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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蒙古语意为“优美的牧场”,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首府。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部,地处天山北麓中段,准噶尔盆地南缘。东南与吐鲁番地区相接,南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相邻,西北与昌吉回族自治州接壤。乌鲁木齐市现有不可移动文物288处,其中古遗址37处、古墓葬161处、古建筑10处、石窟寺及石刻15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65处。古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及石刻主要分布于达坂城区、乌鲁木齐县和米东区;古建筑及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主要分布于天山区和沙依巴克区。
乌鲁木齐现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47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3处,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3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均按要求建立档案、划定保护范围、树立了标志及说明牌,文物“四有”建设完成率达90%。在文物建筑维修方面,近年共计投入资金1000余万元,先后完成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国工农红军西路军总支队旧址、八路军驻新疆办事处旧址、毛泽民烈士故居、朝阳阁、陕西大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文昌阁、文庙、老君庙、盛世才西山住所的维修工程。2007~2009年编制修订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乌拉泊古城遗址保护维修规划,并进行了工程的实施。2009年制定完成了巩宁城城墙遗址、达坂城木拱桥、公盛庙、文庙等4处文物保护单位维修项目方案。同时,多方协作,推进《乌鲁木齐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规划》。
2007年起,按国家文物局统一部署,开展了乌鲁木齐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及长城资源调查工作。2008~2009年,完成了文物普查实地调查,共调查文物点近300处;2010年完成相关普查数据资料的整理上报等工作。通过第三次文物普查,基本摸清了乌鲁木齐及下辖县市的文物家底,并将根据普查成果,在原有基础上,对《乌鲁木齐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规划》做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近年来,乌鲁木齐地区先后完成基本建设工程中的考古清理发掘项目十余项。2007年,因乌鲁木齐城市道路建设,对大西门外文书店门前发现的古墓葬进行了清理。2007~2009年,先后配合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完成大西沟水库萨恩萨依沟古墓、达坂城区鱼儿沟古遗址的考古发掘工作,对乌拉泊古城进行了考古清理。通过一系列考古发掘工作的开展,丰富了地区历史文化遗产。
2007~2009年,先后对中泰公司热电站建设、乌鲁木齐机场终端区雷达站建设、乌拉泊水库库区清理工程、达坂城风电建设项目、鄯乌输气管线煤层采空区治理工程项目、大唐乌鲁木齐城北热电联产项目、特变电工电动力站建设项目等近30个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了先期文物勘察和批复,逐步建立起规范有效的基础建设文物先期勘察制度,促进了文物保护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近几年来,乌鲁木齐市文物保护性开发利用力度不断加大。以国家红色旅游项目建设为重点,制定了《乌鲁木齐地区2004年2010年红色旅游规划》,先后将乌拉泊古城、文庙、文昌阁、老君庙等4处历史文物景点和八路军驻新疆办事处纪念馆、中国工农红军西路军总支队纪念馆、毛泽民烈士故居等3处革命文物保护单位正常运行开放。除乌拉泊古城、西山老君庙外,其余文物点均免费向社会开放。同时,7处文物保护单位结合自身的特点,形成时事庆典、节日民俗、文化历史展示活动三大亮点,初步建成地区文物精品景点。
“十一五”期间,乌鲁木齐市博物馆建设打开了新局面。
通过几年的调研和实践,不断推动博物馆基本陈列建设工作,探寻乌鲁木齐市博物馆的发展定位。2009年完成《乌鲁木齐市博物馆定位和发展规划》的制定。乌鲁木齐市博物馆积极整合文物等相关资源,初步形成“政府主办时事展览、单位主办精品展览、联合举办交流展览和巡展”的多层面专题展览格局。同时拓宽博物馆展示的表现形式,积极送展览进社区、学校、企业,扩大了博物馆的辐射面,提高了博物馆知名度。经统计,2006 2009年利用博物馆举办政府性时事展览13个,精品展览15个,交流展览24个,巡展40余次;2006年博物馆参观8万人次,2007年增加到13.6万人次,其间巡展接待观众2000余人,通过媒体宣传报道累计150余次,通过短信平台宣传覆盖15万人。2008年博物馆免费开放后,参观人数成倍增长,2009年参观人数达到23万人次。2009~2010年,乌鲁木齐博物馆打造“百姓展厅”工程,每年举办百姓展厅展览2 3个,开展各类百姓互动参与活动6次,进一步增强了博物馆建设的参与度。
2006年,乌鲁木齐博物馆开展了馆藏文物鉴定定级专项工作,经自治区文物鉴定委员会确定二级文物9件(组),三级文物55件(组),一般文物315件。20062007年计征集416件乌鲁木齐清末至建国初期老照片,1件清末至民国初年的“游戏官谱图(初步鉴定为文物),并以此举办了“乌鲁木齐记忆——找寻老照片背后的故事”专题展览。为促进文物征集工作,2007~2009年每年举办一次文物鉴赏知识讲座,普及收藏知识,拓宽征集渠道。同时,重视人才培养,2008年派出2人赴内地参加由新疆文物局举办的为期两年的文物鉴定专业研修班。
2006年至2010年间,乌鲁木齐市博物馆、纪念馆馆藏文物档案的著录编目工作有序开展,编制完成各类文物藏品档案和目录,同时完成博物馆馆藏文物数据库建设工作。
2008年3月,乌鲁木齐市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向社会开放。其后,不仅制定出台了相关规章制度,还完善了各项配套工程建设。免费开放后,市博物馆不断举办专题展览、交流展览,推进基础陈列建设;开展5·18国际博物馆日主题宣传活动、文化遗产日暨文物保护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举办“百姓展厅”展览、开展专题巡展活动,多途径、多手段地做好开放和教育展示工作,逐步成为爱国主义教育、青少年科普教育、学生实习、政风行风示范窗口、自愿者服务的多层面基地。结合博物馆免费开放工作,参与开展国家统一的博物馆评估工作,被评为国家三级博物馆。
为适应新形势需求,乌鲁木齐文物部门将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作为重要工作,先后组织专业人员参加由新疆文物局、乌鲁木齐市文化局等开展的文物保护知识、文物行政执法、博物馆免费开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等各类培训班。同时每年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开展一次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每年接受培训的人员占全体干部职工的50%以上。
“十一五”期间,文物保护宣传投入力度大幅增加。除通过日常展览展示宣传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外,重点抓住每年5·18国际博物馆日、文物保护宣传周及文化遗产日,举办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开展文化遗产保护专题讲座、发放宣传单、召开座谈会,举办板报展示评比活动、发送公益短信等多种形式手段,宣传普及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增强全社会参与文化遗产保护责任意识。自2007年起,主题宣传活动连续举办4年,年参与人数均达20万人次。同时,每年定期开展自治区文物保护宣传周活动。2006年首次对38处文物保护单位和收藏品经营市场进行大检查和摸底调研。2007年文物执法档案建设工作全面完成。2008年开展第二次文物专项执法大检查,针对发现的南大寺、老坊寺等文物本体建筑需要维修等问题及时研究制定保护措施。2007~2009年,地方文物部门先后协助自治区文物局、乌鲁木齐市文化局对乌拉泊古城、五星路四合院等各类文物破坏案件进行执法和处罚。同时,将专项执法与日常巡查相结合,文物执法工作机制初步建立,文物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十一五”期间,重点针对文物点大型基本建设、收藏品经营市场、民营展示场所等严格规范执法,先后督办各类文物违法案件100余件,破坏文物的案件得到有效的遏制。
乌鲁木齐现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47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3处,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3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均按要求建立档案、划定保护范围、树立了标志及说明牌,文物“四有”建设完成率达90%。在文物建筑维修方面,近年共计投入资金1000余万元,先后完成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国工农红军西路军总支队旧址、八路军驻新疆办事处旧址、毛泽民烈士故居、朝阳阁、陕西大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文昌阁、文庙、老君庙、盛世才西山住所的维修工程。2007~2009年编制修订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乌拉泊古城遗址保护维修规划,并进行了工程的实施。2009年制定完成了巩宁城城墙遗址、达坂城木拱桥、公盛庙、文庙等4处文物保护单位维修项目方案。同时,多方协作,推进《乌鲁木齐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规划》。
2007年起,按国家文物局统一部署,开展了乌鲁木齐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及长城资源调查工作。2008~2009年,完成了文物普查实地调查,共调查文物点近300处;2010年完成相关普查数据资料的整理上报等工作。通过第三次文物普查,基本摸清了乌鲁木齐及下辖县市的文物家底,并将根据普查成果,在原有基础上,对《乌鲁木齐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规划》做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近年来,乌鲁木齐地区先后完成基本建设工程中的考古清理发掘项目十余项。2007年,因乌鲁木齐城市道路建设,对大西门外文书店门前发现的古墓葬进行了清理。2007~2009年,先后配合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完成大西沟水库萨恩萨依沟古墓、达坂城区鱼儿沟古遗址的考古发掘工作,对乌拉泊古城进行了考古清理。通过一系列考古发掘工作的开展,丰富了地区历史文化遗产。
2007~2009年,先后对中泰公司热电站建设、乌鲁木齐机场终端区雷达站建设、乌拉泊水库库区清理工程、达坂城风电建设项目、鄯乌输气管线煤层采空区治理工程项目、大唐乌鲁木齐城北热电联产项目、特变电工电动力站建设项目等近30个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了先期文物勘察和批复,逐步建立起规范有效的基础建设文物先期勘察制度,促进了文物保护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近几年来,乌鲁木齐市文物保护性开发利用力度不断加大。以国家红色旅游项目建设为重点,制定了《乌鲁木齐地区2004年2010年红色旅游规划》,先后将乌拉泊古城、文庙、文昌阁、老君庙等4处历史文物景点和八路军驻新疆办事处纪念馆、中国工农红军西路军总支队纪念馆、毛泽民烈士故居等3处革命文物保护单位正常运行开放。除乌拉泊古城、西山老君庙外,其余文物点均免费向社会开放。同时,7处文物保护单位结合自身的特点,形成时事庆典、节日民俗、文化历史展示活动三大亮点,初步建成地区文物精品景点。
“十一五”期间,乌鲁木齐市博物馆建设打开了新局面。
通过几年的调研和实践,不断推动博物馆基本陈列建设工作,探寻乌鲁木齐市博物馆的发展定位。2009年完成《乌鲁木齐市博物馆定位和发展规划》的制定。乌鲁木齐市博物馆积极整合文物等相关资源,初步形成“政府主办时事展览、单位主办精品展览、联合举办交流展览和巡展”的多层面专题展览格局。同时拓宽博物馆展示的表现形式,积极送展览进社区、学校、企业,扩大了博物馆的辐射面,提高了博物馆知名度。经统计,2006 2009年利用博物馆举办政府性时事展览13个,精品展览15个,交流展览24个,巡展40余次;2006年博物馆参观8万人次,2007年增加到13.6万人次,其间巡展接待观众2000余人,通过媒体宣传报道累计150余次,通过短信平台宣传覆盖15万人。2008年博物馆免费开放后,参观人数成倍增长,2009年参观人数达到23万人次。2009~2010年,乌鲁木齐博物馆打造“百姓展厅”工程,每年举办百姓展厅展览2 3个,开展各类百姓互动参与活动6次,进一步增强了博物馆建设的参与度。
2006年,乌鲁木齐博物馆开展了馆藏文物鉴定定级专项工作,经自治区文物鉴定委员会确定二级文物9件(组),三级文物55件(组),一般文物315件。20062007年计征集416件乌鲁木齐清末至建国初期老照片,1件清末至民国初年的“游戏官谱图(初步鉴定为文物),并以此举办了“乌鲁木齐记忆——找寻老照片背后的故事”专题展览。为促进文物征集工作,2007~2009年每年举办一次文物鉴赏知识讲座,普及收藏知识,拓宽征集渠道。同时,重视人才培养,2008年派出2人赴内地参加由新疆文物局举办的为期两年的文物鉴定专业研修班。
2006年至2010年间,乌鲁木齐市博物馆、纪念馆馆藏文物档案的著录编目工作有序开展,编制完成各类文物藏品档案和目录,同时完成博物馆馆藏文物数据库建设工作。
2008年3月,乌鲁木齐市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向社会开放。其后,不仅制定出台了相关规章制度,还完善了各项配套工程建设。免费开放后,市博物馆不断举办专题展览、交流展览,推进基础陈列建设;开展5·18国际博物馆日主题宣传活动、文化遗产日暨文物保护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举办“百姓展厅”展览、开展专题巡展活动,多途径、多手段地做好开放和教育展示工作,逐步成为爱国主义教育、青少年科普教育、学生实习、政风行风示范窗口、自愿者服务的多层面基地。结合博物馆免费开放工作,参与开展国家统一的博物馆评估工作,被评为国家三级博物馆。
为适应新形势需求,乌鲁木齐文物部门将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作为重要工作,先后组织专业人员参加由新疆文物局、乌鲁木齐市文化局等开展的文物保护知识、文物行政执法、博物馆免费开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等各类培训班。同时每年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开展一次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每年接受培训的人员占全体干部职工的50%以上。
“十一五”期间,文物保护宣传投入力度大幅增加。除通过日常展览展示宣传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外,重点抓住每年5·18国际博物馆日、文物保护宣传周及文化遗产日,举办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开展文化遗产保护专题讲座、发放宣传单、召开座谈会,举办板报展示评比活动、发送公益短信等多种形式手段,宣传普及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增强全社会参与文化遗产保护责任意识。自2007年起,主题宣传活动连续举办4年,年参与人数均达20万人次。同时,每年定期开展自治区文物保护宣传周活动。2006年首次对38处文物保护单位和收藏品经营市场进行大检查和摸底调研。2007年文物执法档案建设工作全面完成。2008年开展第二次文物专项执法大检查,针对发现的南大寺、老坊寺等文物本体建筑需要维修等问题及时研究制定保护措施。2007~2009年,地方文物部门先后协助自治区文物局、乌鲁木齐市文化局对乌拉泊古城、五星路四合院等各类文物破坏案件进行执法和处罚。同时,将专项执法与日常巡查相结合,文物执法工作机制初步建立,文物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十一五”期间,重点针对文物点大型基本建设、收藏品经营市场、民营展示场所等严格规范执法,先后督办各类文物违法案件100余件,破坏文物的案件得到有效的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