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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意见》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門制定了治理工作计划,每天开展路检路查,定期组织统一行动,重要节日全国联动,开展了“零酒驾”创建行动。
严格执法从严管理,发动社会共建共治,加大警力投入,创新治理方式,坚持日常严管与专项打击、集中整治、区域联治相结合,坚持严格执法与广泛宣传、源头劝导、曝光惩戒相结合,坚持定点查缉与流动执法、滚动巡逻、精准拦截相结合。
城市、县乡、高速全覆盖、同部署、共整治,白天、夜间不间断、无盲区、全管控。经过一年严查严管严整严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越来越少,酒驾醉驾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实现“三下降”,酒驾醉驾导致的一次死亡5人以上事故明显减少。
酒驾醉驾具有反复性、顽固性、长期性等特点
酒驾醉驾行为呈现反复性、顽固性和长期性等特征,而这些特征出现则是多方面原因叠加导致的结果。
首先是驾驶人的自律不够,自觉性差。“喝酒不开车”的理念已经在社会上初步形成共识,但酒驾行为甚至是酒驾造成的交通事故依然大量存在。不可否认的是,一大部分驾驶人对酒驾的危险性认识不足,更加无法以此来约束自身的驾驶行为。
其次是酒驾稽查行为覆盖面及持续性有限。目前我国对酒驾的查处主要是人工路面抽查,鉴于警力限制,酒驾稽查往往集中在城区的局部区域且是非连续的。如此,酒驾查处行为较少的偏远地区出现酒驾以及酒驾导致的事故则明显多于其他地方。造成这些地方的驾驶人滋生喝了酒开车没有警察发现的侥幸心理。
此外,历史悠久的酒文化起到负面作用。我国的酒文化有数千年历史,亲友聚会、公务接待、职场交往等多种场合都离不开酒,餐桌上一直伴随劝酒环节。当这样的传统遭遇迅速席卷而来的现代汽车文明时,冲突难以避免。
《意见》总结经验并明确目标
《意见》的出台背景是针对酒驾醉驾反复性、顽固性和长期性的特点,为遏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和肇事多发的一些问题,杜绝酒驾行为发生,具有积极意义。对于保护道路当中不特定的第三人,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有积极作用。
此次《意见》提出的治理措施主要是在总结以往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补充了一些区域具体问题的解决措施。通过《意见》下发,逐渐将以往执法力度较弱的地区纳入查酒驾的具体措施的覆盖范围内。
同时,《意见》提出了“酒驾醉驾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实现‘三下降’,酒驾醉驾导致的一次死亡5人以上事故明显减少”目标。而《意见》提出的执法行为确保了“三下降”目标的可实现性。
各地多措治理酒驾醉驾
一是保持常态严管严查。北京、天津、上海等地将查处酒驾作为日常执法重点,定点整治和滚动巡逻相结合,每天组织警力开展酒驾夜查行动。
二是集中开展整治。浙江、福建、贵州等地定期组织全省统一行动,加强区域联动,形成整治声势,扩大震慑效果。山西、辽宁、河南等地不定期组织全省异地用警,跨区域作战,有效减少执法干扰。
三是加大农村整治力度。重庆、贵州、甘肃等地组织执法小分队、缉查小组等专业力量,充分发挥农村“两站”“两员”作用,加大对农村地区酒驾、醉驾整治、劝导、举报力度。
四是加强警种联动。福建、江西、广东等地联合治安、巡警、特警开展联动执法行动,对阻碍民警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的案件快速处置、严厉打击。
五是密切公检法协作。内蒙古、安徽、四川等地积极协调法院、检察院,推动建立完善快侦快诉快审机制,有效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六是深化科技应用。黑龙江、山东、湖南等地试点推广“智能化酒驾检测系统”,现场即测、即读、即报呼气酒精检测数值,并实时传输存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营造“喝酒不开车”的社会氛围
依赖集中整治酒驾醉驾犯罪行为并非治本之策,而治本的方法是要从整个社会环境开始做起。
交管部门对酒驾醉驾的治理不仅在执法层面,而且在宣传方面下大力气。一是重视两个学校的交通安全教育:在中小学校,交管部门积极推动 “交通安全第一课”落地,“交通安全从娃娃抓起”走出了第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从小树立交通安全意识,进而让学生影响家长,且为成为合格的交通参与者打下坚实基础。此外,越来越多的交警走进驾校,补强驾驶人培训中安全教育力量。二是巧抓特殊时间节点进行特色宣传:除122“全国交通宣传日”、9月9日“全国拒绝酒驾日”等特殊宣传日外,交管部门抓住重要节假日、重要活动时期(如世界杯)等部署组织相应宣传活动。三是丰富宣传手段,过去宣传主要物料就是传单、海报和易拉宝,而今线上线下齐参与,线下活动更强调参与性、趣味性和体验感,线上宣传则突破原有形式和内容的界限,跨界宣传,引入热门元素,此类种种,不一而足。交管部门与时俱进,不断尝试创新新方式新途径,意在增加交通安全宣传的溢出效应。
两天查处酒驾1.3万起
针对年终岁末商场促销、聚餐娱乐等活动增加,酒驾醉驾风险上升的特点,各地公安交管部门按照公安部交管局部署要求,加大用警力度,密切部门协作,严格路检路查,广泛提示警示,集中开展酒驾醉驾夜查统一行动。2019年12月24日至25日,全国共查处酒驾醉驾1.3万起,其中醉驾1027起。
全国统一行动期间,各地进一步加大警力和装备投入,加强夜间重点时段以及餐饮娱乐场所周边、城乡结合部和涉酒事故易发多发点段等重点路段执法管控,严查严管严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北京、浙江、重庆等地叠加警力、延长时间、扩展范围,实行城市、县乡联动,区域、全线联治,织严织密酒驾醉驾整治网。上海、湖北、陕西等地联合治安、巡特警、派出所等警种集中开展酒后驾驶整治行动。福建、海南、甘肃等地加强源头劝导,深入涉酒场所开展酒驾醉驾劝阻活动,从源头上减少酒后驾车行为。
严格执法从严管理,发动社会共建共治,加大警力投入,创新治理方式,坚持日常严管与专项打击、集中整治、区域联治相结合,坚持严格执法与广泛宣传、源头劝导、曝光惩戒相结合,坚持定点查缉与流动执法、滚动巡逻、精准拦截相结合。
城市、县乡、高速全覆盖、同部署、共整治,白天、夜间不间断、无盲区、全管控。经过一年严查严管严整严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越来越少,酒驾醉驾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实现“三下降”,酒驾醉驾导致的一次死亡5人以上事故明显减少。
酒驾醉驾具有反复性、顽固性、长期性等特点
酒驾醉驾行为呈现反复性、顽固性和长期性等特征,而这些特征出现则是多方面原因叠加导致的结果。
首先是驾驶人的自律不够,自觉性差。“喝酒不开车”的理念已经在社会上初步形成共识,但酒驾行为甚至是酒驾造成的交通事故依然大量存在。不可否认的是,一大部分驾驶人对酒驾的危险性认识不足,更加无法以此来约束自身的驾驶行为。
其次是酒驾稽查行为覆盖面及持续性有限。目前我国对酒驾的查处主要是人工路面抽查,鉴于警力限制,酒驾稽查往往集中在城区的局部区域且是非连续的。如此,酒驾查处行为较少的偏远地区出现酒驾以及酒驾导致的事故则明显多于其他地方。造成这些地方的驾驶人滋生喝了酒开车没有警察发现的侥幸心理。
此外,历史悠久的酒文化起到负面作用。我国的酒文化有数千年历史,亲友聚会、公务接待、职场交往等多种场合都离不开酒,餐桌上一直伴随劝酒环节。当这样的传统遭遇迅速席卷而来的现代汽车文明时,冲突难以避免。
《意见》总结经验并明确目标
《意见》的出台背景是针对酒驾醉驾反复性、顽固性和长期性的特点,为遏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和肇事多发的一些问题,杜绝酒驾行为发生,具有积极意义。对于保护道路当中不特定的第三人,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有积极作用。
此次《意见》提出的治理措施主要是在总结以往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补充了一些区域具体问题的解决措施。通过《意见》下发,逐渐将以往执法力度较弱的地区纳入查酒驾的具体措施的覆盖范围内。
同时,《意见》提出了“酒驾醉驾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实现‘三下降’,酒驾醉驾导致的一次死亡5人以上事故明显减少”目标。而《意见》提出的执法行为确保了“三下降”目标的可实现性。
各地多措治理酒驾醉驾
一是保持常态严管严查。北京、天津、上海等地将查处酒驾作为日常执法重点,定点整治和滚动巡逻相结合,每天组织警力开展酒驾夜查行动。
二是集中开展整治。浙江、福建、贵州等地定期组织全省统一行动,加强区域联动,形成整治声势,扩大震慑效果。山西、辽宁、河南等地不定期组织全省异地用警,跨区域作战,有效减少执法干扰。
三是加大农村整治力度。重庆、贵州、甘肃等地组织执法小分队、缉查小组等专业力量,充分发挥农村“两站”“两员”作用,加大对农村地区酒驾、醉驾整治、劝导、举报力度。
四是加强警种联动。福建、江西、广东等地联合治安、巡警、特警开展联动执法行动,对阻碍民警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的案件快速处置、严厉打击。
五是密切公检法协作。内蒙古、安徽、四川等地积极协调法院、检察院,推动建立完善快侦快诉快审机制,有效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六是深化科技应用。黑龙江、山东、湖南等地试点推广“智能化酒驾检测系统”,现场即测、即读、即报呼气酒精检测数值,并实时传输存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营造“喝酒不开车”的社会氛围
依赖集中整治酒驾醉驾犯罪行为并非治本之策,而治本的方法是要从整个社会环境开始做起。
交管部门对酒驾醉驾的治理不仅在执法层面,而且在宣传方面下大力气。一是重视两个学校的交通安全教育:在中小学校,交管部门积极推动 “交通安全第一课”落地,“交通安全从娃娃抓起”走出了第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从小树立交通安全意识,进而让学生影响家长,且为成为合格的交通参与者打下坚实基础。此外,越来越多的交警走进驾校,补强驾驶人培训中安全教育力量。二是巧抓特殊时间节点进行特色宣传:除122“全国交通宣传日”、9月9日“全国拒绝酒驾日”等特殊宣传日外,交管部门抓住重要节假日、重要活动时期(如世界杯)等部署组织相应宣传活动。三是丰富宣传手段,过去宣传主要物料就是传单、海报和易拉宝,而今线上线下齐参与,线下活动更强调参与性、趣味性和体验感,线上宣传则突破原有形式和内容的界限,跨界宣传,引入热门元素,此类种种,不一而足。交管部门与时俱进,不断尝试创新新方式新途径,意在增加交通安全宣传的溢出效应。
两天查处酒驾1.3万起
针对年终岁末商场促销、聚餐娱乐等活动增加,酒驾醉驾风险上升的特点,各地公安交管部门按照公安部交管局部署要求,加大用警力度,密切部门协作,严格路检路查,广泛提示警示,集中开展酒驾醉驾夜查统一行动。2019年12月24日至25日,全国共查处酒驾醉驾1.3万起,其中醉驾1027起。
全国统一行动期间,各地进一步加大警力和装备投入,加强夜间重点时段以及餐饮娱乐场所周边、城乡结合部和涉酒事故易发多发点段等重点路段执法管控,严查严管严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北京、浙江、重庆等地叠加警力、延长时间、扩展范围,实行城市、县乡联动,区域、全线联治,织严织密酒驾醉驾整治网。上海、湖北、陕西等地联合治安、巡特警、派出所等警种集中开展酒后驾驶整治行动。福建、海南、甘肃等地加强源头劝导,深入涉酒场所开展酒驾醉驾劝阻活动,从源头上减少酒后驾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