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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30多年的改革过程中,中国探索出多种推动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途径,并在各种途径之间形成一定的互动和互补关系,但中国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机制仍然不完善。目前,由于我国人口正在迅速老龄化,社会养老形势日趋严峻,养老保险的覆盖面、水平、公平性以及可持续发展等问题亟待解决,针对当前养老保险现状的各个方面提出一定的路径选择是很有必要的。
关键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路径选择
中图分类号:F84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8-0029-01
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概况
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构成复杂模式多样,分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两大类,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又分为企业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两种,共计有公务员、事业单位、企业、农民工四种养老保障模式。这些养老保障模式费用来源不同、保障程度不一,彼此独立,缺乏衔接,具有明显的“碎片化”特点。
我国养老保险的过低的覆盖率使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及可持续性受到质疑,当前的一个重大任务就是将养老保险覆盖到日益增长的城镇非正式部门和农村居民。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而2010年出台《社会保险法》明确提出将农村地区的乡镇企业、农村私营企业、农村个体工商户等农村雇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应参保范围,这表明我国社会保障开始由城镇为主向城乡统筹、由职工向居民的重大转变。
二、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养老保险的覆盖面
两会报告中提到坚持全覆盖,无可否非,值得全民为此动容。但是由此却能引出几点疑问:第一,我国现在的养老保险覆盖面具体是多少?第二,要实现的全覆盖的范围是多大,覆盖包含哪类人群?第三,怎样实现全覆盖?第四,实现全覆盖的时间?报告中一笔带过的东西我们可以通过现实了解一些。现在缴纳养老保险的人主要是企业职工、公务员和部分经济能力强的人,而那些个体户、农民工等却是很少参保,这些人群占相当一部分的比例。其原因主要有:1.经济能力有限。2.对养老保险不甚了解。3.传统的养老观念的束缚。4.国家有关政策执行不到位。5.地方保护以及地区差异、户籍限制等。
(二)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
国家公布的企业员工的平均水平是1721元,看上去不少了,但是一联系当前我国的物价水平、通货膨胀率等因素很多人都高兴不起来了,因为这点钱也仅够日常生活用的,根本经不起折腾。对比一下国外的养老水平,我们只能望其项背了,所以当前我国的养老金无论是从增长速度还是整体水平上都是滞后的。因为我国经济高速增长,可是在保障民生这方面一直比较迟缓,特别是近几年来各种因素导致的通货膨胀使得人民生活水平下降,国进民退果不其然。
(三)养老保险的公平性
公平性问题是最重要,也是最受争议的部分。去年两会中关于是否废除养老金“双轨制”的争论使社会公平处于更加显眼、更受关注的位置,其重要性不可言喻。“双轨制”问题始于1995年,国家率先对企业养老制度进行社会保障改革,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为内核的“统账结合”模式。此前,中国的养老模式一般为国家和企业完全保障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几无差距。但1995年企业改革时,机关和事业单位未列入改革范围,依旧由国家财政完全拨付,这就形成了在养老制度上,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两种截然不同的“双轨”模式。此项改革国家虽然甩掉了沉重的“包袱”,但是也打破了原有的公平局面,给社会和个人造成了负担。
三、探索中国特色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改革路径
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的阵痛期,也是利益分配格局转换、各方面制度调整变革、打破阶层固化增强社会弹性的机遇期,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更是势在必行。
(一)改革的前提:立法保障
首先,立法保障公民老有所养,这是实现公民养老公平的前提条件,因为失去法律保障的各项惠民政策将难以落实到位。当前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工作便是加快社会养老保障相关法律建设,争取将立法工作纳入立法机关的日程,一方面,从法律层次巩固我国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成果,另一方面,为我国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下一步改革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其次要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各方面有序进行,使全民都能从中得益。
(二)改革的关键:废除“双轨制”
国家应该在现有的基础之上废除“双轨制”建立覆盖面更广、参与人数更多、更加公平的养老保险工程,特别是要加强农村养老保险的投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目的是调整整个养老保险体系的结构和养老金待遇的结构,为了弥补统一制度后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的下降,必须大力发展企业年金作为补充养老保险及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尤其是企业年金,形成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为主体、辅之以一定的自愿性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的三支柱养老保险新体系。
(三)改革的手段:多样化
第一,国家需要积极运用财政、行政手段不断提高下层人民的养老水平,缩小阶层之间的差距。具体要逐步增加政府财政对养老保险的转移支付以解决“历史负担”问题,提高养老保险财务可持续性。第二,政府应当鼓励社会发展养老保险事业,根据我国的国情适当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加以融合,真正的造福于民。当然,这个问题是长期各方面的因素积累的结果,解决起来也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但是,人民心中的平衡必须得到落实,社会的公平必须得到维护,“中国梦”的实现必须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之上!
参考文献:
[1]吴永求.养老保险覆盖面擴大:现状、挑战及政策选择[J].保险研究,2012(10):113.
[2]陈厚义.中国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改革机制研究[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12(6):48.
关键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路径选择
中图分类号:F84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8-0029-01
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概况
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构成复杂模式多样,分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两大类,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又分为企业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两种,共计有公务员、事业单位、企业、农民工四种养老保障模式。这些养老保障模式费用来源不同、保障程度不一,彼此独立,缺乏衔接,具有明显的“碎片化”特点。
我国养老保险的过低的覆盖率使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及可持续性受到质疑,当前的一个重大任务就是将养老保险覆盖到日益增长的城镇非正式部门和农村居民。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而2010年出台《社会保险法》明确提出将农村地区的乡镇企业、农村私营企业、农村个体工商户等农村雇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应参保范围,这表明我国社会保障开始由城镇为主向城乡统筹、由职工向居民的重大转变。
二、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养老保险的覆盖面
两会报告中提到坚持全覆盖,无可否非,值得全民为此动容。但是由此却能引出几点疑问:第一,我国现在的养老保险覆盖面具体是多少?第二,要实现的全覆盖的范围是多大,覆盖包含哪类人群?第三,怎样实现全覆盖?第四,实现全覆盖的时间?报告中一笔带过的东西我们可以通过现实了解一些。现在缴纳养老保险的人主要是企业职工、公务员和部分经济能力强的人,而那些个体户、农民工等却是很少参保,这些人群占相当一部分的比例。其原因主要有:1.经济能力有限。2.对养老保险不甚了解。3.传统的养老观念的束缚。4.国家有关政策执行不到位。5.地方保护以及地区差异、户籍限制等。
(二)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
国家公布的企业员工的平均水平是1721元,看上去不少了,但是一联系当前我国的物价水平、通货膨胀率等因素很多人都高兴不起来了,因为这点钱也仅够日常生活用的,根本经不起折腾。对比一下国外的养老水平,我们只能望其项背了,所以当前我国的养老金无论是从增长速度还是整体水平上都是滞后的。因为我国经济高速增长,可是在保障民生这方面一直比较迟缓,特别是近几年来各种因素导致的通货膨胀使得人民生活水平下降,国进民退果不其然。
(三)养老保险的公平性
公平性问题是最重要,也是最受争议的部分。去年两会中关于是否废除养老金“双轨制”的争论使社会公平处于更加显眼、更受关注的位置,其重要性不可言喻。“双轨制”问题始于1995年,国家率先对企业养老制度进行社会保障改革,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为内核的“统账结合”模式。此前,中国的养老模式一般为国家和企业完全保障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几无差距。但1995年企业改革时,机关和事业单位未列入改革范围,依旧由国家财政完全拨付,这就形成了在养老制度上,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两种截然不同的“双轨”模式。此项改革国家虽然甩掉了沉重的“包袱”,但是也打破了原有的公平局面,给社会和个人造成了负担。
三、探索中国特色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改革路径
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的阵痛期,也是利益分配格局转换、各方面制度调整变革、打破阶层固化增强社会弹性的机遇期,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更是势在必行。
(一)改革的前提:立法保障
首先,立法保障公民老有所养,这是实现公民养老公平的前提条件,因为失去法律保障的各项惠民政策将难以落实到位。当前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工作便是加快社会养老保障相关法律建设,争取将立法工作纳入立法机关的日程,一方面,从法律层次巩固我国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成果,另一方面,为我国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下一步改革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其次要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各方面有序进行,使全民都能从中得益。
(二)改革的关键:废除“双轨制”
国家应该在现有的基础之上废除“双轨制”建立覆盖面更广、参与人数更多、更加公平的养老保险工程,特别是要加强农村养老保险的投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目的是调整整个养老保险体系的结构和养老金待遇的结构,为了弥补统一制度后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的下降,必须大力发展企业年金作为补充养老保险及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尤其是企业年金,形成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为主体、辅之以一定的自愿性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的三支柱养老保险新体系。
(三)改革的手段:多样化
第一,国家需要积极运用财政、行政手段不断提高下层人民的养老水平,缩小阶层之间的差距。具体要逐步增加政府财政对养老保险的转移支付以解决“历史负担”问题,提高养老保险财务可持续性。第二,政府应当鼓励社会发展养老保险事业,根据我国的国情适当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加以融合,真正的造福于民。当然,这个问题是长期各方面的因素积累的结果,解决起来也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但是,人民心中的平衡必须得到落实,社会的公平必须得到维护,“中国梦”的实现必须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之上!
参考文献:
[1]吴永求.养老保险覆盖面擴大:现状、挑战及政策选择[J].保险研究,2012(10):113.
[2]陈厚义.中国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改革机制研究[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12(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