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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是中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法治中国与和谐社会交相辉映的一年。过去的一年,中国法治进程稳步推进、稳健发展,法治亮点频频闪现:物权法的立法继续有序进行,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继续推进,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进一步扩大,公民参与立法的积极性进一步高涨。地方立法创新亮点频现,东北版的区域性立法协作令人耳目一新,江苏和北京等省市修订旧的信访条例中不少亮点引起媒体和社会的关注,从地方立法上进一步彰显了信访的价值和力量。司法领域的死刑核准权统一收归最高法院,法官判后答疑制度,乌铁中院成为刑事被告,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