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捷:县级政府法治形象,这么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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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爱笑,又体型宽厚,黄捷被学生们送了个外号“弥勒佛教授”。
  廉政瞭望记者找到这个湖南师范大学法学教授时,已是一天中的傍晚时分。课后,在他不足20平米的办公室里,几个学生在他身边围坐一圈,听他逐一点评各自的课堂陈述。其间,欢声笑语不断。

带领学生团队“告官”


  黄捷从不抽烟。在他办公室的柜门上,贴着他用毛笔书写的“告示”:“吸烟者请给学会捐款!”
  办公室的特色还不止于此。“大概,我的办公室是学院老师里最乱的。”黄捷打趣地说。环顾这个狭小的房间,记者发现除了一个大学教授办公室中常见的成堆书籍、文档外,还有不少吃食:花生、粉条、猕猴桃、点心……黄捷笑称,这大概是造成他现在体型的根本原因。
  这些土特产都是他所帮助过的一些人送来的。“他不收别人钱,别人就送些土特产来,通常都是些平头百姓。”和黄捷认识多年的一个摄影记者,这样解释它们的来历。
  在長沙,黄捷已被很多普通市民熟知。这缘起于几年前,他带领的学生团队告赢市政府——这个团队的成员,是清一色的本科生。
  而这个团队的成立,又要追溯到2009年的一起拆迁事件——黄捷所住的凤凰山庄,在国有土地征收决定未送达长沙业主的情况下,就被综合整治指挥部开始拆迁行动。
  于是,黄捷发动对这个案子感兴趣的学生,研究这次拆迁中所涉及的违法性问题。后来,这些学生中的一些人,走上代理人的位置,把政府告上了法庭。2010年3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长沙市政府败诉。学生告赢了政府,这在当时引起不小轰动,被评为当年湖南省“十大法治事件”之一。
  此案过后,黄捷把这个团队命名为“漾翅团队”——他觉得,每个学生都像一只丑小鸭,总有一天会蜕变成白天鹅。在其中,学生运用专业知识提供义务法律服务、进行诉讼代理或法律谈判等等。“我们的学生到今天已经代理过一百多个案子了。”谈及此,黄捷显得有些得意。
  除了直接促成“漾翅团队”的诞生,“凤凰山庄”一案还给黄捷留下了另外一些颇值得玩味的回忆。比如,在面对指挥部时,同样也是住在凤凰山庄的蒋先福教授,在黄捷的“支招”下,“问退”了上门来拆迁的指挥部人员——按照黄的说法,“综合整治指挥部”这个并不具备合法主体资格的组织来充当拆迁的主导力量,是值得质疑的。
  蒋教授和指挥部当面激辩的一幕在业主中传开,但多数人却并不知道蒋教授长什么样。后来,黄捷到菜场买菜,不断被人问起:“你就是那个蒋教授吧?”他总是顿一顿,说:“我……好像是吧。”然后笑着招招手离开。
  最近,一所大学的几个老师找到他求助——他们本是大学的老教职员工,通过几年前的一次人事改革,被转为合同聘用制。今年,由于考核不达标,他们面临被解聘的命运。
  但这个人事改革的决定在黄捷看来是存在程序上的瑕疵的。“文件上没有学校党委书记的签字,只有一个校长的签名。还有它其中的法律依据,也值得研究。”

从年轻律师到程序法专家


  1978年,16岁的黄捷考上了河南大学的政治学系,成为班上年纪最小的本科生。“在吴祖谋先生的指导下,我们法学小组的学生开始打基础。”他回忆说,那时,全国上下都充满了“恢复法治”的呼声,对律师制度的企盼,也是人心所向。
  “我们那批年轻人对律师这个职业充满向往的另一个原因是,受到《流浪者》《人世间》等印度电影的影响。”毕业后,黄捷留校,同时成为中国改革开放后最早的一批律师之一——当时,他的兼职律师身份还多次被媒体误读为“自学成才”,以至于不断有读者写信向他询问“怎样才能自学成为律师”。回想起这段经历,黄捷仍觉充满趣味。
  1993年,湖南师大法律系成立,黄捷成为湖南师大的第一个法学系主任。“新的科系需要一个跑腿的,我就来跑腿了。”他笑称。
  这一待已是20多年。黄捷“告官”引发关注,最早还不是因为凤凰山庄一事,而是在世纪之交。1999年,他就将长沙市交警支队告上法庭,彼时,新中国第一部行政诉讼法颁布不过十年历史。
  那一年的8月31日,他和夫人骑着摩托车,1分钟之内被罚款两次,让他质疑执法依据。后来,针对这两次罚款,黄捷申请行政复议,但都没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于是,这两起罚款就引发了4起行政诉讼案件。当年在庭审上,焦点由关于交通条例的讨论逐渐转向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问题上。
  “那时行政诉讼的阻力比现在大。”回忆起当年,黄杰坦言。“诉讼进行了3年,法庭不断驳回请求,我不断上诉。被告在案外与我沟通,表示撤销原罚款等行为,而我的目标是督促行政但不难为行政之人,所以最后撤诉了。”

“草根组织”和官方力量


  作为程序法专家,黄捷经历过一些令其哭笑不得的事。
  去年,地处某市的省委机关宿舍被某区政府划为棚户区改造范围——但这个公务员小区中的住户纷纷做起了不肯搬迁的“钉子户”。“该区政府找到我,说愿意给我十万块课题研究经费,来论证这次拆迁中的法律依据。我起初以为,这真的是让我做研究。”开了三次会,黄捷才发现其中的“猫腻”,“每次开会都请了媒体,把开会的内容和结论传播出去——我慢慢才回过味儿来,原来他们是想拿钱买我这张‘老脸’哇,那我肯定不干了。”
  他一直强调自己发起的湖南省法学会程序法学研究会是“民间草根组织”。近两年,这个学会最大的“动静”,便是连续两届对湖南省123个县级政府的“法治形象”评议打分。
  “我们评的是形象,是看得见的东西。而政府系统内部的法治程度,则有太多的指标可以衡量,而这是凭我们的精力财力难以评议的。”黄捷告诉记者,首次对县级政府“法治形象”的测评中,评价指标分为四大类别: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合法状况、政府大楼外观形象和市民对当地政府法治状况问卷调查——10余名法学专家依据学生收集和暗访得来的素材打分。大部分县政府的保安人员都没有阻止拍照,这让学生们感到“挺出乎意料”。而有人曾以为这些学生是官员、记者和上级派下的暗访人员,向他们偷偷地递举报材料。
  在这次评议中,引起最大争议的便是“政府大楼外观形象”这一指标,在评委内部,亦是如此。黄捷认为,政府办公大楼的形象也是法治进程的一面镜子。“根据帕金森的政治学定律,政府大楼越奢华,政府越腐败。我们可以说政府办公大楼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政府的形象,不能奢华,也不能破败,应该中庸、大方、朴实、整洁,能体现文化内涵。”
  “比如多个单位一起办公的县级政府大楼,有的县委的牌子在中间,有的在左边,有的在右边——那么牌子应该怎么挂,要不要规范?又比如,我们发现有的政府大楼悬挂的国徽都已经破损,还有的门口的石狮子是由开发商捐赠……这些现象,都值得讨论。”在黄捷口中,评议中的发现,不胜枚举。
  首次评议过后,程序法学会举行了一次颁奖会,原本计划邀请到场22名政府代表,但却只到了4名。首次评议在政府那里“遇冷”,黄捷表示理解。“这种评议也是第一次搞,一些县级政府多少有顾虑,但也引起了一些注意——有些县的领导私下托人打听自己县的排名情况。”
  而新一轮的评议指标,则将“政府大楼外观形象”的评测内容,换成了“网上信访”,将“市民对当地政府法治状况问卷调查”换作了“电话抽查民意调查”,其他指标不变。“政府大楼外观形象具有稳定性,不宜每年设评。”黄捷表示,他希望每年的评议能让这些县级政府自然而然地进入比赛选手的角色。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一名副主任还建议黄捷把每年的评议做成报告,并争取成为省人大的工作参考内容之一。目前,黄捷和学会成员们正在为了这事忙活。
  “我们确实在争取官方对我们保持一个认可度,这样工作才好长期开展下去。”黄捷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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