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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立法对未成年人财产权利的保护主要是通过宪法、普通法及特别法三个层面实现的,但由于主要担负保护未成年人财产权利的民事法律存在的不足,导致了实践中对涉及未成年人财产权利的事件的处理不力.鉴于此,有必要通过在婚姻法中设立亲权制度以及完善<民法通则>中的监护制度来改变法律对未成年人财产权利保护不力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