品的更新换代才能出厂,不但能够节约大量的改造成本,降低能耗,同时还可以提高我国工业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鼓励生产企业进行科技创新,这才是标本兼治的正确思路。
当然,仍然要感谢“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如果不是这样的一场全社会性的运动,我也不会想到去研究节能减排政策中的经济规律,不会去千方百计寻找数据进行计算。但是,还是本文开头那句话,我们不能将眼光仅仅停留在“全民”行动上,在全社会普及了节能减排意识之后,我们必须深入地研究有效的节能减排方法,有效地运用政策推动和经济规律拉动的手段,制定出符合经济规律、符合发展规律的政策,才能真正地推动节能减排这一千秋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