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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译自韩国工商能源部能源技术司司长Jang—Sop Han于1998年11月3日至11月6日在韩国召开的《第二届韩中洁净煤及能源利用技术研讨会》上发表的讲话,鉴于韩国是我国的主要亚洲贸易伙伴,又是亚洲四小龙之一,借鉴韩国的国家能源政策将给我们今后的工作,我国对韩国的国际合作工作带来益处,故特将该文呈现给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