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怨》三种英译本对比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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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唐朝诗人金昌绪的《春怨》小诗一直为人们所传诵,其英译本也不下数十种。本文选取了弗莱彻、宾纳和许渊冲三个具有代表性的译文,根据汪蓉培教授的“传神达意”的理论,分别从达意、传神两方面来评析。
  【关键词】《春怨》 传神 达意
  一、引言
  唐代是中国诗歌的盛世,诗人百出,佳作更是让人应接不暇。金昌绪只以一首《春怨》传世。这是一首五绝小诗,语言简练,从题目就可猜其意。自19世纪末,就不断有人将其翻译为英文。近年来,又有不少人研究分析它的英译本。本文选取弗莱彻,宾纳和许渊冲的英译本,按照“传神达意”的标准,将分别从字词达意,句、篇达意,形似和神似全面地展开评析。
  二、《春怨》及译本作者简介
  据《全唐诗》记载,《春怨》又名《伊州歌》,只知作者姓名及何方人,身平事迹均不详。原诗为:“打起黄莺儿,莫教枝上啼。醒时惊妾梦,不得到辽西。” 这首小诗内容很简单,讲述了一个女子因怀念从军辽西的丈夫而埋怨打扰自己梦境的黄莺。这也就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社会的兵役制度,害的家人分离,亲人不得相见。诗歌是借一个平常女子之口来表达深受兵役之苦的广大劳动人民的不满情绪。
  《春怨》的英译本有十多个,其中大多为名家翻译。本文选择了三个具有代表性的译文,分别为弗莱彻,宾纳和许渊冲的译本。三个译文如下:
  译文一:
  Oh, drive the golden orioles From off our garden tree!
  Their warbling broke the dream wherein My lover smiled to me.
  (A Lover’s Dream, Fletcher )
  译文二 :
  Drive the orioles away All their music from the trees…
  When she dreamed that she went to Liao-xi To join him there, they wakened her.
  (A Spring Sign, Witter Bynner)
  译文三:
  Drive orioles off the tree For their songs awake me
  From dreaming of my dear Far off on the frontier.
  (A Complaint Spring, 许渊冲)
  弗莱彻(1879-1933),英国外交家和翻译家。他继承了理雅各和翟理斯以格律体翻译汉诗的传统,是英美格律体译诗的代表翻译家之一,在汉诗英译历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主要作品为《汉诗精华》。宾纳(1881-1968),现代美国著名作家、诗人和学者,学识渊博,代表作为《群玉山头》。其译作特点是摒弃格律体以散体译诗。许渊冲是我国著名的诗歌翻译家,提出了著名的诗歌翻译三美原则,即“音美,形美,意美”。
  三、从“传神达意”分析译本
  根据汪蓉培教授,“传神达意”即“传神地达意”。“达意”为出发点,即表达思想,从字、词、句、章各层面来“达意”。字、词是诗歌语言的最小单位,所以对诗歌中具体字词“达意”的分析很重要。当然,单纯的“达意”还不够,必须是“传神地达意”,因为传神是翻译文学作品,尤其是翻译诗歌的精髓。“传神”既包括传递外在的形式,也包括传递内在的意涵。内在意涵从整个篇章出发,涉及内容广,包括诗篇背景、内涵、语气,而外在的可表现为用什么样的形式来翻译诗歌。
  1.关于达意。
  (1)字词达意。“春怨”作为题目,读过整首诗后,我们可以大致照字面意思理解为“春天里的埋怨”。“春”点出了时间是万物复苏的春天,“怨”表明女主人公的心理活动。读者看过题目后,自然会产生疑问,美好的春天里能有什么怨呢?宾纳和许渊冲均顺此意,前者把题目翻译为“a spring sigh”,后者为“ a complaint in spring”.二人的最大区别就在“怨”的处理上。“sign” 的准确意义为叹气,《韦氏字典》的解释为“an often involuntary act of sighing esp. when expressing an emotion or feeling as weariness or relief.” 显然,没有怨之情,如果再从英文回到中文,就成了“一声春日的叹息”。这样,目的语读者根本无法体会到原诗所要表达的思想。相比之下,许先生用“complaint”一词,虽然过于强烈,却至少表现了不满埋怨的情感,达到了说明诗歌主旨的意图。弗莱彻在题目的处理上,则直接抛开原文,意译为“a lover’s dream”.光看此,读者很可能会误以为这是一首描写浪漫爱情故事的小诗。“lover”还让人联想到情人,而诗中的女子已嫁作人妇,这显然不达意。
  首句中的“打”是一个动作词,表示把鸟儿驱赶走,至于借助什么诗中就没交代了,这也是中国诗歌的特点所在,含糊其辞,留读者自己去推敲。弗莱彻和许渊冲都用了drive off 搭配,可谓贴切传神,既表达了意思,又保留了模糊联想空间。宾纳却用了drive away, 而在英语中,该搭配多指赶跑某人,不如drive off 达意。二、三句中的动词“啼”,都是指黄莺的叫声,由于英文忌讳重复,所以译文中都只相应地出现了一次,且都转译为名词。宾纳和许渊冲译为their music 和their songs,实质差不多,都体现了黄莺的叫声清脆动听,犹如唱歌。正常情况下,春日里的黄莺叫的确让人向往。可诗中的女主人公却觉得这啼声烦人,扰乱了她的梦,又怎么能称得上是音乐或歌声呢?所以弗莱彻的their warbling 倒更能表达出这位女子的厌烦心理。虽然比不上music 和song 雅观,但是雅还是要基于达意。接下来第三句中的“惊”字用得特别好,是全诗的一个场景转折点,主人公一下子从梦境回到了现实,强调她是被惊醒的。弗莱彻采用break, 意思理解上无什么问题,但过于口语化,更不能体现出主人公受惊而醒的状况。宾纳译为wake, 许渊冲为awake, 二者的唯一区别是后者带被动情感,从而也就更贴切于原文。所以这里awake 应为最佳选择。最后一句中“辽西”一词是最有争议的。《全唐诗》的注释为“辽河以西,今辽宁西部”,是当时唐朝的边疆作战之地。弗莱彻省去不译,宾纳音译为liao-xi,许译为frontier. 对于不懂中国文化的人读者来讲,他们不知道liao-xi 是什么,除非有详细的注释,还不如译为frontier,既准确表达了思想,又保留了这首诗明白如话的特点。   (2)句、篇达意。该小诗一篇一意,且句句相承,每一句都让人产生一个疑问,下句作答,又生疑问。首句令人茫然生疑,为什么女主人要赶走原本可爱的黄莺呢?第二句解释说是不想让它在树上叫,为什么?春天黄莺的叫声不是很动听吗?奥,原来是啼声惊醒了她的梦,那梦到了什么呢?最后一句点出主题,即梦到自己到辽西与丈夫相见。诗歌采用倒叙手法,先实后虚,娓娓道来,可谓精彩。三种译文在前二句的达意方面,都能忠实表达,处理得也差不多。但三、四句就不同了。弗莱彻干脆把四句“不得到辽西”意译为“My lover smiled to me”. 可能他是想和自己的题目a lover’s dream 相呼应,还有就是觉得“辽西”不好译,索性意译句子。但这样却完全打破了原诗环环相扣,最后真相大白的安排,也就谈不上表达主人公的埋怨之情。宾纳在三、四句的处理上,颠倒了顺序,加上受散体译诗的影响,就如平常说话一样,全无原诗精心的结构安排和巧妙的内容衔接。本来是“实,实,实,虚”,结果变为“实,实,虚,实”;本来是“疑→解→再疑→最后解”,结果变为“疑→解→最后解→再解”。原来巧妙的句篇安排被打破,也就不能在目的语读者中引起良好反应。而译为“when she dreamed that she went to liao-xi to join him there”, 达意过于浅显,不能让读者体会到主人公既思念又埋怨的心情。相比之下,许渊冲后两句的译文基本上避免了以上问题,紧扣原文逻辑安排,在句篇达意方面可谓做到了最好。
  2.关于传神。
  (1)形似。既然是翻译诗歌,就应该有一定的诗歌特征。虽然说“以诗译诗”很难做到理想,但尽可能保持原诗风貌,体现诗的特点,还是可以的。我们都知道,中国诗歌讲究平仄、用韵,富有很强的音乐性和绘画性。《春怨》是一首五言绝句,共20字,押入齐韵,平仄相间。二、四句“ti”,“xi”押韵,读起来朗朗上口。弗莱彻和许渊冲都是以诗译诗,宾纳延续以往作风,以散体译诗。弗译本全诗共21个单词,除第三句6个字外,其余全跟原诗一样保持5个,二、四句tree, me押韵,还保持有同原诗平仄相当的节奏,轻重错落有致,基本上做到了形似。许译本和原诗一样共20字,每行5个,采用三音步,呈现aabb英雄双韵体,形似程度胜过弗莱彻。而宾纳就不同了,由于采用散体,每行字数不等,音步韵律都未考虑,远离形似。
  (2)神似。“神似”即指在精神实质上相似。它需达意,但不又同于字对字,句对句的对应,而是在精神实质上的对应和相似,从而给人以生动逼真的印象。
  《春怨》表面上讲述的是很平淡的事情,然而,和众多中国诗歌一样,作者在此是别有用意的。如果我们去翻阅相关资料,就能体会到作者的匠心独用。他是想通过一个普通女子之口对当时兵役制度表达不满。与其说这是一首闺怨小诗,还不如说是一首控诉诗。该诗真正想表达的情感在于控诉,而不是温柔、浪漫的思夫梦。题目和最后一句是本文精神实质的关键。弗莱彻的译文是“a lover’s dream” 和“ my lover smiled to me”,完全与原诗表达的精神实质不一致。原诗愤恨不满,又极度思念,而译文却是浪漫温柔,没能表达出作者真正表达的东西,也就谈不上神似。宾纳的译文相比之下好一点,只是用词不是很达意,但仔细读过之后,还是能感受到埋怨思念之情的。许渊冲先生的译文是三者中最为传神的,题目中一个“complaint” 就让控诉之愤恨弥漫于全诗,末一句“far off on the frontier”照应题目,如原诗一样含蓄,却又使人自然而然联想到艰辛的边疆生活,再一联想,可能就想到兵役之苦,起到了传情作用。
  四、 结语
  经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总结到,这三篇译文没有绝对的孰优孰劣,只有相对的优势和不足。弗莱彻和许渊冲采用诗体译诗,在形似方面胜过宾纳。然而就达意而言,弗莱彻似乎有没有其他两位完美。神似方面,可能由于许渊冲先生的本土中国文化陶冶,就比外籍人士弗莱彻和宾纳理解更深刻,更贴切原作本意。
  当然了,读者不同,取舍不通。无论它们有怎么样的差别,三篇译文基本上都是传达原作意思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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